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西門慶交往的朋友,在《水滸傳》里沒有。在《金瓶梅》里有一大幫。都是些什么人呢?
《金瓶梅》第一回寫道:“結識的朋友,也都是些幫閑抹嘴,不守本分的人。”這一干共十數(shù)人,都“亂撮哄著他耍錢飲酒,嫖賭齊行。”
都是些潑皮、混混。這些街上的混混們見他做生意有錢,又沒人管束,就都來裹他的錢。西門慶的老婆吳月娘對這伙人很反感,勸他不要和這些人來往,你和他們混在一起,只怕你貼他們的多。
西門慶不聽,反而還要和他們結拜為“十弟兄”。
西門慶當老大。
結拜兄弟的這一天,先前說好了的,每個人都要湊點錢出來,意思意思,大家去海吃一頓,不夠的話,由西門慶添。
大家都把錢裝在信封里,送過去,他的大老婆吳月娘在屋里點錢:老二應伯爵只包了30塊錢,老四花子虛包了300塊錢,其他的七個人,都是包的10塊錢、15塊錢。
這一餐飯,是結拜兄弟,所以花銷大些。請玉皇觀的吳道長做主持封了150塊錢的紅包;在吳道長開的餐館里叫了一桌660元的席面,中高檔,其實不貴;但喝的是最好的酒,金華酒,90塊錢一瓶的,十個人喝了6瓶。
總計:一共花了1350塊錢。兄弟們湊的錢不夠,西門慶又添了900多塊才下地!
(為便于閱讀,均已折合為人民幣了。)
錢的本質,乃是“等價媒介物”。 出什么樣的錢,就是什么樣的人,你看,一換算成數(shù)字,一清二楚,不需要我多做評價了吧。
所以,西門慶的老婆就說他,你再不能跟這些人瞎混了!西門慶就是聽不進去。連作者也說“搭了這等一班無益有損的朋友,隨你怎的豪富也要窮了,還有甚長進的日子!”
結拜兄弟的這一天,是十月初三。以后每個月的初三,被定為兄弟們相聚上館子吃飯的日子,一個月聚一次餐。
十月初三吃的飯,才一個星期,十月初十的中午,應老二又來找西門慶。一進門就說:“哥呀,上次吃了半夜才回去,咱醉的要不得。”
西門慶看是吃中飯的時候了,就問他:“你吃了飯沒有?”
應老二不好意思明說:“哥,你猜。”西門慶道:“你敢是吃了?”應老二掩口道:“這等猜不著。”西門慶笑道:“怪狗才,你沒吃就說沒吃!”又叫:“看飯來!”
應老二說:“我聽到一件稀罕事,特來與哥說,不然咱也就吃了來了。”西門慶問:“什么稀罕事?”應老二說:“就是景陽岡上的那個老虎,昨天夜里被一個過路的喝醉了,一頓拳頭打死了。”
西門慶道:“你胡說。”應老二說:“這個人有名有姓,姓武名松,先前在柴大官人莊上避難,后來要去尋他哥哥,過這景陽岡時,怎的遇了這虎,一頓拳腳就把它打死了。我們去看看吧。”
西門慶說:“那我們吃了飯再去看。”應老二說:“吃了飯就遲了!”于是,兩人就往大街上來。家里的飯準備好了,人已經(jīng)走了。
又遇到了結拜弟兄謝老三。都說:“大街上看打虎的人太多了,擠不進去。我們還是找個高點的位置,坐著看。”
找哪呢?對面不是有個酒樓嗎?那酒樓該高吧,我們就到那樓上去坐坐。坐在那看比較舒服。咱哥幾個邊品酒邊看。
于是,到大酒樓上坐下,西門慶又擺了一桌,請他們兩個吃了一頓。
像這個吃法,也太明顯了,一而再再而三的變著法混吃混喝,西門慶是個傻子嗎?那他為什么還要和這些人交往呢?
古語說的好,“馬不吃夜草不肥,人不得外財不富。”正當收入只能養(yǎng)家糊口。要想暴發(fā)財,就必須想辦法弄到“外財”。
西門慶的藥店就開在縣衙門附近,他發(fā)現(xiàn)好多扯皮打官司的人,兩邊其實都是輸?shù)模词冠A的一方也不知要扳多少錢,最終還是都被衙門里的老太爺賺了。
打官司的成本極其高昂!再者,有些官司就是贏了,也難于得到賠償,一拖再拖。
西門慶就開了一家“私了協(xié)調”公司。那么,要打官司的,或贏了官司得不到賠償?shù)模涂梢哉椅鏖T慶協(xié)調私了,這個成本比到老太爺那里便宜。
西門慶從中說情,收取一定的好處費,沒有任何成本,也不占用任何場地,利潤則是純利潤。很容易撈到“外快”。
只是要干這件事,需要一些幫手才行,你手下要是沒有一幫得力的勢力,哪個買你的賬?!正好這些混混們就可以派上用場了。
所以書上說他“與人把攪說事過錢”。又說“滿縣人都懼怕他”,否則,他一個賣藥的,別人又憑什么要怕他。
除這之外,他還“放官吏債”。這兩樁事,都是他主營之外的額外收入,都是需要有一幫勢力才干得了的。賺到錢后,并不給他們發(fā)工資,因為是兄弟嘛,又不是員工,只是請大家吃喝而以。小意思。既加強了感情,成本又是最低。
《金瓶梅》第一回說西門慶這個人“作事機深詭譎”,他又怎么可能把自己藥店里賺的“辛苦錢”拿出來無償?shù)貫楦F朋友們提供免費的午餐呢?那還不貼死??!這些免費的午餐,本身就是利用窮朋友資源賺來的“輕松錢”。以痞養(yǎng)痞,賺的比貼的多多了。
一個好的商人,沒有三倍以上的回報,他是不會輕易資的。西門慶不是慈善家,他是個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