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出示的律師函和形似避孕套的辣條包裝
因為商家送的辣條外包裝形似避孕套導(dǎo)致丈夫誤會要離婚,給商家留言“求安慰”,竟然被客服留言“調(diào)戲”,劉女士在12月11日沖冠一怒給賣辣條的電子商務(wù)有限公司發(fā)律師函,索賠精神損失費1111元。
辣條包裝酷似避孕套 引丈夫勃然大怒
12月月初,劉女士在天貓購買了一箱辣條,箱子里賣家贈送了幾小包辣條,她隨手將小包裝丟在了自己的手包里,“因為口感好,我想空了的時候吃,方便嘛。”
當晚,劉女士的丈夫賀先生無意間翻出了辣條,因其外形將它誤認為避孕套,賀先生勃然大怒,正在做飯的劉女士看清這個包裝后也很尷尬,她連忙向賀先生解釋,還撕開包裝證實,但賀先生卻說了一句:“明曉得這種包裝還故意揣著,我看你也沒安好心?!?/p>
賀先生這句話激怒了她,二人因此燃起戰(zhàn)火,吵得不可開交,直到劉梅母親趕來調(diào)解,二人才停止了爭吵。
第二天,劉梅越想越氣不過,直接聯(lián)系了辣條公司天貓平臺的的客服,在評論中提出所贈送的贈送的新包裝太像避孕套,引發(fā)家庭大戰(zhàn),想引起公司的重視,解除誤會。
不曾想,客服的回復(fù)最終讓她氣不打一處來。
本就處于焦躁不安的劉女士,看到客服的回復(fù),徹底激怒了她,要找辣條公司討說法。
兩頭受氣的劉女士遂找到重慶捷訊律師事務(wù)所,要求辣條公司賠償精神損失。
在研究了相關(guān)法律條文后,律師認為辣條公司侵犯了劉女士的名譽權(quán),給出建議,辣條公司致歉消除影響,并賠償劉梅精神損失1111元。在與委托人劉女士充分溝通后,決定啟動法律程序追究其責(zé)任。
小編私以為,劉女士的夫妻不和,如果只是因為辣條,不可能鬧到離婚,辣條只是誘因,終究還是有其他累計的問題,所以夫妻和睦,需要大家共同維護,從今天起,愛TA多一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