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因醉酒駕車造成3死3傷惡性交通事故肇事司機黃世華在上海被執(zhí)行死刑。該案歷經(jīng)了15個月的審理,終于塵埃落定。
2012年2月11日,黃世華在妹夫家吃午飯,一時開心喝了6兩高度白酒。下午3點左右,老鄉(xiāng)劉某駕駛比亞迪轎車送黃世華等人回家。車開至半路,黃世華強行要求自己來開車?!拔乙呀?jīng)不記得何時換下老鄉(xiāng)自己開車了”,據(jù)黃世華事后回憶。剛開出不久,他就駕車與一輛桑塔納出租車追尾,因害怕被查處,駕車逃逸。
后出租車司機開車追上,并下車攔在黃世華車前要求理論。黃世華強行啟動轎車,將出租車司機頂在引擎蓋上高速行駛約1公里后,撞上了路口待轉的QQ轎車尾部,QQ轎車又撞上前方待轉的悅達起亞轎車,QQ轎車隨即著火。
出租車司機當場被機動車撞擊擠壓致創(chuàng)傷性休克死亡,QQ轎車內兩人被燒身亡,悅達起亞轎車內三人受傷。
下午約4點,公安機關接到報警后出警,在事發(fā)現(xiàn)場對黃世華予以控制。經(jīng)鑒定,黃世華當日血液中的乙醇含量為2.12mg/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