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文帝開皇年間,于尚書省各司置員外郎1人,為各司之次官。唐宋沿置,與郎中通稱
郎官,皆為中央官吏中的要職。明清各部仍沿此制,以郎中、員外郎、主事為三級司官,得以遞升。員外郎簡稱外郎或員外,通稱副郎。清代除六部外,其他官署如理藩院、太仆寺、內(nèi)務(wù)府均設(shè)員外郎。
定義
1、官名。原指設(shè)于正額以外的郎官。晉以后有員外散騎侍郎,為皇帝近侍官之一。隋開皇三年(公元538年)于尚書省二十四司各置員外郎一人,為吏中的要職。明清各部仍沿此制,以郎中、員外郎、主事為司官的在三級,得以遞升。清代,六部外之官署,如理藩、太仆寺、內(nèi)務(wù)府,亦高級史外郎。簡稱員外。
2、員外郎,官名。員外為定員外增置之意。原指設(shè)于正額以外的郎官。三國魏末始置員外散騎常侍,晉以后所稱之員外郎指員外散騎侍郎(皇帝近侍官之一)。南北朝時,又有殿中員外將軍、員外司馬督等,都在官名上加“員外”。隋開皇六年(568),于尚書省二十四司置員外郎1人,為各司之次官。唐、宋、遼、金、元、明、清沿其制,以郎中、員外郎為六部各司正副主官。時號“員外”,實已在編制定員之內(nèi)。此外,唐、宋、遼、金在尚書省左右司郎中下,也有員外郎。元屬中書省。
《晉書.職官志》:“員外散騎侍郎,武帝置,無員。”《通典.職官四.歷代郎官》:“至開皇三年,二十四司又各置員外郎一人,以司其曹之籍帳,侍郎闕則攝其曹事。”原注:“今尚書員外郎,其置自引始。以前歷代......皆無員外之號,前以史傳及《職官要錄》或有言員外郎者,蓋
謂員外散騎侍郎耳,非尚書之職。”又“大唐改隋諸司郎為郎中,每曹又復置員外郎......今尚書省有左右司郎中各一人,員外郎各一人,分管尚書六曹事。其諸曹諸司郎總?cè)耍瑔T外郎總?cè)恕?span lang="EN-US" xml:lang="EN-US">”《舊唐書.劉禹錫傳》:“[王叔文]引禹錫及柳宗元入坐中,與之圖議,言無不從。轉(zhuǎn)屯田員外郎、判度支鹽鐵案。”又唐柳宗元有《三贈劉員外》詩,即贈劉禹錫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