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竹、煙花,古已有之。起源何時?
采用真竹燃燒發(fā)出爆炸響聲的“爆竹”,起源于春秋,盛行于唐宋,而且宋盛于唐,到了宋代爆竹已流行于朝野了。后來,隨著火藥的普及,造紙業(yè)的發(fā)展,爆竹匠人用紙卷成筒,裝上火藥、導線、將兩頭扎緊,點燃后發(fā)出響地聲和火花的爆竹、焰火,相繼問世,不僅被人們用于除夕喜慶,以辟山操惡鬼,而且被帝王皇宮用來消遣玩樂和軍事指揮。
在南宋時侯,我們開始用火藥制造爆竹和焰火,南宋京城杭州,放爆竹煙火,始于唐代,發(fā)達于南宋是無疑的。
到了明、清時代,我國爆竹煙火已很盛行。特別到清末,每逢婚喪喜慶或逢年過節(jié),人們都要燃放爆竹煙火,拜神祭祖,表示慶賀,求神靈祖先“保佑”全家順序,萬事如意。而腐敗透頂的封建統治階級,卻借此不惜重金,大肆燃放爆竹煙火,一夜耗資白銀數百萬兩。李鴻章為討好慈禧太后,進獻一盒大型煙花,價值六萬金。各級官紳,效法竟起,一時侈風大熾,這在客觀上對爆竹煙火的發(fā)展,也起了一些剌激作用。
花炮是煙花、鞭爆的統稱。要講花爆的源流,就得先從鞭爆談起,而鞭爆又是從爆竹(又稱“爆仗”“爆竿”)演變過來的。它的整個演變過程,大致可分為燒竹期、硝磺期和焰花期三個過程來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