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娘家在這個問題上的處理方式,堪稱成功的經(jīng)典案例,現(xiàn)分享給大家,作為借鑒吧。
我父母共養(yǎng)育了七個孩子,一子六女,老二是兒子。我父母沒有重男輕女,不溺寵兒子,反而對兒子更嚴格要求,對孩子們一視同仁的培養(yǎng)。六個女兒都與父母生活在同一城市,兒子大學畢業(yè)后在外省工作生活。
我父親有很嚴重的封建大男子主義思想,他只管工作掙錢,發(fā)工資就拿回家交給我母親管理,我母親掌握家中的一切財經(jīng)大權(quán),安排家庭開支及人情來往……。
因為我是最小的孩子,母親去銀行存錢取錢,都會要我同行,并幫她辦理,存單都是由她保管,所以當時只有我和母親清楚家庭經(jīng)濟狀況。
我老爸在八十歲去世后,(老媽當時七十八歲),大姐提出要老媽把經(jīng)濟狀況公布,讓七個子女都知道實情,免得以后互相猜忌,既影響七個姊妹的親情關(guān)系,更會影響母親的晚年生活。
我老媽當著七個子女的面,打開她的“百寶箱”,把她的財產(chǎn)公示出來。她指定由二姐管理她的賬務,賬本、存單、現(xiàn)金等還是由老媽自己保管。我們也一致同意,因為二姐善良正直認真,也在工作單位擔任過管理工作,她的工作做得真心好。
二姐設(shè)立了幾個公開的賬本:
1.各個子女孝敬母親的登記本。
不管是應該給予母親的生活費,還是逢年過節(jié)、生日禮物,不管孝敬的是金錢還是物品,都一一登記,在場證人簽名,如果沒有其他姐妹在場,就自己登記,老媽確認,等以后補簽證人名字。這個方法具有很好的督促監(jiān)督作用……
2.老媽的人情往來登記本。
3.老媽的生活費用登記本
這個主要記錄水電煤氣費、伙食費。
4.老媽的現(xiàn)金、存單、存款變更登記本
這些登記本,七個子女都可隨時查看,公開透明。
老媽的贍養(yǎng)及照顧,由子女們共同承擔。
老媽在九十四歲時仙逝,其醫(yī)療費、喪葬費,當時由七個子女平攤。最后都是用老媽的存款,退還了子女們出的部分。剩余的錢,又成立了一個賬戶,又做了一個賬本,主要用于登記清明節(jié)掃墓的費用……
老媽的兩套房子,按照老媽的遺愿處理了:小的一套房子出租,租金用于清明節(jié)掃墓活動。大的一套房子出售,賣房款由子女平分。
現(xiàn)在,老媽去世六年了,我娘家七個兄弟姐妹,一直和睦相處……相信父母的在天之靈,應該是很欣慰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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