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虛詞用法
(之) 在文言文中常用作代詞、助詞,有時也用作動詞。
一、用作代詞
1.“之”常作第三人稱代詞,指代人、事、物,相當于“他(們)”、“她(們)”、“它(們)”,在句中作賓語。例如:
(1)桓侯故使人問之。(《扁鵲見蔡桓公》)——桓侯特意派人去問他。
(2)擇其善者而從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論語》六則)——選擇他們的長處來學習它,他們不好的地方就 改正它。
2有時也用作第一、第二人稱代詞,相當于“我(們)”、
“你(們)”。例如:君將哀而生之乎? (《捕蛇者說》)——您要憐憫(我)而讓我活下去嗎?
3.用作指示代詞,表近指或遠指,相當于“這”、“這樣的”、“那”、“那樣的”。例如:
(1)以君之力,曾不能損魁父之丘,如太行、王屋何?(《愚公移山》)——憑您的力量,并不能削平魁父這樣的小山,能把太行、王屋(兩座山)怎么樣呢?
(2)故為之說,以俟夫觀人風者得焉。(《捕蛇者說》)——所以(我)寫了這篇文章,來等待那些考察民情的人得到它。
二、用作助詞
1.“之”用在定語和中心詞之間,相當于“的”。例如
(1)君之病在腸胃,不治將益深。 (《扁鵲見蔡桓公》)——您的病已經到了腸胃里面,再不醫(yī)治,將會更 加嚴重。
(2)永之人爭奔走焉。(捕蛇者說》)——永州的百姓爭著去做(捕蛇)這件事。 ;
2.“之”用在主語和謂語之間,取消句子的獨立性,現(xiàn)代漢語中沒有與此相當?shù)脑~,可以不譯。例如: (1)雖我之死,有子存焉。(《愚公移山》)——即使我死了,還有兒子活著呀。
(2)而兩狼之并趨如故。(狼》)——但是兩只狼一起追趕(仍然)像先前一樣。
3.“之”用在被提前的賓語和動詞之間,是賓語提前的標志?,F(xiàn)代漢語中沒有與此相當?shù)脑~,可以不譯。例如:(1)何陋之有?(《陋室銘》)——有什么簡陋的呢?
(2)惟棄秋之為聽。(《棄秋》)——只聽弈秋的講解。
4.“之”用在表示時間久暫的單音詞或不及物動詞之后,起調整音節(jié)或舒緩語氣的作用,現(xiàn)代漢語中沒有和它相當?shù)脑~,可不譯。例如:
(1)久之,目似瞑,意暇甚。(《狼》)——好一會兒,(狼的)眼睛好象閉上了,神情悠閑得很。
(2)公將鼓之。(《曹劌論戰(zhàn)》)——莊公將要擊鼓進軍。
三、用作動詞 “之”用作動詞,充當謂語,相當于“去”、“往”、“到”。例如:
(1)又間令吳廣之次所旁叢祠中。(《陳涉世家》)——(陳勝)又暗地讓吳廣到駐地附近雜草叢生的神廟里。
(2)吾欲之南海,何如?(《為學》)——我想去南海,(你看)怎么樣?
[者] 是文言文中最常見的虛詞,常用作結構助詞和語氣詞。
一、用作助詞
1.用在動詞、形容詞或動賓詞組之后,組成名詞性的“者”字結構,有指代作用。相當于“……的人”、“……的事物”。例如: (1)此不為遠者小而近者大乎? (《兩小兒辯日》)——這不是離我們遠的東西看著就小,離我們近的東西看著就大嗎?
(2)負者歌于途,行者休于樹。(《醉翁亭記》)——背著東西的人在路上唱歌,徒步行走的人在樹下休息。
2.“者”跟它前面的詞語組成比況性結構,用在句末,表示相似于某種狀況,常與“若”、”似”配合使用,相當于“象……樣子”?!跋蟆频摹?。例如:(1)然往來視之,覺無異能者。(《黔之驢》)——但是(老虎)來回觀察毛驢,覺得(毛驢)象沒有什么特殊
本領似的。
(2)言之,貌若甚戚者。(《捕蛇者說》)——(他說著這些話,臉上好象很悲傷的樣子。
3、用在數(shù)詞的后面,一般指幾種人或事物。例如:嗟夫!予嘗求古仁人之心,或異二者之為。(《岳陽樓記》)——唉!我曾經探求過古代仁人的心理,也許不同于以上兩種人的心理活動。二、用作語氣詞
1.用在判斷句中的主語之后,表示提頓或判斷。例如: 陳勝者,陽城人也。(《陳涉世家})——陳勝是陽城人。
2.用在敘述句或描寫句的主語之后,表示提頓。有時:語前加一“有”字,形成“有……者”的格式。一般可不譯也可譯為“的”。例如:
(1)北山愚公者,年且九十。(《愚公移山》)——北山愚公年紀將近九十歲。
(2)有蔣氏者,專其利三世矣。(《捕蛇者說》)——有(個)姓蔣的獨享那(捕蛇的)利益三代了。
3.用在因果復句的前一分句句末,把結果或現(xiàn)象提示出來,后一分句申述原因或理由。例如:(1)然而不勝者,是天時不如地利也。(《孟子》)二章)——(雖然如此),但是卻不能取勝,這是因為占有天時不如占有地利(更重要)。
(2)不以木為之者,文理有疏密,沾水則高下不平。(《活板》)——不用木料做字模,是因為木料的紋理有疏密,沾上水就高低不平了。
[所] 用作助詞,偶爾也用作名詞。
一、用作助詞
1“所”字經常用在動詞、動賓詞組或形容詞之前,組成名詞性的“所”字結構,有指代作用。一般充當主語或賓語。相當于“……的(人、事、地方)”,或“所……的(人、事、
地方)”。例如: (1)此人一一為具言所聞。(《桃花源記》)——這個(打漁)人一件一件地為(桃花源中人)詳細地說出了自己聽到的事。
(2)衣食所安。(《曹劌論戰(zhàn)》)——衣物食品這類安身的東西。
2.“所”用在動詞前,后面再加上“者”構成“所……者”格式,譯法與不加“者”同。例如:(1)舟止,從其所契者入水求之。 (《刻舟求劍》)——船停下來了,就從他刻記號的地方下水去尋找劍。
(2)日暮,所擊殺者無慮百十人。(《馮婉貞》)——傍晚的時候,所殺死的敵人大約百十來人。
3.“所”用在介詞“以,從、為、由”等之前,構成名詞性的“所”字結構,一般可充當主語、賓語或判斷句的謂語,可分別表示行為動作發(fā)生的人物、處所、原因以及方式方法等等。相當于“……的人”、“……的地方”、“用……方法”和“……的原因”。例如:
(1)是吾劍之所從墜。 (<<刻舟求劍))——這兒(是)我的劍掉入水中的地方。
句中的“所從”,即“從所”,表處所。
(2)行拂亂其所為。(《孟子》二章)——(上天)用種種行為使他所做的事情顛倒錯亂。
句中的“所為”,即所做的事情,表動作行為。
(3)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出師表》)——這就是我用來報答先帝和盡忠陛下的職責。
句中的“所以”,即“以所”,表憑借。
(4)親賢臣,遠小人,此先漢所以興隆也。(《出師表》)——親近賢臣,疏遠小人,這是先漢興盛的原因。
句中的“所以”,即“以所”,表原因。
4.“所”與介詞“為”配合,組成“為·。..?!に钡母袷?,表示被動?!八辈蛔g,“為”可譯作“被”。例如:升死,其印為予群從所得,至今保藏。(《活板》)——畢升死后,他的那些印模被我的弟侄們得到了,至今還(一直)保存著。
5.“所”常與“有、無、何”結合,組成“有所”、“無所”、“何所”的格式,相當于“有什么……”、“無什么……”、“所……什么”。例如:(1)凡所應有,無所不有。(《口技》)——凡是(在這種情況下)應該有的(聲音),沒有一種沒有的。
(2)問女何所思?問女何所憶?女亦無所思,女亦無所憶。(《未蘭詩》)——問姑娘思念的是什么?問姑娘想念的是什么?姑娘沒有什么思念的,姑娘也沒有什么想念的。
6.“所”用在數(shù)量詞之后,表示概數(shù)。相當于“左右”、“上下”。例如:從弟子女十人所。(《西門豹治鄴》)——跟隨的女徒弟約十人左右。
二、用作名詞,表示處所、方位。例如:必能使行陣和睦,優(yōu)劣得所(《出師表》)——一定能使軍隊內部團結一致,好的差的各得其所。
[而] 用作連詞。是文言文中起關聯(lián)作用的虛詞,連接詞與詞,詞組與詞組,句子與句子。它連接的兩個部分,或表示并列、相承的關系,或表示轉折、遞進的關系。有時也表示修飾的關系?!岸迸紶栠€可用作代詞,但在初中文言課文中尚未出現(xiàn)過,故此項不作例釋。
1.“而”表示前后相承關系,相當于“就”。例如: 一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曹劌論戰(zhàn)》)——第一次擊鼓,官兵的士氣就上來了;第二次擊鼓,士氣就逐漸衰退;到第三次擊鼓,士氣就消失了。
2.“而”表示并列或遞進關系,相當于“并且”、“而且”,有時也可不譯。例如:永州之野產異蛇,黑質而白章。(《捕蛇者說》)——永州的郊野出產(一種)奇異的毒蛇,黑色的身體,帶有白色的花紋。
3.“而”表示轉折關系,相當于“卻”、“可是”、“但是”。例如:千里馬常有,而伯樂不常有。(《馬說》)——千里馬(是會)常常有的,可是(識馬的)伯樂(卻)不(會)常常有。
4.“而”表示條件、因果關系,連接的兩項,或前因后果,或前果后因。相當于“那么……就”、“因而……就”等。例如:名實已明,而天下之理得矣。((答司馬諫議書》)——名稱和實際是否相符的問題已經明白了,那么天下的大道理就弄清楚了。
5.“而”表示假設關系,一般連接主語和謂語,相當于“如果”。例如:諸君而有意,瞻予馬首可也。(《馮婉貞})——各位如果有(這個殺敵的)想法,看我的馬頭(所向)就可以了。
6.“而”表示修飾關系,它所連接的兩項,具有修飾與被修飾的關系,即前項是后項的狀語。相當于“著”、“地”。有時也可不譯。例如;
(1)河曲智叟笑而止之。(《愚公移山》)——河曲的智叟笑著勸阻他。
(2)朝而往,暮而歸。(《醉翁亭記》)——清晨前往,傍晚返回。
(則) 在文盲文中常用作連詞,連接動詞和動詞性詞組,連接分句與分句,表示承接關系或轉折關系。有時也用阼副詞。
一、用作連詞
1.表示承接關系,相當于“就”、“便”、“那么”。例如:
(1)沾水則高低不平。(《活板》)——沾上水就會高低不平。
(2)吾恂恂而起,視其擊,而吾蛇尚存,則弛然而臥。(<捕蛇者說》)——我提心吊膽地爬起身,看看那瓦罐,我的蛇還在里面,就放心地睡覺了。
2.表示轉折關系,相當于“卻”、“可是”、“反而”等。例如:
(l)若印數(shù)十百千本,則極為神速。((活板})——如果印幾十幾百幾千本,反而非??焖?。
(2)今雖死乎此,比吾鄉(xiāng)鄰之死,則已后矣。(《捕蛇者說》)——(我)現(xiàn)在即使死在捕蛇這件差役上,(我的死)比起我鄉(xiāng)鄰的死來,卻已經在后邊了。
3.表示假設條件關系,相當于“假如”、“如果”。為與前一分句的“茍÷若、如、向”等假設詞相呼應,可以譯作“如果……就”或“假如……那么?!崩纾?向吾不為斯役,則久已病矣。(《捕蛇者說》)——如果從前我不做(捕蛇)這種差役,就早已經困苦不堪了。
4.表示選擇關系,與"非”組成‘非……則……”句式,相當于“不是……就是”.例如:
非死則徒爾。(《捕蛇者說》)——不是死了,就是搬遷了。
二、用作副詞“則”用在判斷句的主語和謂語之間,加強判斷語氣,相當于“是”、“就是”、“原來是”。例如;此則岳陽樓之大觀也。(《岳陽樓記》)——這就是在岳陽樓上(看到)的雄偉景象。
(以) 在文盲文中主要用作介詞、連詞,偶爾也用作副詞、代詞,與“為”字配合,組成“以為”或“以……為”的格式,可以用作動詞。
一、用作介詞 “以”作介詞用時,跟后面的詞語組成介詞結構,表示工具、憑借、原因和依據等。
1、表示工具時,相當于“拿”、“用”、“把”。例如;(1)咨、臣以當世之事。(《出師表》)——拿當代的大事詢問我。
(2)以草火燒,瞬息可成。(《活板》)——用柴火燒烤,一會兒就可制成。
2.表示動作行為所憑借的事物,相當于“憑”,“按照”、“根據”。例如:
(1)以君之力,曾不能損魁父之丘,如太行、王屋何?(《愚公移山》)——憑你的力量,并不能削平魁父這樣的小山,能把太行、王屋(兩座山)怎么樣呢?
(2)小大之獄,雖不能察,必以情。 (《曹劌論戰(zhàn)》)——大大小小的案件,即使不能(一一)明察(它的是非),也一定按照實情(去處理)。
3.表示動作行為產生的原因,“以”多用在動詞、形容詞前作狀語。相當于“因”、“因為”、“由于”等。例如:(1)而吾以捕蛇獨存。(《捕蛇者說》)——可是我由于捕蛇獨自活了下采。
(2)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岳陽樓記》)——(他們)不因客觀環(huán)境(稱心)就高興,也不因個人(失意)而悲傷。
二、用作連詞
1.連接兩個分句,表示原因,,相當于“因”、“因為”。例如:
扶蘇以數(shù)諫故,上使外將兵。(《陳涉世家》)——扶蘇因為多次勸諫(皇帝)的緣故,皇上就派(他)到外面去帶兵。
2.連接兩個動詞或詞組,表示目的,相當于“來”、“用來”、“以便”等。例如,
(1)一狼洞其中,意將隧入,以攻其后也。(《狼》)——一只狼正在柴禾堆中掏洞,打算將鉆進去,以便從背后攻擊屠戶。
(2)屬予作文以記之。(《岳陽樓記》)——囑托我寫篇文章來記載這件事。
3.連接兩個動詞或詞組,表示結果,相當于“以致”、“因為”等。例如:
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義,以塞忠諫之路也。(《出師表》)——(陛下)不應當隨便看輕自己,說話不恰當,以致堵塞(下臣)忠心進諫的言路啊。
4?!耙浴庇迷谄溟_頭,表示假設,相當于“假如”、“如果”。例如:
以嚙人,無御之者。({捕蛇者說》)——如果咬了人,(誰都)沒有防治它的辦法。
5.連接狀語和中心詞,表行動的方式,相當于“而”,可不譯。例如;
黔無驢,有好事者船載以入。(《黔之驢》)——貴州沒有驢,有好事的人用船裝著運進去。
6.“以”與“是”組成順承連詞,構成“是以”或“以是”的格式,相當于“因此,,。例如:
(1)今在骨髓,臣是以無請也。 (《扁鵲見蔡桓公》)——(桓侯的病)現(xiàn)在已深入到骨髓,我因此不再說話了。
(2)是以眾議舉寵為督。({出師表})——因此大家公議推舉向寵作中部總督,
7.“以”連接“上”、 “下”、 “往”、 “來”、 “東”、 “西”、“南”、“北”等詞,表示方向,時間、處所或范圍??勺g作“以”、“往”等。例如:
(1)受命以來,夙夜憂嘆。(《出師表》)——(我)接受任命以來,日夜憂愁嘆息。
(2)乃令符離人葛嬰將兵徇蘄以東。 (《陳涉世家》)——(陳勝)就命令符離人葛嬰率領軍隊攻取蘄縣以東的地區(qū)。
三、用作副詞 “以”用在形容詞前面,表示程度極高,相當于“太”、“甚”。例如:
卒買魚烹食,得魚腹中書,固以怪之矣。(《陳涉世家》)——士兵們買了魚燒來吃,得到魚肚里的那張字條,本來(就)覺得事情太奇怪了。
四、用作代詞 “以”作近指代詞用,相當于“這”、“這么”。例如:其間千二百里,雖乘奔御風,不以疾也。 (《三峽》)——那中間相距一千二百,即使騎著奔馬駕著疾風,也沒有這么快呀。
五、“以”與“為”配合,用作動詞
1.“以”與“為”結合,構成“以為”,“以……為”的格式,相當于“認為”。例如:
(1)以為妙絕。(《口技》)——(都)認為(表演得)妙極了。
(2)或以為死,或以為亡。(《陳涉世家》)——有的認為死了,有的認為跑了。
(3)愚以為宮中之事。(《出師表》)——我認為宮廷里的事務。
(4)臣以王之攻宋也,為與此同類。(《公輸》)——我認為大王的攻打宋國,同這個人害偷竊病一樣。
2.“以”與“為”結合,構成“以為”、“以……為”的,式,相當于“拿(用、把)……當作……”。例如:(1)然得而臘之以為餌。(《捕蛇者說》)——但是捉到蛇把它殺死晾干后,拿它當作藥餌。
(2)虎見之,龐然大物也,以為神。((黔之驢))——老虎看見驢,好大好大的家伙啊,把(它當作神奇的東西。
(3)子墨子孵帶為城,以牒為械。({公輸})——子墨子解下衣帶圈起來算是一座城,拿木片當作(守城的)器械。
(其) 在文言文中常用作代詞、副詞、連詞和助詞。
一、用作代詞
1“其”用作代詞,指代人、事、物。表他稱的相當“他(們)”、“他(們)的”、“她(們)”、“她(們)的”、“它(們)的”。在句子中主要作定語。例如:(1)食馬者,不知其能千里而食也。(《馬說》)——飼養(yǎng)馬的人不曉得按它能日行千里來喂養(yǎng)啊。
(2)吾視其轍亂,望其旗靡,故避之。 (《曹劌論戰(zhàn)》)——我(下車)看見他們的車跡亂了,(登上車又)望見他們的軍旗倒下了,所以才去追擊他們。
2.“其”作指示代詞,相當于“這”、“那”、“其中”。如:
(1)少時,一狼徑去,其一犬坐于前。(《狼》)——稍過了一會兒,一只狼徑直走開了,其中一只狼象狗一樣坐在(屠戶)的前面。
(2)其人視端容寂,若聽茶聲然。(《核舟記》)——這(或“那”)人正視著(茶爐),神色平靜,好象在聽茶水(燒開了沒有)的樣子。
二、用作語氣副詞
1.“其”用于表示推測的語氣,相當于“大概”、“也許”等。例如:
其必曰,“先天下之憂而憂,后天下之樂而樂”乎!(《岳陽樓記》)——也許(或“大概”)一定會說:“要在天下人憂慮之前先憂慮,要在天下人安樂之后才安樂”吧!
2.“其”用于表示疑問、反問或轉折語氣,相當于“難道”、“又”、“那”等。有時也可不譯。例如:(1)以殘年余力,曾不能毀山之一毛,其如土石何?(《愚公移山》)——憑(你)年邁所剩的余力,并不能去掉山上的一根草,又能把土塊石頭怎么樣呢?
(2)吾村十里皆平原,而與之競火器,其何能勝?(《馮婉貞》)——我們村(周圍)千里都是平原,卻和他們的槍炮對抗,那怎么能取勝呢?
三、用作連詞 “其”作連詞,用于抉擇的問句,表示選擇,相當于“是……還是……”。例如:嗚乎!其真無馬邪?其真不知馬也?(《馬說》)——唉1是真的沒(千里)馬呢?還是確實不知遭什么叫(千里)馬呢?
(乃) 在文言文中常用作副詞和代詞。
一、用作副詞
1.表示相承關系,相當于“就”、“于是”、“才”。例如:(1)欲印,則以一鐵范置鐵板上,乃密布字印。(《活板》)——打算印刷,就拿一個鐵框子放在鐵板上,(然后)才(在鐵框子里)密密地排上字模。
(2)政通人和,百廢具興。乃重修岳陽樓。(《岳陽樓記》)——政事順利,百姓和樂,許多(以前)廢置的事都興辦起來了。于是重新修整岳陽樓。
2.表示判斷語氣的,相當于“是”或“本來是”。例如:當立者乃公子扶蘇。(《陳涉世家》)——應當立為國君的本來是公子扶蘇。
3.表示轉折關系,相當于“卻”、“竟”、“竟然”。例如;問今是何世,乃不知有漢,無論魏晉。 (《桃花源記》)——(桃花源中人)問(漁人)如今是哪朝哪代,竟然不知道有過漢朝,更不用說魏和晉了。
二、用作代詞“乃”用作第二人稱代詞,一般作定語,相當于“你”、“你的”。例如:
王師北定中原日,家祭毋忘告乃翁。(《示兒》)——宋王朝的軍隊北伐收復中原的時候,祭祖時不要忘了告訴你的父親。
(于) 文盲文中常用作介詞,由它所組成的介詞結構常放在動詞或形容詞謂語之后作補語,在翻譯時應提到謂語前充當狀語.如果“于”組成的介詞結構在句中用作狀語,翻譯時位置可以不動。
1用在動詞之后,引進動作行為的處所,相當于“在”、"到”。例如:
(1)公與之乘。戰(zhàn)于長勺。(《曹劌論戰(zhàn)》)——莊公和曹劌(同)坐一輛戰(zhàn)車,(與齊國軍隊)在長勺交戰(zhàn)。
(2)指通豫南,達于漢陰。(《愚公移山》)——一直通向豫州的南部,到達漢水的南岸。
2.用在動詞之后,時間名詞之前,引進動作行為的時間,作補語,相當于“在(到)……時候”。例如:自吾氏三世居是鄉(xiāng),積于今六十歲矣。 (《捕蛇者說》)——自從我家三代居住(在)這個鄉(xiāng)里,算到現(xiàn)在有六十年了。
3.介紹出動作行為的對象,相對于“對”, “對于”、“向”、“給”等。有時可不譯,有時也可譯作“跟”?!纾?1)操蛇之神聞之,懼其不已也,告之于帝。(《愚公移山》)——握蛇的山神聽到這件事,怕他不停地干下去,(把)這件事報告給天帝。
(2)余將告于蒞事者。(《捕蛇者說})——我打算告訴給掌管收租稅的官吏。
4.用在形容詞之后,介紹出比較的對象,相當于“比”。例如:
苛政猛干虎也。((捕蛇者說,)——殘暴的政治比老虎還兇猛啊。
5、用在動詞謂語之后,介紹出范圍,相當于“在……方面”。例如: 荊國有余于地而不足于民。(《公輸》)——楚國在土地方面有余而在人口方面卻不足。
(夫) 用作助詞,有時也用作代詞。
一、用作助詞
1用作發(fā)語詞,放在句首,引起議論或強調的作用??刹蛔g。例如;
夫戰(zhàn),勇氣也。(《曹劌論戰(zhàn)》)——打仗是靠勇氣的。
“夫’和別的字連用,組成“若夫”、“且夫”等,放在句首,也表示引起議論。相當于“像那……”、“要說那……”的意思。例如:若夫霪雨霏霏,連月不開。(《岳陽樓記》)——像那連綿的陰雨密密麻麻地下著,一連幾個月不放晴。
2.用在句末,表示感嘆或疑問語氣,相當于“呀”,“了”、“吧”。例如:今若是焉,悲夫!(《黔之驢》)——(毛驢)現(xiàn)在象這樣(被老虎吃掉)了,可悲呀1
二、用作代詞 用作指示代詞,相當于“這、這些”、“那、那些”等,例如:
好夫似龍而非龍者也。 ({葉公好龍})——(葉公)是喜歡那像龍而又不是龍的東西。
三、用作名詞 用作普通名詞時,“夫”是成年男子的通稱,女子的配偶,丈夫,舊時指從事體力勞動或被役使的人,如車夫、馬夫、漁夫、役夫、民夫等等。例如:既而兒醒,大啼。夫亦醒。(《口技》)—不一會兒,小兒于(也被)驚醒了,大聲啼哭。(她的)丈夫也醒了。
(也) 用作語氣助詞。
1用在句尾,表示加強判斷和解釋的語氣,翻譯時加判斷詞“是”,或以“呵”、“呀”對譯。例如:子子孫孫,無窮匱也,(《愚公移山》)子子孫孫,代代相傳,是沒有窮盡的。
2.用在句尾,表示加強肯定或否定的語氣,相當于“啊”、“是……的”。例如:小惠未偏,民弗從也。(《曹劌論戰(zhàn)》)——小恩小惠不能普及到百姓,老百姓是不會跟從您的。
3.用在疑問、反詰句末,表示疑問、反詰語氣,相當于“呢”。例如:
且欲與常馬等不可得,安求其能千里也?(《馬說》)——想要它跟普通馬一樣尚且做不到,怎么能要求它日行千里呢?
4.用在句尾,表示命令或祈使語氣,相當于“啊”、“呀”,也可不譯。例如:不足為外人道也。(《桃花源記》)——(這里的情況)不能和外面的人講啊1
5、用在主語或時間名詞及狀語之后,或復句的前一分句的句尾,起停頓作用,可以不譯。例如;形之龐也類有德,聲之宏也類有能。 (《黔之驢》)——(驢)形體的龐大好像有美德,聲音的宏亮好像有本領。
(乎) 常用作語氣助詞或介詞。一、用作語氣助詞.
1.用在句末,表示疑問語氣,相當于“嗎”和“呢”。例如:若毒之乎?(《捕蛇者說》)——你怨恨(捕蛇)這個差使嗎?
2.用在句末,表示測度語氣,相當于“吧”。例如:今亡亦死,舉大計亦死;等死,死國可乎!(《陳涉世家》)——現(xiàn)在逃亡也是死,發(fā)動大事(指起義)也是死;同樣是死,為國事而死好吧!
“乎”與表示測度語氣的副詞“其”、“得無”等連用,在測度語中含有委婉的反詰語氣。例如:覽物之情,得無異乎?(《岳陽樓記》)——(他們)觀賞景物(而觸發(fā))的感情,能夠沒有不同嗎?
3.用在句末,表示感嘆語氣,相當于“啊”、“呢”。例如;孰知賦斂之毒有甚是蛇者乎!(<<捕蛇者說》)——誰知道苛捐雜稅的毒害有比這毒蛇還厲害的呢]
4.用在句末,表示反詰語氣?!安灰唷酢钡木涫绞且环N習慣的委婉反詰用法。相當于“嗎”、“呢”、“吧”。例如:求劍若此,不亦惑乎?(《刻舟求劍》)——象這樣去打撈寶劍,不也是很糊涂嗎?
“乎”與表示反詰語氣的副詞“豈”、“寧”或與表示肯定語氣的副詞“敢”等連用,構成“豈……乎”、“寧……乎”、“敢……乎”的句式,加強反詰語氣,相當于“呢”、“嗎”。例如:
王侯將相寧有種乎?(《陳涉世家》)——王侯將相難道是天生的貴種嗎?
二、用作介詞 “乎”有時用在句子中間,同“于”字,相當于“在”。例如:
今雖死乎此。({捕蛇者說,}——(我)現(xiàn)在即使死在(捕蛇)這件差使上。
(焉) 語氣助詞,有時也用作代詞或兼詞。
一、用作語氣助詞,放在句末表示肯定,感嘆或疑問的語氣,相當于“了”、“呢”,或不譯。例如:(1)今其宣十無一焉。((捕蛇者說》)——現(xiàn)在他們的家十(家)沒有一(家)了。
(2)雖我之死,有于存焉。(《愚公移山》)——即使我死了,還有兒子在呢,
二、用作代詞
1. 用作疑問代詞,通“安”,常用在反詰句中的動詞之前,作狀語。相當于“哪里”、“哪兒”、“怎么”等。例如:且焉置土石?({愚公移山})——況且往哪兒堆放泥土和石塊?
2.用作人稱代詞,代事物,同“之”,相當于“它”。例如;
謹食之,時而獻焉。((捕蛇者說))——(我)小心地喂養(yǎng)它,到(規(guī)定獻蛇的)時候交上它。
三、用作兼詞 “焉”用于句末,有時還兼有介詞“于”和代詞“之”的含義,相當于“于之”、“于是”、“于其”。介詞“于”表處所?!爸薄ⅰ笆恰?、“其”是指示代詞??勺g作“在這里”、“在哪里”、“在其中”等。例如:三人行,必有我?guī)熝伞?《論語)六則)——三個人同行,一定有我的老師在其中。
(哉) 用作語氣助詞。
1.用在句末,表示感嘆語氣,相當于“啊”。例如:嘻,技亦靈怪矣哉! (核舟記》)——??!(王叔遠)的技藝也真是太靈巧奇妙了啊!
2.句中如有疑問代詞,“哉”在句末即表示疑問語氣,相當于“呢”。例如:嗟夫!予嘗求古仁人之心,或異二者之為,何哉?(《岳陽樓記》)——唉,我曾經探求古代品德高尚之人的心理活動,(我想)也許會不同于以上兩種人的心理,為什么呢?
3“哉”常與“豈”、“安”等配合使用,構成“豈……哉”、“安……哉”的句式,表示反詰語氣,相當于“呢”、“難道(哪里)嗎(呢)”,“怎么……呢”等。例如:(1)豈若吾鄉(xiāng)鄰之旦旦有是哉!(《捕蛇者說》)——哪里象我的鄉(xiāng)鄰天天有死亡的威脅呢!
(2)燕雀安知鴻鵠之志哉?(《陳涉世家》)——燕雀怎么能知道鴻鵠的志向呢?
(矣) 語氣助詞,
1.“矣”用在陳述句句末、,相當于“了”、“啦”。又有表已然、將然和由假設推出必然之分,表已然,有“已經”的意思,表將然,有“將要”、“就要”的意思;表假設推出必然,有“如果……那么就……”的意思。例如: (1)前人之述備矣(《岳陽樓記》)——前人的記述(已經)很詳盡了。(表已經發(fā)生過的事情)
(2)小敵去,大敵來矣。(<馮婉貞))——小股的敵人撤走了,大股的敵人就要來了。 (表將要發(fā)生的事情)
(3)向吾不為斯役,則久已病矣。 (《捕蛇者說》)——如果我不做這個捕蛇的差使,那么早就已經困苦不堪了。(由假設推出必然)
2.“矣”用在感嘆句句末,相當于“啊”、“了”。例如:甚矣!汝之不惠。(《愚公移山》)——你太不聰明了!
3.句中有疑問代詞時,“矣”用在句末,表示疑問語氣,相當于“呢”。例如:
事將奈何矣?(《觸謄說趙太后》)——事情將怎么辦呢?
4.用在祈使句句末,表示祈使語氣,相當于“吧”。例如:須叟,豹曰:“廷椽起矣!狀河伯留客之久,若皆罷去歸矣!(《西門豹治鄴》)——一會兒,西門豹說;“廷椽起來吧,看樣子河伯留客很久,你們都散去回家吧!”
5.用在句中,或前一分句句末,表示停頓語氣,以引起下文,相當于“啊”、“了”。例如:
舟已行矣,而劍不行。(<<刻舟求劍》)——船已經行進了,可劍卻是不走的。
對以上部分文言虛詞的特點和用法,只作了扼要的介紹和歸納。希望同學們在今后學習文言課文時,要多留意虛詞的用法。一定要做到“詞不離句”,虛詞一旦離開了具體的文句,就難于確定它的意義和用法。要注意平時的積累,以期更廣、更深地理解和把握文言虛詞的特點、解釋和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