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男網(wǎng)友帶走了女兒,一去不回!25日下午,駐馬店的李女士帶著5歲的女兒來鄭州見網(wǎng)友,26日9時許,她想去逛箱包城,網(wǎng)友說帶她女兒去吃早飯,結(jié)果一去不回,并向她索要錢財。
昨天下午2時30分,大河報記者見到了李女士,她是湖南人,嫁到了駐馬店,兩個多月前在網(wǎng)上認識了一個男網(wǎng)友,自稱是焦作人,前天,兩人相約在鄭州見面。見面后第二天上午就發(fā)生了這樣的事。上午10點,網(wǎng)友給她發(fā)短信,讓她離婚,然后把孩子還給她。為了見到孩子,她答應了。但網(wǎng)友要求給他600元錢,不然就將孩子丟到火車站讓她去找,“找到找不到,全憑你們的緣分”。李女士苦苦哀求,對方索要的錢從600元升到800元、1000元,最后又升到2000元,李女士最終報警。
昨晚8時20分,記者從解放路派出所了解到,警方已經(jīng)找到該男子,并把他帶回派出所,李女士5歲的女兒也被找回,沒有受到傷害。在分離了11個小時后,這對母女終又團聚。
不過,對于該男子是否涉嫌違法犯罪、手段是否過激,該所法制科民警仍在做進一步認定。
實習生 李帥 記者 周廣現(xià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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