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02 08:40:55 來 源:網(wǎng)絡(luò) 已有評論(120)
10月31日上午,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在鳳凰縣人民法院就鳳凰“少女跳樓”案件進行一審公開宣判。
經(jīng)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查明:2010年9月4日,被告人林義、龔丞、韓曉東、徐磊和王凱采取暴力、脅迫及投放“K粉”等手段,欲與被害人邱某某、侯某發(fā)生性關(guān)系。雖因被害人強烈反抗等原因未得逞,但其行為均已構(gòu)成強奸罪。5名被告人實施的共同犯罪行為導致了被害人邱某某墜樓身亡的嚴重后果,社會影響極壞。
在一審宣判中,湘西州中院以強奸罪分別判處被告人林義、龔丞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其余3人同樣因強奸罪分別獲刑;5被告人連帶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經(jīng)濟損失350044元。
-5名被告人
林義 男,40歲,個體汽車修理工,死緩
龔丞 男,32歲,原系鳳凰縣公安交警大隊民警,死緩
韓曉東 男,34歲,原系鳳凰縣公交公司司機,無期徒刑
徐磊 男,32歲,原系鳳凰縣公安交警大隊輔警,有期徒刑15年
王凱 男,34歲,原系鳳凰縣公交公司司機,有期徒刑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