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立芳:(1918-1994),男,漢族,1918年生,山東省武城縣人,1938年5月參加八路軍津浦支隊,為軍政干校、冀中抗戰(zhàn)學院學員。同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chǎn)黨。1938年12月任青年抗日縱隊直屬隊文化干事。后青年抗日縱隊改編為八路軍第129師新編第4旅,任旅政治部民運科干事。1939年7月至11月任八路軍第129師新編第4旅東進抗日羅支隊黨總支書記。1939年11月任八路軍第129師新編第4旅政治部宣傳干事。“皖南事變”后,新4旅南援,留冀南二分區(qū),歷任直工股長、政治教導員、組織科副科長,新河縣大隊副政治委員、政治委員。期間,曾赴魯西北之恩縣、高堂、夏津等地開展抗日根據(jù)地工作,前后參加戰(zhàn)斗四十多次。1943年12月離冀南赴陜北,1944年8月到達,在中國人民抗日軍政大學總校1大隊2中隊、后在5大隊1中隊任學員,1945年8月結(jié)業(yè)。1945年10月至1946年6月任渤海軍區(qū)警7旅15團政治處主任。1946年6月至1947年9月任警7旅13團政治處主任。1947年9月至1949年2月任華東野戰(zhàn)軍第10縱隊28師84團副政治委員。1949年2月任第10縱隊炮兵團政治委員。期間,參加過周(村)張(店)戰(zhàn)役,膠濟路狙擊戰(zhàn),三打鄒平,萊蕪、泰安戰(zhàn)役,梁山、鄆南狙擊戰(zhàn),馬牧集、太和、鄧縣、老河口戰(zhàn)斗,上蔡、桃林崗狙擊戰(zhàn),濟南、淮海、渡江、淞滬、福州戰(zhàn)役,平潭島戰(zhàn)斗以及金門之戰(zhàn)(在大小嶝島指揮軍炮群)等一系列戰(zhàn)役戰(zhàn)斗。1950年5月至10月任244團政治委員,與宋家烈團長搭檔。10月任中國人民解放軍第10兵團政治部直工部長。1956年任中國人民解放軍福州軍區(qū)直屬政治部主任。1963年任中國人民解放軍陸軍第31軍91師政治委員。1967年11月調(diào)《解放軍報》工作。1968年9月至1970年12月任中國人民解放軍陸軍第28軍副政治委員、軍黨委常委。1970年12月至1973年12月任中國人民解放軍陸軍第28軍第五任政治委員,軍黨委書記。1972年在極左路線下受到錯誤批判,后免職。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給予平反。1979年2月任中國人民解放軍河北省軍區(qū)政治委員、省軍區(qū)黨委副書記。1981年9月至1982年1月在中共中央黨校學習。黨內(nèi)曾任黨支部書記,黨總支書記,團黨委書記,兵團、軍區(qū)直屬隊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山西省省委委員。1984年離職休養(yǎng)。1955年9月被授予上校軍銜,1961年晉升為大校軍銜。榮獲三級獨立自由勛章、二級解放勛章。1988年7月被中央軍委授予中國人民解放軍獨立功勛榮譽章。為福建省第一屆、第二屆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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