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巴馬手持一本羅姆尼的傳記
奧巴馬和羅姆尼各自給出的書單差異很大。拋開競選中的功利因素不談,從書目中多少能夠看出二者的信仰、生活方式乃至世界觀。
所有總統(tǒng)和想當總統(tǒng)的人都應該讀書——至少要表現得愛書,腋下夾著一部長篇小說或一本歷史著作參選,會使他們看起來更有派頭。
奧巴馬在其“臉譜”網頁上列出的書單包括:愛默生的《自力更生》(作者相信我們每個人都追求偉大,引導讀者挑戰(zhàn)自我,激發(fā)自身的潛力,而非在社會上隨波逐流)、梅爾維爾的《白鯨記》(描繪捕鯨船船長與海中巨獸的生死搏斗)以及托尼·莫里森的《所羅門之歌》(以一位非裔美國男子的生活展開故事,從他出生寫到成年),還有莎士比亞的悲劇集。
這份書單讓我們看到了被民主黨人奉為樣板的美國文化。另外,作為非裔美國人,奧巴馬還透露自己喜歡泰勒·布蘭奇的民權運動史《分開海水》(完美再現了馬丁·路德·金的傳奇人生),幾位中西部作家也沒被落下,如瑪麗蓮·羅賓遜及其得意之作——以艾奧瓦州為背景的《吉利德》(一部關于父子之情和美國人心中仍在激烈進行的精神斗爭的小說)。
當我試圖窺探羅姆尼的思想旅程時,卻被他強行拉到了公元3000年。那時,地球被一群名叫賽洛斯人的、貪婪的外星侵略者統(tǒng)治。賽洛斯人把地球人當奴隸使喚,貪婪地挖掘地球的稀有礦物,用怪異、生硬的科幻語言交談。沒錯,這就是L·羅恩·哈伯德所著《地球殺場》里的情節(jié),這本科幻小說在羅姆尼的“臉譜”網頁上被列為他的最愛之一。
從羅姆尼的公眾形象還是言談舉止考慮,這本書都讓人感到意外?!兜厍驓觥房雌饋砟敲雌婀?,被政治家作為案頭讀物的可能性很小。當然,我不懷疑羅姆尼真的讀過。
現在,所有總統(tǒng)競選活動都是從艾奧瓦州啟動的,羅姆尼的書單也包括一本以該州為背景的——比爾·布萊森的《霹靂小子的生活與時代》,這是一本你一天之內就可以讀完的小書,反觀奧巴馬喜歡的《吉利德》,則是一本獲得過普利策獎的、厚重的大部頭著作。
這一點反映了兩人的性格差異和他們各自的品味——奧巴馬喜歡經歷苦難的主人公,這些主人公像哲學家那樣思考,并且喜歡說教——《圣經》也是奧巴馬經常放在手頭的。相比之下,羅姆尼更喜歡年輕人到陽光下、到河邊去的故事(如《哈克貝利·費恩歷險記》),還有跟外星人戰(zhàn)斗的英雄傳奇(如《地球殺場》)。顯然,羅姆尼與普通美國人更近似——閱讀主要是為了逃避現實,在他喜歡的大多數書中,善惡的分界非常明顯,邏輯比較簡單。
布萊森的《霹靂小子》寫的是美國歷史上最繁榮階段里一個男孩的故事,他最大的樂趣就是去首府得梅因市區(qū)乘坐全州惟一一部電梯。布萊森在書中詮釋了美國精神的本質:在高中,主角第一次認識黑人,覺得他們“跟烤面包一樣平和”;他有個朋友是同性戀,幾年后成了他的代理人。如果羅姆尼認真讀《霹靂小子》,倒是很有希望從中學到一兩條道理。
至于奧巴馬,他大概已從《所羅門之歌》得到了某些啟發(fā)。要知道,和他同齡的那一代非裔美國人幾乎都看過或聽說過這本書。莫里森從馬爾克斯和福克納的作品得到啟示,雖然講的是奴隸制遺事,該書的主人公并不被動消極,所以它不會令人越看越難過。
記性好的人可能還記得,2008年大選時,奧巴馬隨身也帶了不少書,其中一本是桃瑞斯·克恩斯·古德文寫的、關于林肯總統(tǒng)的《競爭團隊》。當選總統(tǒng)后,他果然做了一件非?!傲挚巷L格”的事情——任命黨內對手希拉里·克林頓為國務卿。
奧巴馬更傾向于厚重的書。這個夏天,一名記者在白宮的書桌上發(fā)現了杰斯敏·沃德的《拾骨》(故事中共有4個家庭成員,爸爸是個酗酒的單身漢,孩子們因為沒有足夠的食物而擔驚受怕)。但我估計,奧巴馬一直想著怎樣打敗羅姆尼,怕是還沒來得及讀它。
讀書要耗費大量時間和精力,另外,也沒有法律規(guī)定讀過的所有書都要讓我們獲得啟示或鼓舞。不過,總統(tǒng)競選中確有一條法則——每個候選人闡釋的、大眾關注的信息必須盡可能精準。所以,當他們拿著書現身,你看到的不僅是兩個希望在休閑時間里放松一下的大忙人——那也是奧巴馬和羅姆尼在樹立品牌,他們要藉此證明自己是博聞強記的。
美國《洛杉磯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