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才既定,五氣混同。分之順逆,賢者皆通。
三才者,乃天干地支人元,分為三。五氣即金木水火土之氣,混同于中,當(dāng)以陰順陰逆分之,然后可以論命。
甲得癸而滋榮,衣食自然豐足。
甲乃陽(yáng)木無根,若無水則枯朽矣,不可雕琢也。癸水,乃陰水也,猶石泉地中之脈,不泛不浮。甲木賴之以滋身,方得榮茂,而可以活生。癸為甲之母,母子相顧,則衣食自然豐矣。且甲生于春,自然承旺,生于冬則癸旺,癸能滋之,可以言福。
乙伴壬而獲福,天賜祿位高崇。
乙木乃陰木有根之物,如根之屈曲,有未伸之象。及至發(fā)生成林,藉壬水以養(yǎng)。壬水,陽(yáng)水也。若江海之水,不能損有根之木,雖多只為淹沒,不能飄流,猶樹木得雨露之恩,故曰天賜祿位高崇,理必然矣。
丙乙友會(huì),平生福壽超群,出世深茂才舉。
丙乃陽(yáng)火也,乙乃陰木也。陰木生陽(yáng)火,此為相生之義。且乙為丙之母,丙為太陽(yáng)之象。在天為日,在人道為君為父為夫,主剛毅不屈,有文明之體,又得乙木生之,是為交會(huì),逞其光輝,故得超群之象,且安壽考焉。
戊印丁兮,似虎居山谷之威。
戊為陽(yáng)土,賴丁火生之,丁即戊之母。母為印綬,且土無正位,寄生于火,乘旺于四季,辰戌丑未之方。故以土為山谷,若虎居山谷之間,自然有威,以命理論之,亦頗為福矣。
己交丙兮,象龍得風(fēng)云之勢(shì)。
陽(yáng)火生陰土,陽(yáng)生陰之義,猶父生女之象,丙為己父是也。此言人身得父母之庇,如龍得風(fēng)云之勢(shì),任其自如也,豈不為富貴也哉。
庚逢己丑,官祿有余
庚金以己為母,此言金生人,若逢火地,則敗其身矣,要有土以生之,則為福矣。若運(yùn)至土亦可。若土太多,則埋金質(zhì),亦無福矣。只以中和取之為上。
辛到戊鄉(xiāng),衣食自足。
辛金遇戊土之鄉(xiāng),是為父母之邦,豈不為得所哉?且金賴土生,土盛而金埋沒,如辛日四柱有土,不宜又行土運(yùn),原無印綬,忽遇印鄉(xiāng),如逢父母,則快何如也。
壬辛得會(huì),福壽無疆。
壬水賴辛金為母,得生生不絕之義,如壬水生于夏,則無根矣。若逢辛運(yùn)之方,謂之福壽無疆。
癸庚相逢,偏饒仆馬。
癸水以庚金為母,如以癸日干,四柱有庚金為印,如無丙傷之,則主人多仆馬富厚。柱中無庚印,或運(yùn)至印綬之方,亦可為榮矣。
清高符印,須知冠冕以乘軒。
符印,官印之星也。此等星辰,為唐符國(guó)印之星。人命遇之,蓋有冠冕軒輿之貴,非為人君,則為王候之貴也。唐符國(guó)印之星,惟張果老通玄先生命理,專用此二星取貴。
沖破祿星,應(yīng)顯威權(quán)而解綬。
祿星者,官星也。子平云:用之為官不可沖,用之為祿不可破。破而沖之,兩相為害。雖有威權(quán),遇之則避身退位矣。
陽(yáng)木甲逢庚敗,枝干不得無傷。
甲木,陽(yáng)木也。若生不逢春,遇庚金則削之,未免傷其肢體也。剝削太過,木之受傷。以人命喻之,主有筋骨疼痛之疾,豈能獲福哉?若行火運(yùn),制庚之地,可以言造化矣。
陰木乙遇辛金,莖葉自然有損。
此言陰克陰之故,乙為陰木,藏之地下,辛金亦藏于地下,是為陰克陰。若木主有氣,則不畏也。
炎炎丙火,遇壬而赫赫無光。
丙火,陽(yáng)火也,取日之象,懸象在天,昭然光顯。壬水陽(yáng)水,為江海,寂然在下,豈能克丙乎?但于運(yùn)行交會(huì)相濟(jì)處克之是也,或水到火鄉(xiāng),火到水鄉(xiāng),相制者,是為此論。
爍爍陰丁,逢癸而明輝自暗。
陰火逢陰水,本云相克。且丁火為星光,懸象在天,癸水在地為泉水,豈能克天上之???以理論之,丁行癸鄉(xiāng),癸逢丁運(yùn),兩相會(huì)合,則為相克,其理然歟。
戊守甲位,惟賴庚方能吉。
戊土本因木克,陽(yáng)克陽(yáng)也。陽(yáng)土為城頭之土,堤防之岸,遇陽(yáng)木而克之,則有崩裂之患。須得庚金克其甲木,以救其??梢?,然后可以言吉。
己坐乙鄉(xiāng),知是干頭有鬼。
此言陰干克陰干,謂之鬼也。如己土日主,生臨卯位,乃為坐下之鬼。又行寅卯之運(yùn),又遇甲乙,乃為相克之鄉(xiāng),身旺則逢官為福,身弱則遇鬼為禍。
庚逢丙戰(zhàn),勢(shì)自傾危。辛被丁侵,克伐成害。
此言庚辛金,被丙丁之火,克而害之,主人不能為福。須得壬癸之水,以制丙丁之火,濟(jì)其均平,可以為富貴也。
壬憂戊至,蹇澀難通。癸怕己臨,屯晦驚惶。
壬癸之水,其性ài潤(rùn)下,又遭戊己土以滯之,則阻而不通,主人不能獲福。土若太多,則為貧賤斷之。水若太多,則為泛濫淫奔斷之。只要均平,故曰:土止水流全福壽。
干鬼帶祿旺,扶持更破。
身衰者,干頭遇克,謂之帶鬼。若逢祿旺,則能扶持。更有破敗,為福且少。為禍更多,主人或富或貧,進(jìn)退無常之命也。
支神無吉神,禍皆難免。
支神者,地支中所藏之神,亦宜有吉神相助,可以為福也。若有相克之神,遇禍患則難免矣。如甲木生于子月,子宮以癸水為印,豈不為美哉?此命若年日時(shí)中有己,土旺則克癸水,是謂吉神受害。審此推之,則無不驗(yàn)矣。
尊堂福壽崇高,皆言甲到丙鄉(xiāng)。
甲到丙鄉(xiāng)者,是食神之地。甲能生丙,丙乃甲之子也,名曰食神。甲且食丙之祿,如子之養(yǎng)父,豈不為福壽尊榮歟!
朝省權(quán)貴優(yōu)升,蓋為乙居丁舍。
乙木能生丁火,亦如父食子之養(yǎng),皆為吉人矣。
官木并疊,丙食戊而成功。
此言丙火食戊土之養(yǎng)也。
谷麥盈倉(cāng),丁啖己而有旺。
此言丁火食己土之祿也。
要得豐足,無過戊得逢庚。
此言戊土食庚金之祿也。
欲問高遷,全賴己加辛地。
此言己土食辛金之祿也。
滿堂金玉,庚祿有壬。廣置田園,辛能食癸。
此言庚金食壬水之祿,辛金食癸水之祿,皆言子養(yǎng)父也。
壬食甲而有旺,眾福如麻。癸向乙而生成,入食列鼎。
此言任水食甲木之祿,癸水食乙木之祿,皆十干生成之祿。
五行休廢,得救助以災(zāi)輕。
四柱金木水火土,遇休囚死絕之地,柱中有一在長(zhǎng)生帝旺之方,則頗相助,雖有災(zāi)亦輕矣。
四柱官印,無損壞而祿重。
四柱干頭有官星印星,無沖無破,主人一生祿重。但恐遇克害之運(yùn),犯小運(yùn)流年沖破,止一年之不利,不為永久矣。
甲逢丁而成焰,資財(cái)累歲多虧。乙遇丙而化灰,金玉自消難聚。
此言甲木生丁火,乙木生丙火,為傷官盜氣之論。傷官者,我生之子也,為人傲氣,不循規(guī)矩,能消耗父母之財(cái)物,視人不如己,喜財(cái)則榮,無財(cái)則貧。
天元正敗,丙見己而傷殘。干祿全輕,丁值戊而衰弱。
此言火土傷官之為害,上下相戕之理。
戊若逢辛,須仗吉?dú)⒁苑龀?。己宜輸庚,?shí)賴五行之救助。
此言土金傷官,吉煞謂財(cái)官印也,惟忌官喜財(cái)也。
庚申見癸,蕩散資金。
此言庚金生癸水,則有蕩散之禍,須得土以止之,方為發(fā)福,無土止之,則為散漫。主人流蕩,淫欲亡家。
辛祿遇壬,銷熔福祿。
辛金生壬水為傷官,是為金水傷官。主人清秀好歌樂,極聰明,淫佚無度,遇土止之則福。無土止之,終為下格矣。
年少逢災(zāi),壬傷乙運(yùn)。
此言壬水生乙木為傷官,又行傷官之運(yùn),主有災(zāi)晦。
祖財(cái)隨廢,癸被甲侵。
此言癸水生甲木為傷官,柱中有制則吉,無制則兇。
衣食難求,幼歲常逢五鬼。
夫日干弱,見殺即為鬼,謂之陰鬼害身,暗中不覺若身旺者,化鬼為官,則能資身為福。 且五鬼陰煞也,害人不淺。
遁悶休囚,長(zhǎng)年元值三刑。
此言刑敗之理。
禍本難免,祿本逢衰。若遇敗神,茲生休咎。
官為祿本,有官而無祿,則為假官,雖榮而不貴。有祿而無官,則無所施。官祿若行衰絕之地,難免不惟其禍矣。敗神者,破敗之神,命內(nèi)逢之,主一生休咎不利。
況乎甲憎乙向,逢之自己多災(zāi)。乙被甲臨,反與他人為助。
甲乙者,比肩兄弟姐妹之類。猶人之有兄弟多者,有家產(chǎn)則爭(zhēng)而分奪,無家財(cái)則起禍端,手足不相顧。有身弱者,喜兄弟相助,但乙見甲為兄,為劫財(cái),以上臨下之禍,遇財(cái)而劫之也。
壬行癸厄,丙最輸丁。辛忌庚方,丁嫌暗丙。
此皆比肩動(dòng)財(cái)之禍也。
戊同己兮,多生脾胃之疾。
戊己土,在人身為脾胃,倘若遇木克之,刑傷脾土矣,故有脾胃之疾。
戊同己兮,反有奔波之事。
己為弟,戊為兄,人各自立,則無傷于和氣,倘若兄弟同處有蕭墻之變,反主奔波勞苦,安得有怡怡之樂耶?
柔能制剛,多因辛與庚期。太重之余,乃是辛居庚地。
此言庚辛金之剛?cè)嵋?。庚剛而辛柔,庚為劍鋒之器,故云剛能殺萬物,辛為釵釧之質(zhì),故云柔能為美觀。若辛見庚,又為甚也。
癸中隱丙,壬午遇之多傷。
癸以丙為財(cái),任其所用,若遇壬午,又傷其丙,壬為癸之兄,且劫丙財(cái),故曰多傷,午中亦有丙,況午上壬支亦是丙財(cái),壬又傷支午之丙是也。
壬內(nèi)藏丁,癸水翻然自敗。
壬與丁正有夫妻之義,又遭癸水克丁,乃為弟奪其妻,則傷敗也,反為大禍。
陽(yáng)者若為暗損,平生為惡輕生。
陽(yáng)者,剛也,有果敢剛義之能。若遇暗損,當(dāng)有自棄其身矣。
陰位即曰敗神,處世憂賤抑塞。
陽(yáng)者,柔也,女人之質(zhì)喜之。若男命純陰,亦少剛助,處于世亦為抑塞基志。若得五陽(yáng)聚局,可以言富貴矣。
甲見辛而化官,剛?cè)嵯酀?jì)。
甲以辛而為官,甲剛而辛柔,故能相濟(jì)而不相克也。
乙見庚而為福,兄弟同鄉(xiāng)。
乙與庚合,是夫妻之理。庚金能克乙木,為正官而為有福也。猶兄弟同鄉(xiāng),而且和也。
水火既濟(jì),卻言丙對(duì)癸鄉(xiāng)。
癸水克丙火,丙為太陽(yáng)在天,癸水在地居坎,上下懸隔,豈能相克?而子午相對(duì),正得既濟(jì)之象,終為吉兆。
意氣相承,乃是丁歸壬舍。
丁與壬本相合,陽(yáng)水不能克陰火也,故同舍而居,相投而樂。
戊臨乙位,土得木而生成。
木賴土以培養(yǎng),土賴木以泄其氣,兩得而生成,雖云克之何相害也。
己向甲鄉(xiāng),陰遇陽(yáng)而可貴。
己與甲,本以陰陽(yáng)相配之義,以為夫婦之道。故云甲與己合,甲以己為財(cái),以妻之財(cái)而享之,安得不貴乎?
白虎通道,庚加丁臨。太陰得路,辛歸丙舍。
庚辛金為白虎,加之丁火克庚金,得配陰陽(yáng)之道,以柔而濟(jì)剛,無相害也。辛為太陰,遇丙且合而歸之,是為正義。
壬憐己兮,遠(yuǎn)泛洪波。
壬為江海之水,己為平地之土。壬水至于陰土之上,則成洪波遠(yuǎn)泛,無以止之,須得陽(yáng)土止之,遂塞其流矣。
癸喜戊兮,澄瀾漂渺。
癸與戊合,得其正義。且癸為水,得合陽(yáng)土,本無波濤之泛,故曰癸喜戊兮,云云。
陽(yáng)遇陰而化合,陰得陽(yáng)而成器。
此言從化,陰陽(yáng)相得之義。
又有甲己相逢,化土為福,則夫婦遐昌。
甲己以成合矣,甲屬木,己屬土,甲以從己,以化土為財(cái)。猶人以身從妻之財(cái),可以為福,得全夫婦之道,得申子辰可也。
乙庚和合,成金得位,則東西類化。
乙庚化金,要在巳酉丑十一月可也。
丙辛化水,智顯則必主文章。
丙與辛合,從金之義,金則生水,辛亦化為水矣。是謂金水相生,反歸本質(zhì)矣。
丁壬為木,聰明則近善多仁。
壬水生木,則從而化之,法以正二月間可化。木主仁,故好仁。
戊癸得化,祿位崇高。二者相逢,三才可立。
戊土賴火生,從火而化之,是歸本質(zhì),此皆生生不絕,化化無窮之義。
陰遇陽(yáng)而化官,到旺方官崇位顯。
一陰一陽(yáng)而成配,乃有化道,化得真者,則為貴論。
陽(yáng)得陰而成配,臨有氣財(cái)旺妻賢。
陽(yáng),男也。陰,女也。故以陰陽(yáng)相合,為之夫婦,若有生氣,主財(cái)旺且妻賢,若遇休囚死絕,主散財(cái)而傷妻。
是以平生不足,甲為壬傷。處世多屯,乙因癸克。
甲木賴壬以生,且壬為陽(yáng)水,故有浮泛之性,甲木無根,恐有飄流之失,故曰平生不足。乙乃陰木,癸乃陰水,但以根莖之資,豈成大林之茂,故曰處世多屯。
陽(yáng)自敗兮,丙為甲傷。陰不明兮,丁緣乙制。
丙火賴甲木生之,以為光明。尚甲之受制于庚,則不能生木之火。且丁賴乙生,因乙受制不能助丁之力也。
上之陵下兮,戊遭丙食,卑恐欺尊兮,己傷丁炎。
此言倒食之理也。
陽(yáng)庚嘹唳兮,戊土晦之。辛祿卑薄兮,己陰破之。
此言庚辛之質(zhì),因戊己多而掩美質(zhì),不能顯達(dá)也。
失之于智,皆因庚禍于壬。喪之于權(quán)。每遇辛傷于癸。
此言壬癸之水,又因庚辛所擾。猶人之母多,撫其一子,反為害。故有智有權(quán),皆失喪也,不得自專。
甲乙常欣戊己,乃為身內(nèi)之財(cái),丙丁尤喜庚辛,實(shí)是生成之福。
甲乙以戊己為財(cái)。丙丁以庚辛為財(cái),乃生成正理,故安享之。
勾陳得位,戊歸壬鄉(xiāng)。陰土逢財(cái),己加癸位。
勾陳,戊己土也,以辰戌丑未而得地。陰土,己土也。癸,陰水也。己以癸為財(cái)也。
庚辛寅卯自然而福壽。
寅卯木旺之鄉(xiāng),庚辛以甲乙木為財(cái),得自然之福壽。
壬癸丙丁喜樂以無虞。
壬癸水以丙丁火為財(cái),亦得其自然之用,何其有不虞之患?
當(dāng)知我害彼吉,彼害我兇。以直而言之,消詳為可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