1942年,他的父親因饑餓死于特萊西恩施塔特納粹集中營。1944年,他的母親被送至波蘭奧斯威辛集中營并死于毒氣室。而他朝思暮想的妻子,則于納粹投降前死于德國伯根拜爾森集中營。弗蘭克爾本人沒有死的唯一原因是由于他的醫(yī)生身份,在集中營中被認為有用而沒有被害,但也經常地被納粹剝光衣服侮辱毆打。失去親人、失去家園、失去尊嚴的弗蘭克爾,身處煉獄一般的“坍塌”熔爐之中,生不如死。弗蘭克爾在獄中每天都要面對邪惡的力量,每天都要體驗如影隨形、無所不在的痛苦,但他認定人類有足夠的潛力來超越困境。他發(fā)現了一個真理:一個人,無論處境多么悲慘,都有責任為生命找出一個意義來。弗蘭克爾篤信尼采的一句話:“懂得為何而活的人,差不多任何痛苦都忍受得住。”他在獄中的生存哲學是,活著便是受苦,要活下去,便要由痛苦中找出意義。沒有人能告訴別人這個意義究竟是什么,每個人都得自行尋求,也都得接受其答案所規(guī)定的責任。如果他找到了,即使受盡屈辱,仍會繼續(xù)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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