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注
王弼
目錄
提要
上經(jīng)乾傳卷一
乾
坤
屯
蒙
上經(jīng)需傳卷二
需
訟
師
比
小畜
履
泰
否
同人
大有
謙
豫
上經(jīng)隨傳卷三
隨
蠱
臨
觀
噬嗑
賁
剝
復(fù)
無妄
大畜
頤
大過
坎
離
下經(jīng)咸傳卷四
咸
恒
遯
大壯
晉
明夷
家人
睽
蹇
解
損
益
下經(jīng)夬傳卷五
夬
姤
萃
升
困
井
革
鼎
震
艮
漸
歸妹
下經(jīng)豐傳卷六
豐
旅
巽
兌
渙
節(jié)
中孚
小過
即濟(jì)
未濟(jì)
系辭上卷七
周易系辭上第七
系辭下卷八
周易系辭下第八
說卦卷九
說卦第九
《周易·序卦》第十
《周易·雜卦》第十一
周易略例
周易略例序
明彖
明爻通變
明卦適變通爻
明象
辯位
略例下
卦略
附錄
王弼的性理《易》及其對朱熹的影響
論王弼易學(xué)與老學(xué)的關(guān)系
王弼哲學(xué)的方法論探究
得象忘言、得意忘象
提要
《周易注》·十卷(浙江巡撫采進(jìn)本)。
《上、下經(jīng)》注及《略例》,魏王弼撰。《系辭傳》、《說卦傳》、《序卦傳》、《雜卦傳》注,晉韓康伯撰?!端鍟そ?jīng)籍志》以王、韓之書各著錄,故《易注》作六卷,《略例》作一卷,《系辭注》作三卷?!杜f唐書·經(jīng)籍志》、《新唐書·藝文志》皆載弼注七卷,蓋合《略例》計(jì)之。今本作十卷,則并韓書計(jì)之也??纪鮾€《七志》,已稱弼《易注》十卷(按《七志》今不傳。此據(jù)陸德明《經(jīng)典釋文》所引),則并王、韓為一書,其來已久矣。自鄭玄傳費(fèi)直之學(xué),始析《易傳》以附經(jīng),至弼又更定之。說者謂鄭本如今之《乾卦》,其《坤卦》以下又弼所割裂。然鄭氏《易注》,至北宋尚存一卷?!冻缥目偰俊贩Q存者為《文言》、《說卦》、《序卦》、《雜卦》四篇,則鄭本尚以《文言》自為一傳,所割以附經(jīng)者,不過《彖傳》、《象傳》。今本《乾》、《坤》二卦各附《文言》,知全經(jīng)皆弼所更定,非鄭氏之舊也。每卷所題《乾傳》第一、《泰傳》第二、《噬嗑傳》第三、《咸傳》第四、《夬傳》第五、《豐傳》第六,各以卷首第一卦為名。據(jù)王應(yīng)麟《玉海》,此目亦弼增標(biāo)。蓋因毛氏《詩傳》之體例,相沿既久,今亦仍舊文錄之。惟《經(jīng)典釋文》以《泰傳》為《需傳》,以《噬嗑傳》為《隨傳》,與今本不同。證以《開成石經(jīng)》,一一與陸氏所述合。當(dāng)由後人以篇頁不均為之移并,以非宏旨之所系,今亦不復(fù)追改焉。其《略例》之注,為唐邢璹撰。里籍無考,其結(jié)銜稱“四門助教”。案《唐書·王鉷傳》稱為“鴻臚少卿邢璹”,子縡,以謀反誅。則終於鴻臚少卿也?!短綇V記》載其奉使新羅,賊殺賈客百馀人,掠其珍貨貢於朝。其人殊不足道,其注則至今附弼書以行。陳振孫《書錄解題》稱:“蜀本略例有所注,止有篇首釋‘略例’二字,文與此同,馀皆不然?!笔撬未杏幸粍e本。今則惟此本存,所謂蜀本者已久佚矣。弼之說《易》,源出費(fèi)直。直《易》今不可見,然荀爽《易》即費(fèi)氏學(xué),李鼎祚書尚頗載其遺說。大抵究爻位之上下,辨卦德之剛?cè)?,已與弼注略近。但弼全廢象數(shù),又變本加厲耳。平心而論,闡明義理,使《易》不雜於術(shù)數(shù)者,弼與康伯深為有功。祖尚虛無,使《易》竟入於老莊者,弼與康伯亦不能無過。瑕瑜不掩,是其定評。諸儒偏好偏惡,皆門戶之見,不足據(jù)也。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周易注》
上經(jīng)乾傳卷一
乾:元、亨、利、貞。
初九:潛龍勿用(1)。
(1)《文言》備矣。
九二:見龍?jiān)谔?,利見大?1)。
(1)出潛離隱,故曰“見龍”,處於地上,故曰“在田”。德施周普,居中不偏,雖非君位,君之德也。初則不彰,三則“乾乾”,四則“或躍”,上則過亢。“利見大人”,唯二、五焉。
九三:君子終日乾乾,夕惕若厲,無咎(1)。
(1)處下體之極,居上體之下,在不中之位,履重剛之險(xiǎn)。上不在天,未可以安其尊也。下不在田,未可以寧其居也。純修下道,則居上之德廢;純修上道,則處下之禮曠。故“終日乾乾”,至于夕惕猶若厲也。居上不驕,在下不憂,因時(shí)而惕,不失其幾,雖危而勞,可以“無咎”。處下卦之極,愈於上九之亢,故竭知力而后免於咎也。乾三以處下卦之上,故免亢龍之悔。坤三以處下卦之上,故免龍戰(zhàn)之災(zāi)。
九四:或躍在淵,無咎(1)。
(1)去下體之極,居上體之下,乾道革之時(shí)也。上不在天,下不在田,中不在人,履重剛之險(xiǎn),而無定位所處,斯誠進(jìn)退無常之時(shí)也。近乎尊位,欲進(jìn)其道,迫乎在下,非躍所及。欲靜其居,居非所安,持疑猶豫未敢決志。用心存公,進(jìn)不在私,疑以為慮,不謬於果,故“無咎”也。
九五:飛龍?jiān)谔?,利見大?1)。
(1)不行不躍而在乎天,非飛而何?故曰“飛龍”也。龍德在天,則大人之路亨也。夫位以德興,德以位敘,以至德而處盛位,萬物之睹,不亦宜乎?
上九:亢龍有悔。
用九:見群龍,無首,吉(1)。
(1)九,天之德也。能用天德,乃見“群龍”之義焉。夫以剛健而居人之首,則物之所不與也。以柔順而為不正,則佞邪之道也。故《乾》吉在“無首”,《坤》利在“永貞”。
《彖》曰:大哉乾元!萬物資始,乃統(tǒng)天。云行雨施,品物流形,大明終始,六位時(shí)成,時(shí)乘六龍,以御天。乾道變化,各正性命(1)。保合大和,乃利貞(2)。首出庶物,萬國咸寧(3)。
(1)天也者,形之名也。健也者,用形者也。夫形也者,物之累也。有天之形而能永保無虧,為物之首,統(tǒng)之者豈非至健哉!大明乎終始之道,故六位不失其時(shí)而成,升降無常,隨時(shí)而用,處則乘潛龍,出則乘飛龍,故曰“時(shí)乘六龍”也。乘變化而御大器,靜專動直,不失大和,豈非正性命之情者邪? (2)不和而剛暴?!?3)萬國所以寧,各以有君也。
《象》曰:天行健,君子以自強(qiáng)不息。“潛龍勿用”,陽在下也?!耙婟?jiān)谔铩?,德施普也?!敖K日乾乾”,反復(fù)道也(1)?!盎蜍S在淵”,進(jìn)無咎也?!帮w龍?jiān)谔臁?,大人造也?!翱糊堄谢凇?,盈不可久也。用九,天德不可為首也?
(1)以上言之則不驕,以下言之則不憂,反覆皆道也。
《文言》曰:元者善之長也,亨者嘉之會也,利者義之和也,貞者事之干也。君子體仁足以長人,嘉會足以合禮,利物足以和義,貞固足以干事。君子行此四德者,故曰:“乾,元、亨、利、貞?!?
初九曰“潛龍勿用”,何謂也?子曰:“龍德而隱者也。不易乎世(1),不成乎名,遁世無悶,不見是而無悶,樂則行之,憂則違之,確乎其不可拔,‘潛龍’也?!?
(1)不為世俗所移易也。
九二曰:“見龍?jiān)谔?,利見大人”,何謂也?子曰:“龍德而正中者也。庸言之信,庸行之謹(jǐn),閑邪存其誠,善世而不伐,德博而化?!兑住吩唬骸婟?jiān)谔铮姶笕??!乱??!?
九三曰:“君子終日乾乾,夕惕若厲,無咎”,何謂也?子曰:“君子進(jìn)德修業(yè)。忠信所以進(jìn)德也。修辭立其誠,所以居業(yè)也。知至至之,可與言幾也。知終終之,可與存義也(1)。是故居上位而不驕,在下位而不憂(2)。故乾乾因其時(shí)而惕,雖危無咎矣(3)。
(1)處一體之極,是“至”也。居一卦之盡,是“終”也。處事之至而不犯咎,“知至”者也。故可與成務(wù)矣。處終而能全其終,“知終”者也。夫進(jìn)物之速者,義不若利,存物之終者,利不及義。故“靡不有初,鮮克有終”。夫“可與存義”者,其唯“知終”者乎? (2)居下體之上,在上體之下,明夫終敝,故 “不驕”也。知夫至至,故“不憂”也?!?3)惕,怵惕之謂也。處事之極,失時(shí)則廢,懈怠則曠,故“因其時(shí)而惕,雖危無咎”。
九四曰“或躍在淵,無咎”,何謂也?子曰:“上下無常,非為邪也。進(jìn)退無恒,非離群也。君子進(jìn)德修業(yè),欲及時(shí)也,故無咎?!?
九五曰“飛龍?jiān)谔?,利見大人”,何謂也?子曰:“同聲相應(yīng),同氣相求。水流濕,火就燥,云從龍,風(fēng)從虎,圣人作而萬物睹,本乎天者親上,本乎地者親下,則各從其類也?!?
上九曰“亢龍有悔”,何謂也?子曰:“貴而無位,高而無民(1)。賢人在下位而無輔(2),是以動而有悔也(3)。”
(1)下無陰也。 (2)賢人雖在下而當(dāng)位,不為之助?!?3)處上卦之極而不當(dāng)位,故盡陳其闕也。獨(dú)立而動物莫之與矣?!肚の难浴肥撞徽摗扒倍日f“元”,下乃曰“乾”,何也?夫“乾”者統(tǒng)行四事者也。君子以自強(qiáng)不息,行此四者,故首不論“乾”而下曰“乾、元、亨、利、貞”。馀爻皆說龍,至於九三獨(dú)以“君子”為目,何也?夫易者象也。象之所生,生於義也。有斯義,然后明之以其物,故以龍敘“乾”,以馬明“坤”,隨其事義而取象焉。是故初九、九二,龍德皆應(yīng)其義,故可論龍以明之也。至於九三“乾乾夕惕”,非龍德也,明以君子當(dāng)其象矣。統(tǒng)而舉之,“乾”體皆龍,別而敘之,各隨其義。
“潛龍勿用”,下也?!耙婟?jiān)谔铩保瑫r(shí)舍也?!敖K日乾乾”,行事也。“或躍在淵”,自試也?!帮w龍?jiān)谔臁保现我?。“亢龍有悔”,窮之災(zāi)也。乾元“用九”,天下治也(1)。
(1)此一章全以人事明之也。九,陽也。陽,剛直之物也。夫能全用剛直,放遠(yuǎn)善柔,非天下至理,未之能也。故“乾元用九”,則“天下治”也。夫識物之動,則其所以然之理,皆可知也。龍之為德,不為妄者也。潛而勿用,何乎?必窮處於下也。見而在田,必以時(shí)之通舍也。以爻為人以位為時(shí),人不妄動,則時(shí)皆可知也。文王明夷,則主可知矣。仲尼旅人,則國可知矣。
“潛龍勿用”,陽氣潛藏?!耙婟?jiān)谔铩?,天下文明?!敖K日乾乾”,與時(shí)偕行(1)?!盎蜍S在淵”,乾道乃革?!帮w龍?jiān)谔臁?,乃位乎天德?!翱糊堄谢凇保c時(shí)偕極(2)?!扒镁拧?,乃見天則(3)。
(1)與天時(shí)俱不息?!?2)與時(shí)運(yùn)俱終極。 (3)此一章全說天氣以明之也。九,剛直之物,唯“乾”體能用之,用純剛以觀天,天則可見矣。
“乾元”者,始而亨者也?!袄憽闭撸郧橐?1)。乾始,能以美利利天下,不言所利,大矣哉!大哉乾乎,剛健中正,純粹精也!六爻發(fā)揮,旁通情也?!皶r(shí)乘六龍”,以御天也?!霸菩杏晔保煜缕揭?。
(1)不為“乾元”,何能通物之始無不性其情,何能久行其正?是故“始而亨者”,必“乾元”也。利而正者,必“性情”也。
君子以成德為行,日可見之行也。潛之為言也,隱而未見,行而未成,是以君子弗用也。
君子學(xué)以聚之,問以辯之(1),寬以居之,仁以行之?!兑住吩弧耙婟?jiān)谔铮姶笕恕?,君德也?
(1)以君德而處下體,資納於物者也。
九三,重剛而不中,上不在天,下不在田。故乾乾因其時(shí)而惕,雖危無咎矣。
九四,重剛而不中,上不在天,下不在田,中不在人,故或之?;蛑?,疑之也,故無咎。
夫大人者,與天地合其德,與日月合其明,與四時(shí)合其序,與鬼神合其吉兇。先天而天弗違,后天而奉天時(shí)。天且弗違,而況於人乎?況於鬼神乎?
“亢”之為言也,知進(jìn)而不知退,知存而不知亡,知得而不知喪。其唯圣人乎!知進(jìn)退存亡,而不失其正者,其唯圣人乎!
坤:元、亨,利牝馬之貞(1)。君子有攸往,先迷后得,主利。西南得朋,東北喪朋,安貞吉(2)。
(1)坤,貞之所利,利於牝馬也。馬在下而行者也,而又牝焉,順之至也。至順而后乃“亨”,故唯利於“牝馬之貞”。 (2)西南致養(yǎng)之地,與“坤”同道者也,故曰“得朋”。東北反西南者也,故曰“喪朋”。陰之為物,必離其黨,之於反類,而后獲安貞吉。
《彖》曰:至哉坤元!萬物資生,乃順承天,坤厚載物,德合無疆。含弘光大,品物咸亨,牝馬地類,行地?zé)o疆(1),柔順利貞,君子攸行,先迷失道,后順得常?!拔髂系门蟆?,乃與類行?!皷|北喪朋”,乃終有慶?!鞍藏憽敝?,應(yīng)地?zé)o疆(2)。
(1)地之所以得“無疆”者,以卑順行之故也。乾以龍御天,坤以馬行地?!?2)地也者,形之名也。“坤”也者,用地者也。夫用雄必爭,二主必危,有地之形,與剛健為耦,而以永保無疆,用之者不亦至順乎?若夫行之不以“牝馬”,利之不以“永貞”,方而又剛,柔而又圓,求安難矣。
《象》曰:地勢坤(1)。君子以厚德載物。
(1)地形不順,其勢順。
初六:履霜,堅(jiān)冰至(1)。
《象》曰:“履霜堅(jiān)冰,陰始凝也。馴致其道,至“堅(jiān)冰”也。
(1)始於履霜,至于堅(jiān)冰,所謂至柔而動也剛。陰之為道,本於卑弱而后積著者也,故取“履霜”以明其始。陽之為物,非基於始以至於著者也,故以出處明之,則以初為潛。
六二:直方大,不習(xí)無不利(1)。
《象》曰:六二之動,直以方也(2)。不習(xí)無不利,地道光也。
(1)居中得正,極於地質(zhì),任其自然而物自生,不假修營而功自成,故“不習(xí)”焉而“無不利”?!?2)動而直方,任其質(zhì)也。
六三:含章可貞,或從王事,無成有終(1)。
《象》曰:“含章可貞”,以時(shí)發(fā)也,“或從王事”,知光大也(2)。
(1)三處下卦之極,而不疑於陽,應(yīng)斯義者也。不為事始,須唱乃應(yīng),待命乃發(fā),含美而可正者也,故曰“含章可貞”也。有事則從,不敢為首,故曰“或從王事”也。不為事主,順命而終,故曰“無成有終”也?!?2)知慮光大,故不擅其美。
六四:括囊,無咎無譽(yù)(1)。
《象》曰:“括囊無咎”,慎不害也。
(1)處陰之卦,以陰居陰,履非中位,無“直方”之質(zhì),不造陽事,無“含章”之美,括結(jié)否閉,賢人乃隱。施慎則可,非泰之道。
六五:黃裳元吉(1)。
《象》曰:“黃裳元吉”,文在中也(2)。
(1)黃,中之色也,裳,下之飾也?!袄ぁ睘槌嫉?,美盡於下。夫體無剛健而能極物之情,通理者也。以柔順之德,處於盛位,任夫文理者也。垂黃裳以獲元吉,非用武者也。極陰之盛,不至疑陽,以“文在中”,美之至也?!?2)用黃裳而獲元吉,以“文在中也”。
上六:龍戰(zhàn)于野,其血玄黃(1)。
《象》曰:“龍戰(zhàn)于野”,其道窮也。
(1)陰之為道,卑順不盈,乃全其美。盛而不已,固陽之地,陽所不堪,故“戰(zhàn)于野”。
用六:利永貞(1)。
《象》曰:用六,“永貞”,以大終也(2)。
(1)用六之利,“利永貞”也。 (2)能以永貞大終者也。
《文言》曰:坤至柔而動也剛,至靜而德方(1)。后得主而有常,含萬物而化光?!袄ぁ钡榔漤樅??承天而時(shí)行!
(1)動之方直,不為邪也。柔而又圓,消之道也。其德至靜,德必方也。
積善之家,必有馀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馀殃。臣弒其君,子弒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來者漸矣,由辯之不早辯也。《易》曰:“履霜堅(jiān)冰至”,蓋言順也。
直其正也,方其義也。君子敬以直內(nèi),義以方外,敬義立而德不孤?!爸狈酱螅涣?xí)無不利”,則不疑其所行也。
陰雖有美,含之以從王事,弗敢成也。地道也,妻道也,臣道也。地道無成,而代有終也。
天地變化,草木蕃,天地閉,賢人隱?!兑住吩弧袄覠o咎無譽(yù)”,蓋言謹(jǐn)也。
君子黃中通理,正位居體,美在其中,而暢於四支,發(fā)於事業(yè),美之至也。
陰疑於陽必戰(zhàn)(1)。為其嫌於無陽也,為其嫌於非陽而戰(zhàn)。故稱“龍”焉。猶未離其類也(2),故稱“血”焉(3)。夫玄黃者天地之雜也,天玄而地黃。
(1)辯之不早,疑盛乃動,故“必戰(zhàn)”?!?2)猶未失其陰類,為陽所滅。 (3)猶與陽戰(zhàn)而相傷,故稱血。
屯:元亨,利貞(1)。勿用有攸往(2),利建侯(3)。
(1)剛?cè)崾冀?,是以“屯”也。不交則否,故屯乃大亨也。大亨則無險(xiǎn),故“利貞”?!?2)往,益“屯”也。 (3)得主則定。
《彖》曰:屯,剛?cè)崾冀欢y生,動乎險(xiǎn)中,大亨貞(1)。雷雨之動滿盈(2)。天造草昧,宜建侯而不寧(3)。
(1)始於險(xiǎn)難,至於大亨,而后全正,故曰“屯,元亨利貞”。 (2)雷雨之動,乃得滿盈,皆剛?cè)崾冀恢鶠??!?3)“屯”體不寧,故利“建侯”也?!巴汀闭?,天地造始之時(shí)也,造物之始,始於冥昧,故曰“草昧”也。處造始之時(shí),所宜之善,莫善“建侯”也。
《象》曰:云雷屯,君子以經(jīng)綸(1)。
(1)君子經(jīng)綸之時(shí)。
初九:磐桓,利居貞,利建侯(1)。
《象》曰:雖“磐桓”,志行正也(2)。以貴下賤,大得民也(3)。
(1)處屯之初,動則難生,不可以進(jìn),故“磐桓”也。處此時(shí)也,其利安在?不唯居貞建侯乎?夫息亂以靜,守靜以侯,安民在正,弘正在謙。屯難之世,陰求於陽,弱求於強(qiáng),民思其主之時(shí)也。初處其首而又下焉。爻備斯義,宜其得民也。 (2)不可以進(jìn),故“磐桓”也。非為宴安棄成務(wù)也,故“雖磐桓,志行正也”。 (3)陽貴而陰賤也。
六二:屯如邅如,乘馬班如,匪寇婚媾。女子貞不字,十年乃字(1)。
《象》曰:六二之難,乘剛也。十年乃字,反常也。
(1)志在乎“五”,不從於初。屯難之時(shí),正道未行,與初相近而不相得,困於侵害,故屯邅?!巴汀睍r(shí)方屯難,正道未通,涉遠(yuǎn)而行,難可以進(jìn),故曰:“乘馬班如”也??苤^初也。無“初”之難,則與“五”婚矣,故曰“匪寇婚媾”也?!爸驹陟段濉?,不從於初,故曰“女子貞不字”也。屯難之世,勢不過十年者也。十年則反常,反常則本志斯獲矣。故曰“十年乃字”。
六三:即鹿無虞,惟入于林中。君子幾,不如舍,往吝(1)。
《象》曰:“即鹿無虞”,以從禽也。君子舍之,“往吝”窮也。
(1)三既近五而無寇難,四雖比五,其志在初,不妨已路,可以進(jìn)而無屯邅也。見路之易,不揆其志,五應(yīng)在二,往必不納,何異無虞以從禽乎?雖見其禽而無其虞,徒入于林中,其可獲乎?幾,辭也。夫君子之動,豈取恨辱哉!故不如舍,“往吝,窮也”。
六四:乘馬班如,求婚媾,往吉,無不利(1)。
《象》曰:求而往,明也(2)。
(1)二雖比初,執(zhí)貞不從,不害已志者也。求與合好,往必見納矣。故曰“往吉,無不利”?!?2)見彼之情狀也。
九五:屯其膏,小貞吉,大貞兇(1)。
《象》曰:“屯其膏”,施未光也。
(1)處屯難之時(shí),居尊位之上,不能恢弘博施,無物不與,拯濟(jì)微滯,亨于群小,而系應(yīng)在二,屯難其膏,非能光其施者也。固志同好,不容他間,小貞之吉,大貞之兇。
上六:乘馬班如,泣血漣如(1)。
《象》曰:“泣血漣如”,何可長也?
(1)處險(xiǎn)難之極,下無應(yīng)援,進(jìn)無所適,雖比於五,五屯其膏,不與相得,居不獲安,行無所,適窮困闉厄,無所委仰,故“泣血漣如”。
蒙:亨。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初筮告,再三,瀆,瀆則不告(1)。利貞(2)。
(1)“筮”,筮者決疑之物也。童蒙之來求我,欲決所惑也。決之不一,不知所從,則復(fù)惑也。故初筮則告,再、三則瀆。瀆,蒙也。能為初筮,其唯二乎?以剛處中,能斷夫疑者也。 (2)“蒙”之所利,乃利正也。夫明莫若圣,昧莫若蒙。蒙以養(yǎng)正乃圣功也。然則養(yǎng)正以明,失其道矣。
《彖》曰:蒙,山下有險(xiǎn),險(xiǎn)而止,蒙(1)。“蒙,亨”,以亨行,時(shí)中也(2)?!胺宋仪笸桑汕笪摇?,志應(yīng)也(3)。初筮告,以剛中也(4)。再三,瀆,瀆則不告。瀆,蒙也。蒙以養(yǎng)正,圣功也。
(1)退則困險(xiǎn),進(jìn)則閡山,不知所適,蒙之義也?!?2)時(shí)之所愿,惟愿“亨”也。以亨行之,得“時(shí)中”也?!?3)“我”謂非“童蒙”者也。非“童蒙”者,即陽也。凡不識者求問識者,識者不求所告;暗者求明,明者不諮於暗。故《蒙》之為義,“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也。童蒙之來求我,志應(yīng)故也。 (4)謂二也。二為眾陰之主也,無剛決中,何由得初筮之告乎?
《象》曰:山下出泉,蒙(1)。君子以果行育德(2)。
(1)山下出泉,未知所適,蒙之象也?!?2)“果行”者,初筮之義也?!坝隆闭撸B(yǎng)正之功也。
初六:發(fā)蒙,利用刑人,用說桎梏,以往,吝(1)。
《象》曰:“利用刑人”,以正法也(2)。
(1)處蒙之初,二照其上,故蒙發(fā)也。蒙發(fā)疑明,刑說當(dāng)也?!耙酝摺保滩豢砷L。 (2)刑人之道,道所惡也。以正法制,故刑人也。
九二:包蒙吉,納婦吉,子克家(1)。
《象》曰:“子克家”,剛?cè)峤右病?
(1)以剛居中,童蒙所歸,包而不距則遠(yuǎn)近咸至,故“包蒙吉”也。婦者,配已而成德者也。體陽而能包蒙,以剛而能居中,以此納配物莫不應(yīng),故“納婦吉”也。處于卦內(nèi),以剛接柔,親而得中,能干其任,施之於子,克家之義。
六三:勿用取女。見金夫,不有躬,無攸利(1)。
《象》曰:“勿用取女”,行不順也。
(1)童蒙之時(shí),陰求於陽,晦求於明,各求發(fā)其昧者也。六三在下卦之上,上九在上卦之上,男女之義也。上不求三而三求上,女先求男者也。女之為體,正行以待命者也。見剛夫而求之,故曰“不有躬”也。施之於女,行在不順,故“勿用取女”,而“無攸利”。
六四:困蒙,吝(1)。
《象》曰:“困蒙”之吝,獨(dú)遠(yuǎn)實(shí)也(2)。
(1)獨(dú)遠(yuǎn)於陽,處兩陰之中,暗莫之發(fā),故曰“困蒙”也。困於蒙昧,不能比賢以發(fā)其志,亦以鄙矣,故曰“吝”也?!?2)陽稱實(shí)也。
六五:童蒙吉(1)。
《象》曰:“童蒙”之吉,順以巽也(2)。
(1)以夫陰質(zhì)居於尊位,不自任察而委於二,付物以能,不勞聰明,功斯克矣,故曰“童蒙吉”?!?2)委物以能,不先不為,“順以巽也”。
上九:擊蒙,不利為寇,利御寇(1)。
《象》曰:利用御寇,上下順也。
(1)處蒙之終,以剛居上,能擊去童蒙,以發(fā)其昧者也,故曰“擊蒙”也。童蒙原發(fā)而已能擊去之,合上下之愿,故莫不順也。為之捍御,則物咸附之。若欲取之,則物咸叛矣,故“不利為寇,利御寇”也。
上經(jīng)需傳卷二
需:有孚,光亨貞吉,利涉大川。
《彖》曰:需,須也,險(xiǎn)在前也。剛健而不陷,其義不困窮矣?!靶栌墟?,光亨貞吉”,位乎天位,以正中也(1)。利涉大川,往有功也(2)。
(1)謂五也,位乎天位,用其中正,以此待物,需道畢矣,故“光亨貞吉”?!?2)乾德獲進(jìn),往輒亨也。
《象》曰:云上於天,需,君子以飲食宴樂(1)。
(1)童蒙已發(fā),盛德光亨,飲食宴樂,其在茲乎!
初九:需于郊,利用恒,無咎(1)。
《象》曰:“需于郊”,不犯難行也?!袄煤銦o咎”,未失常也。
(1)居需之時(shí),最遠(yuǎn)於難,能抑其進(jìn)以遠(yuǎn)險(xiǎn)待時(shí),雖不應(yīng)幾,可以保常也。
九二:需于沙,小有言,終吉(1)。
《象》曰:“需于沙”,衍在中也。雖“小有言”,以終吉也。
(1)將近於難,故曰“需於沙”也。不至致寇,故曰“小有言”也。近不逼難,遠(yuǎn)不后時(shí),履健居中,以待其會,雖“小有言”,以吉終也。
九三:需于泥,致寇至(1)。
《象》曰:“需于泥”,災(zāi)在外也。白我致寇,敬慎不敗也。
(1)以剛逼難,欲進(jìn)其道,所以招寇而致敵也。猶有須焉,不陷其剛??苤畞硪?,自我所招,敬慎防備,可以不敗。
六四:需于血,出自穴(1)。
《象》曰:“需于血”,順以聽也。
(1)凡稱血者,陰陽相傷者也。陰陽相近而不相得,陽欲進(jìn)而陰塞之,則相害也。穴者,陰之路也,處坎之始,居穴者也。九三剛進(jìn),四不能距,見侵則辟,順以聽命者也,故曰“需于血,出自穴”也。
九五:需于酒食,貞吉(1)。
《象》曰:“酒食貞吉”,以中正也。
(1)“需”之所須,以待達(dá)也。已得天位,暢其中正,無所復(fù)須,故酒食而已獲“貞吉”也。
上六:入于穴,有不速之客三人來,敬之,終吉(1)。
《象》曰:不速之客來,“敬之終吉”。雖不當(dāng)位,未大失也(2)。
(1)六四所以“出自穴”者,以不與三相得而塞其路,不辟則害,故不得不“出自穴”而辟之也。至於上六,處卦之終,非塞路者也。與三為應(yīng),三來之已,乃為己援,故無畏害之辟,而乃有入穴之固也。三陽所以不敢進(jìn)者,須難之終也。難終則至,不待召也。己居難終,故自來也。處無位之地,以一陰而為三陽之主,故必敬之而后終吉?!?2)處無位之地,不當(dāng)位者也。敬之則得終吉,故雖不當(dāng)位,未大失也。
訟:有孚,窒惕,中吉(1),終兇。利見大人,不利涉大川。
(1)窒謂窒塞也。能惕,然后可以獲中吉。
《彖》曰:訟,上剛下險(xiǎn),險(xiǎn)而健,訟?!霸A有孚,窒惕中吉”,剛來而得中也?!敖K兇”,訟不可成也。“利見大人”,尚中正也?!安焕娲蟠ā保胗跍Y也(1)。
(1)凡不和而訟,無施而可,涉難特甚焉。唯有信而見塞懼者,乃可以得吉也。猶復(fù)不可終,中乃吉也。不閉其源使訟不至,雖每不枉而訟至終竟,此亦兇矣。故雖復(fù)有信,而見塞懼猶,不可以為終也。故曰“訟有孚,窒惕中吉,終兇”也。無善聽者,雖有其實(shí),何由得明?而令有信塞懼者得其“中吉”,必有善聽之主焉,其在二乎?以剛而來正夫群小,斷不失中,應(yīng)斯任也。
《象》曰:天與水違行,訟。君子以作事謀始(1)。
(1)“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無訟在於謀始,謀始在於作制。契之不明,訟之所以生也。物有其分,職不相濫,爭何由興?訟之所以起,契之過也。故有德司契而不責(zé)於人。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終吉(1)。
《象》曰:“不永所事”,訟不可長也。雖“小有言”,其辯明也。
(1)處訟之始,訟不可終,故“不永所事”,然后乃吉。凡陽唱而陰和,陰非先唱者也。四召而應(yīng),見犯乃訟。處訟之始,不為訟先,雖不能不訟,而了訟必辯明矣。
九二:不克訟,歸而逋其邑。人三百戶,無眚(1)。
《象》曰:“不克訟”,歸逋竄也。自下訟上,患至掇也。
(1)以剛處訟,不能下物,自下訟上,宜其不克。若能以懼歸竄其邑,乃可以免災(zāi)。邑過三百,非為竄也。竄而據(jù)強(qiáng),災(zāi)未免也。
六三:食舊德,貞厲,終吉?;驈耐跏拢瑹o成(1)。
《象》曰:“食舊德”,從上吉也。
(1)體夫柔弱以順於上,不為九二自下訟上,不見侵奪,保全其有,故得食其舊德而不失也。居爭訟之時(shí),處兩剛之間,而皆近不相得,故曰“貞厲”。柔體不爭,系應(yīng)在上,眾莫能傾,故曰“終吉”。上壯爭勝,難可忤也,故或從王事,不敢成也。
九四:不克訟(1)。復(fù)即命,渝,安貞吉(2)。
《象》曰:“復(fù)即命渝”,安貞不失也。
(1)初辯明也?!?2)處上訟下,可以改變者也,故其咎不大。若能反從本理,變前之命,安貞不犯,不失其道,“為仁猶已”,故吉從之。
九五:訟,元吉(1)。
《象》曰:“訟,元吉”,以中正也。
(1)處得尊位,為訟之主,用其中正以斷枉直,中則不過,正則不邪,剛無所溺,公無所偏,故訟“元吉”。
上九:或錫之鞶帶,終朝三褫之(1)。
《象》曰:以訟受服,亦不足敬也。
(1)處訟之極,以剛居上,訟而得勝者也。以訟受錫,榮何可保?故終朝之間,褫帶者三也。
師:貞,丈人吉,無咎(1)。
(1)丈人,嚴(yán)莊之稱也。為師之正,丈人乃吉也。興役動眾無功,罪也,故吉乃無咎也。
《彖》曰:師,眾也。貞,正也。能以眾正,可以王矣。剛中而應(yīng),行險(xiǎn)而順,以此毒天下而民從之,吉又何咎矣(1)?
(1)毒猶役也。
《象》曰:地中有水,師。君子以容民畜眾。
初六:師出以律,否臧,兇(1)。
《象》曰:“師出以律”,失律兇也。
(1)為師之始,齊師者也。齊眾以律,失律則散。故師出以律,律不可失。失律而臧,何異於否?失令有功,法所不赦。故師出不以律,否臧皆兇。
九二:在師中,吉,無咎,王三錫命(1)。
《象》曰:“在師中吉”,承天寵也?!巴跞a命”,懷萬邦也。
(1)以剛居中,而應(yīng)於上,在師而得其中者也。承上之寵,為師之主,任大役重,無功則兇,故吉乃無咎也。行師得吉,莫善懷邦,邦懷眾服,錫莫重焉,故乃得成命。
六三:師或輿尸,兇(1)。
《象》曰:“師或輿尸”,大無功也。
(1)以陰處陽,以柔乘剛,進(jìn)則無應(yīng),退無所守,以此用師,宜獲“輿尸”之兇。
六四:師左次,無咎(1)。
《象》曰:“左次無咎”,未失常也(2)。
(1)得位而無應(yīng),無應(yīng)不可以行,得位則可以處,故左次之,而無咎也。行師之法,欲右背高,故左次之?!?2)雖不能有獲,足以不失其常也。
六五:田有禽,利執(zhí)言,無咎。長子帥師,弟子輿尸,貞兇(1)。
《象》曰:“長子帥師”,以中行也?!暗茏虞浭?,使不當(dāng)也。
(1)處師之時(shí),柔得尊位,陰不先唱,柔不犯物,犯而后應(yīng),往必得直,故“田有禽”也。物先犯己,故可以執(zhí)言而無咎也。柔非軍帥,陰非剛武,故不躬行,必以授也。授不得王,則眾不從,故“長子帥師”可也。弟子之兇,故其宜也。
上六:大君有命,開國承家,小人勿用(1)。
《象》曰:“大君有命”,以正功也?!靶∪宋鹩谩保貋y邦也。
(1)處師之極,師之終也。大君之命,不失功也。開國承家,以寧邦也。小人勿用,非其道也。
比:吉,原筮,元永貞,無咎。不寧方來,后夫兇。
《彖》曰:比,吉也。比,輔也,下順從也?!霸撸镭?,無咎”,以剛中也(1)。“不寧方來”,上下應(yīng)也(2)?!昂蠓騼础?,其道窮也(3)。
(1)處比之時(shí),將原筮以求無咎,其唯元永貞乎?夫群黨相比,而不以“元永貞”,則兇邪之道也。若不遇其主,則雖永貞而猶未足免於咎也。使永貞而無咎者,其唯九五乎? (2)上下無陽以分其民,五獨(dú)處尊,莫不歸之,上下應(yīng)之,既親且安,安則不安者讬焉,故不寧方所以來,“上下應(yīng)”故也。夫無者求有,有者不求所與,危者求安,安者不求所保?;鹩衅溲祝吒街?。故已茍安焉,則不寧之方皆來矣。 (3)將合和親而獨(dú)在后,親成則誅,是以兇也。
《象》曰:地上有水,比。先王以建萬國,親諸侯(1)。
(1)萬國以“比”建,諸侯以“比”親。
初六:有孚比之,無咎。有孚盈缶,終來,有它吉(1)。
《象》曰:比之初六,“有它吉”也。
(1)處比之始,為比之首者也。夫以不信為比之首,則禍莫大焉,故必“有孚盈缶”,然后乃得免比之咎,故曰“有孚比之,無咎”也。處比之首,應(yīng)不在一,心無私吝,則莫不比之。著信立誠,盈溢乎質(zhì)素之器,則物終來無衰竭也。親乎天下,著信盈缶,應(yīng)者豈一道而來?故必“有他吉”也。
六二:比之自內(nèi),貞吉(1)。
《象》曰:“比之自內(nèi)”,不自失也。
(1)處比之時(shí),居中得位,而系應(yīng)在五,不能來它,故得其自內(nèi)貞吉而已。
六三:比之匪人(1)。
《象》曰:“比之匪人”,不亦傷乎!
(1)四自外比,二為五貞,近不相得,遠(yuǎn)則無應(yīng),所與比者,皆非已親,故曰“比之匪人”。
六四:外比之,貞吉(1)。
《象》曰:外比於賢,以從上也。
(1)外比於五,復(fù)得其位,比不失賢,處不失位,故“貞吉”也。
九五:顯比。王用三驅(qū),失前禽。邑人不誡,吉(1)。
《象》曰:“顯比”之吉,位正中也。舍逆取順,“失前禽”也?!耙厝瞬徽]”,上使中也。
(1)為比之主而有應(yīng)在二,“顯比”者也。比而顯之,則所親者狹矣。夫無私於物,唯賢是與,則去之與來,皆無失也。夫三驅(qū)之禮,禽逆來趣已則舍之,背已而走則射之,愛於來而惡於去也,故其所施,?!笆扒荨币?。以“顯比”而居王位,用三驅(qū)之道者也,故曰“王用三驅(qū),失前禽也”。用其中正,征討有常,伐不加邑,動必討叛,邑人無虞,故“不誡”也,雖不得乎大人之吉,是“顯比”之吉也。此可以為上之使,非為上道也。
上六:比之無首,兇(1)。
《象》曰:“比之無首”,無所終也。
(1)無首,后也,處卦之終,是后夫也。親道已成,無所與終,為時(shí)所棄,宜其兇也。
小畜:亨(1)。密云不雨,自我西郊。
(1)不能畜大止健,剛志故行,是以亨。
《彖》曰:小畜,柔得位而上下應(yīng)之,曰“小畜”(1)。健而巽,剛中而志行,乃亨。“密云不雨”,尚往也;“自我西郊”,施未行也(2)。
(1)謂六四也,成卦之義,在此爻也。體無二陰,以分其應(yīng)故上下應(yīng)之也。既得其位,而上下應(yīng)之,三不能陵,小畜之義?!?2)小畜之勢,足作密云,乃 “自我西郊”,未足以為雨也。何由知未能為雨?夫能為雨者,陽上薄陰,陰能固之,然后烝而為雨。今不能制初九之“復(fù)道”,固九二之“牽復(fù)”,九三更以不能復(fù)為劣也。下方尚往,施豈得行?故密云而不能為雨,尚往故也。何以明之?去陰能固之,然后乃雨乎。上九獨(dú)能固九三之路,故九三不可以進(jìn)而“輿說輻”也。能固其路而安於上,故得“既雨既處”。若四、五皆能若上九之善畜,則能雨明矣。故舉一卦而論之,能為小畜密云而已。陰茍不足以固陽,則雖復(fù)至盛,密云自我西郊,故不能雨也。雨之未下,即施之未行也?!跺琛分琳撘回灾w,故曰“密云不雨”?!断蟆犯餮砸回持?,故曰“既雨既處”也。
《象》曰:風(fēng)行天上,小畜。君子以懿文德(1)。
(1)未能行其施者,故可以懿文德而已。
初九:復(fù)自道,何其咎?吉(1)。
《象》曰:“復(fù)自道”,其義吉也。
(1)處乾之始,以升巽初,四為已應(yīng),不距已者也。以陽升陰,復(fù)自其道,順而無違,何所犯咎,得義之吉。
九二:牽復(fù),吉(1)。
《象》曰:“牽復(fù)”在中,亦不自失也。
(1)處乾之中,以升巽五,五非畜極,非固已者也。雖不能若陰之不違,可牽以獲復(fù),是以吉也。
九三:輿說輻。夫妻反目(1)。
《象》曰:“夫妻反目”,不能正室也。
(1)上為畜盛,不可牽征,以斯而進(jìn),故必“說輻”也。已為陽極,上為陰長,畜於陰長,不能自復(fù),方之“夫妻反目”之義也。
六四:有孚,血去惕出,無咎(1)。
《象》曰:有孚惕出,上合志也。
(1)夫言“血”者,陽犯陰也。四乘於三,近不相得,三務(wù)於進(jìn),而已隔之,將懼侵克者也。上亦惡三而能制焉,志與上合,共同斯誠,三雖逼己,而不能犯,故得血去懼除,?!盁o咎”也。
九五:有孚攣如,富以其鄰(1)。
《象》曰:“有孚攣如”,不獨(dú)富也。
(1)處得尊位,不疑於二,來而不距。二牽已攣,不為專固,“有孚攣如”之謂也。以陽居陽,處實(shí)者也。居盛處實(shí)而不專固,富以其鄰者也。
上九:既雨既處,尚德載,婦貞厲,月幾望,君子征,兇(1)。
《象》曰:“既雨既處”,德積載也?!熬诱鲀础?,有所疑也(2)。
(1)處小畜之極,能畜者也。陽不獲亨,故“既雨”也。剛不能侵,故“既處”也。體《巽》處上,剛不敢犯,“尚德”者也。為陰之長,能畜剛健,德積載者也。婦制其夫,臣制其君,雖貞近危,故曰“婦貞厲”也。陰之盈盛莫盛於此,故曰“月幾望”也。滿而又進(jìn),必失其道,陰疑於陽,必見戰(zhàn)伐,雖復(fù)君子,以征必兇,故曰“君子征兇”。 (2)夫處下可以征而無咎者,唯泰也則然。坤本體下,又順而弱,不能敵剛,故可以全其類,征而吉也。自此以往,則其進(jìn)各有難矣。夫巽雖不能若艮之善畜,猶不肯為坤之順從也,故可得少進(jìn),不可盡陵也。是以初九、九二,其復(fù)則可,至於九三,則“輿說輻”也。夫大畜者,畜之極也。畜而不已,畜極則通,是以其畜之盛在於四、五,至于上九,道乃大行。小畜積極而后乃能畜,是以四、五可以進(jìn),而上九說征之輻。
履虎尾,不咥人,亨。
《彖》曰:履,柔履剛也。說而應(yīng)乎乾,是以“履虎尾,不咥人,亨”(1)。剛中正,履帝位而不疚,光明也(2)。
(1)凡“彖”者,言乎一卦之所以為主也,成卦之體在六三也?!奥幕⑽病闭?,言其危也。三為履主,以柔履剛,履危者也。履虎尾而不見咥者,以其“說而應(yīng)乎乾”也。乾,剛正之德者也。不以說行夫佞邪,而以說應(yīng)乎《乾》,宜其“履虎尾”不見咥而亨?! ?2)言五之德。
《象》曰:上天下澤,履。君子以辯上下、定民志。
初九:素履往,無咎(1)。
《象》曰:素履之往,獨(dú)行愿也。
(1)處履之初,為履之始,履道惡華,故素乃無咎。處履以素,何往不從?必獨(dú)行其愿,物無犯也。
九二:履道坦坦,幽人貞吉(1)。
《象》曰:“幽人貞吉”,中不自亂也。
(1)履道尚謙,不喜處盈,務(wù)在致誠,惡夫外飾者。也而二以陽處陰,履於謙也。居內(nèi)履中,隱顯同也。履道之美,於斯為盛。故“履道坦坦”,無險(xiǎn)厄也。在幽而貞,宜其吉。
六三:眇能視,跛能履。履虎尾,咥人兇。武人為于大君(1)。
《象》曰:“眇能視”,不足以有明也。“跛能履”,不足以與行也。咥人之兇,位不當(dāng)也。“武人為于大君”,志剛也。
(1)居“履”之時(shí),以陽處陽,猶曰不謙,而況以陰居陽,以柔乘剛者乎?故以此為明眇目者也,以此為行跛足者也,以此履危見咥者也。志在剛健,不修所履,欲以陵武於人,“為于大君”,行未能免於兇,而志存于五,頑之甚也。
九四:履虎尾,愬愬,終吉(1)。
《象》曰:“愬愬終吉”,志行也。
(1)逼近至尊,以陽承陽,處多懼之地,故曰:“履虎尾,愬愬”也。然以陽居陰,以謙為本,雖處危懼,終獲其志,故“終吉”也。
九五:夬履,貞厲(1)。
《象》曰:“夬履,貞厲”,位正當(dāng)也。
(1)得位處尊,以剛決正,故曰“夬履貞厲”也。履道惡盈而五處尊,是以危。
上九:視履考祥,其旋元吉(1)。
《象》曰:“元吉”在上,大有慶也。
(1)禍福之祥,生乎無所履,處履之極,履道成矣,故可“視履”而“考祥”也。居極應(yīng)說,高而不危,是其旋也。履道大成,故“元吉”也。
泰:小往大來,吉亨。
《彖》曰:“泰,小往大來,吉亨”,則是天地交而萬物通也,上下交而其志同也。內(nèi)陽而外陰,內(nèi)健而外順,內(nèi)君子而外小人。君子道長,小人道消也。
《象》曰:天地交,泰。后以財(cái)成天地之道,輔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1)。
(1)泰者,物大通之時(shí)也。上下大通,則物失其節(jié),故財(cái)成而輔相,以左右民也。
初九:拔茅茹,以其匯,征吉(1)。
《象》曰:“拔茅”、“征吉”,志在外也。
(1)茅之為物,拔其根而相牽引者也?!叭恪保酄恳惨?。三陽同志,俱志在外,初為類首,已舉則從,若“茅茹”也。上順而應(yīng),不為違距,進(jìn)皆得志,故以其類“征吉”。
九二:包荒,用馮河,不遐遺,朋亡。得尚于中行(1)。
《象》曰:“包荒”,“得尚于中行”,以光大也。
(1)體健居中而用乎“泰”,能包含荒穢,受納“馮河”者也。用心弘大,無所遐棄,故曰“不遐遺”也。無私無偏,存乎光大,故曰“朋亡”也。如此乃可以“得尚于中行”。尚,尤配也?!爸行小保^五。
九三:無平不陂,無往不復(fù)。艱貞無咎。勿恤其孚,于食有福(1)。
《象》曰:“無往不復(fù)”,天地際也(2)。
(1)乾本上也,坤本下也,而得泰者,降與升也。而三處天地之際,將復(fù)其所處。復(fù)其所處,則上守其尊,下守其卑,是故無往而不復(fù)也,無平而不陂也。處天地之將閉,平路之將陂,時(shí)將大變,世將大革,而居不失其正,動不失其應(yīng),艱而能貞,不失其義,故“無咎”也。信義誠著,故不恤其孚而自明也,故曰“勿恤其孚,于食有?!币?。 (2)天地將各分復(fù)之際。
六四:翩翩,不富以其鄰。不戒以孚(1)。
《象》曰:“翩翩不富”,皆失實(shí)也?!安唤湟枣凇保行脑敢?。
(1)乾樂上復(fù),坤樂下復(fù),四處坤首,不固所居,見命則退,故曰“翩翩”也。坤爻皆樂下,已退則從,故不待富而用其鄰也。莫不與已同其志愿,故不待戒而自孚也。
六五:帝乙歸妹,以祉元吉(1)。
《象》曰:“以祉元吉”,中以行愿也。
(1)婦人謂嫁曰“歸”。“泰”者,陰陽交通之時(shí)也。女處尊位,履中居順,降身應(yīng)二,感以相與,用中行愿,不失其禮?!暗垡覛w妹”,誠合斯義。履順居中,行原以祉,盡夫陰陽交配之宜,故“元吉”也。
上六:城復(fù)于隍,勿用師。自邑告命,貞吝(1)。
《象》曰:“城復(fù)于隍”,其命亂也。
(1)居泰上極,各反所應(yīng),泰道將滅,上下不交,卑不上承,尊不下施,是故“城復(fù)子隍”,卑道崩也?!拔鹩脦煛?,不煩攻也。“自邑告命,貞吝”,否道已成,命不行也。
否之匪人,不利君子貞。大往小來。
《彖》曰:“否之匪人,不利君子貞,大往小來”,則是天地不交,而萬物不通也;上下不交,而天下無邦也。內(nèi)陰而外陽,內(nèi)柔而外剛,內(nèi)小人而外君子,小人道長,君子道消也。
《象》曰:天地不交,否。君子以儉德辟難,不可榮以祿。
初六:拔茅茹,以其匯,貞吉,亨(1)。
《象》曰:拔茅貞吉,志在君也(2)。
(1)居否之初,處順之始,為類之首者也。順非健也,何可以征?居否之時(shí),動則入邪,三陰同道,皆不可進(jìn)。故“茅茹”以類,貞而不諂,則“吉亨”?!?2)志在於君,故不茍進(jìn)。
六二:包承,小人吉,大人否,亨(1)。
《象》曰:“大人否亨”,不亂群也。
(1)居“否”之世,而得其位,用其至順,包承於上,小人路通,內(nèi)柔外剛,大人“否”之,其道乃“亨”。
六三:包羞(1)。
《象》曰:“包羞”,位不當(dāng)也。
(1)俱用小道以承其上,而但不當(dāng),所以“包羞”也。
九四:有命無咎。疇離祉(1)。
《象》曰:“有命無咎”,志行也。
(1)夫處“否”而不可以有命者,以所應(yīng)者小人也。有命於小人,則消君子之道者也。今初志在君,處乎窮下,故可以有命無咎而疇麗福也。疇謂初也。
九五:休否,大人吉。其亡其亡,系于苞桑(1)。
《象》曰:大人之吉,位正當(dāng)也。
(1)居尊得位,能休否道者也。施否於小人,否之休也。唯大人而后能然,故曰“大人吉”也。處君子道消之時(shí),已居尊位,何可以安?故心存將危,乃得固也。
上九:傾否,先否后喜(1)。
《象》曰:否終則傾,何可長也?
(1)先傾后通,故“后喜”也。始以傾為“否”,后得通乃喜。
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利君子貞。
《彖》曰:同人,柔得位得中而應(yīng)乎乾,曰“同人”(1)。《同人》曰:“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乾行也(2)。文明以健,中正而應(yīng),君子正也(3)。唯君子為能通天下之志(4)。
(1)二為同人之主?!?2)所以乃能“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非二之所能也,是乾之所行,故特曰“同人曰”?!?3)行健不以武,而以文明用之,相應(yīng)不以邪,而以中正應(yīng)之,君子正也,故曰“利君子貞”?!?4)君子以文明為德。
《象》曰:天與火,同人(1)。君子以類族辨物(2)。
(1)天體在上,而火炎上,同人之義也?!?2)君子小人,各得所同。
初九:同人于門,無咎(1)。
《象》曰:出門同人,又誰咎也?
(1)居同人之始,為同人之首者也。無應(yīng)於上,心無系吝,通夫大同,出門皆同。故曰“同人于門”也。出門同人,誰與為咎?
六二:同人于宗,吝(1)。
《象》曰:“同人于宗”,吝道也。
(1)應(yīng)在乎五,唯同於主,過主則否。用心扁狹,鄙吝之道。
九三:伏戎于莽,升其高陵,三歲不興(1)。
《象》曰:“伏戎于莽”,敵剛也?!叭龤q不興”,安行也(2)。
(1)居同人之際,履下卦之極,不能包弘上下,通夫大同;物黨相分,欲乖其道,貧於所比,據(jù)上之應(yīng);其敵剛健,非力所當(dāng),故“伏戎于莽”,不敢顯亢也?!吧涓吡辍?,望不敢進(jìn),量斯勢也,三歲不能興者也。三歲不能興,則五道亦以成矣,安所行焉? (2)安,辭也。
九四:乘其墉,弗克攻,吉(1)。
《象》曰:“乘其墉”,義弗克也。其吉,則困而反則也。
(1)處上攻下,力能乘墉者也。履非其位,以與人爭,二自五應(yīng),三非犯己,攻三求二,尢而效之,違義傷理,無所不與,故雖乘墉而不克也。不克則反,反則得吉也。不克乃反,其所以得吉,“困而反則”者也。
九五:同人先號咷,而后笑,大師克相遇(1)。
《象》曰:同人之先,以中直也。大師相遇,言相克也。
(1)《彖》曰:“柔得位得中,而應(yīng)乎乾,曰同人?!比粍t體柔居中,眾之所與;執(zhí)剛用直,無所未從,故近隔乎二剛,未獲厥志,是以“先號咷”也。居中處尊,戰(zhàn)必克勝,故“后笑”也。不能使物自歸而用其強(qiáng)直,故必須大師克之,然后相遇也。
上九:同人于郊,無悔(1)。
《象》曰:“同人于郊”,志未得也(2)。
(1)郊者,外之極也。處“同人”之時(shí),最在於外,不獲同志,而遠(yuǎn)於內(nèi)爭,故雖無悔吝,亦未得其志?!?2)凡處同人而不泰焉,則必用師矣。不能大通,則各私其黨而求利焉。楚人亡弓,不能亡楚。愛國愈甚,益為它災(zāi)。是以同人不弘剛健之爻,皆至用師也。
大有:元亨(1)。
(1)不大通,何由得“大有”乎?“大有”則必元亨矣。
《彖》曰:大有,柔得尊位大中,而上下應(yīng)之,曰“大有”(1)。其德剛健而文明,應(yīng)乎天而時(shí)行,是以“元亨”(2)。
(1)處尊以柔,居中以大,體無二陰以分其應(yīng),上下應(yīng)之,靡所不納,大有之義也。 (2)德應(yīng)於天,則行不失時(shí)矣。剛健不滯,文明不犯,應(yīng)天則大,時(shí)行無違,是以“元亨”。
《象》曰:火在天上,“大有”。君子以遏惡揚(yáng)善,順天休命(1)。
(1)《大有》,包容之象也。故遏惡揚(yáng)善,成物之性,順天休命,順物之命。
初九:無交害。匪咎,艱則無咎(1)。
《象》曰:大有初九,無交害也。
(1)以夫剛健為大有之始,不能履中,滿而不溢,術(shù)斯以往,后害必至。其欲匪咎,“艱則無咎也”。
九二:大車以載(1),有攸往,無咎(2)。
《象》曰:“大車以載”,積中不敗也。
(1)任重而不危?!?2)健不違中,為五所任,任重不危,致遠(yuǎn)不泥,故可以往而“無咎”也。
九三: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弗克(1)。
《象》曰:“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害也。
(1)處“大有”之時(shí),居下體之極,乘剛健之上,而履得其位,與五同功,威權(quán)之盛,莫此過焉。公用斯位,乃得通乎天子之道也。小人不克,害可待也。
九四:匪其彭,無咎(1)。
《象》曰:“匪其彭,無咎”,明辯晢也(2)。
(1)既失其位,而上近至尊之威,下比分權(quán)之臣,其為懼也,可謂危矣。唯夫有圣知者,乃能免斯咎也。三雖至盛,五不可舍,能辯斯數(shù),專心承五,常匪其旁,則“無咎”矣。旁謂三也。 (2)明猶才也。
六五:厥孚交如,威如,吉(1)。
《象》曰:“厥孚交如”,信以發(fā)志也?!巴纭敝?,易而無備也。
(1)君尊以柔,處大以中,無私於物,上下應(yīng)之,信以發(fā)志,故其孚交如也。夫不私於物,物亦公焉。不疑於物,物亦誠焉。既公且信,何難何備?不言而教行,何為而不威如?為“大有”之主,而不以此道,吉可得乎?
上九:自天祐之,吉無不利(1)。
《象》曰:大有上吉,自天祐也。
(1)“大有”,豐富之世也。處“大有”之上而不累於位,志尚乎賢者也。馀爻皆乘剛,而已獨(dú)乘柔順也。五為信德,而已履焉,履信之謂也。雖不能體柔,而以剛乘柔,思順之義也。居豐有之世,而不以物累其心,高尚其志,尚賢者也。爻有三德,盡夫助道,故《系辭》具焉。
謙:亨。君子有終。
《彖》曰:謙,亨,天道下濟(jì)而光明,地道卑而上行。天道虧盈而益謙,地道變盈而流謙,鬼神害盈而福謙,人道惡盈而好謙。謙尊而光,卑而不可逾,君子之終也。
《象》曰:地中有山,謙。君子以裒多益寡,稱物平施(1)。
(1)多者用謙以為裒,少者用謙以為益,隨物而與,施不失平也。
初六:謙謙君子,用涉大川,吉(1)。
《象》曰:“謙謙君子”,卑以自牧也(2)。
(1)處謙之下,謙之謙者也。能體“謙謙”,其唯君子。用涉大難,物無害也?!?2)牧,養(yǎng)也。
六二:鳴謙,貞吉(1)。
《象》曰:“鳴謙貞吉”,中心得也。
(1)鳴者,聲名聞之謂也。得位居中,謙而正焉。
九三:勞謙君子,有終,吉(1)。
《象》曰:“勞謙君子”,萬民服也。
(1)處下體之極,履得其位,上下無陽以分其民,眾陰所宗,尊莫先焉。居謙之世,何可安尊?上承下接,勞謙匪解,是以吉也。
六四:無不利,撝謙(1)。
《象》曰:“無不利,撝謙”,不違則也。
(1)處三之上,而用謙焉,則是自上下下之義也。承五而用謙順,則是上行之道也。盡乎奉上下下之道,故“無不利”?!爸笓帧苯灾t,不違則也。
六五:不富以其鄰,利用侵伐,無不利(1)。
《象》曰:“利用侵伐”,征不服也。
(1)居於尊位,用謙與順,故能不富而用其鄰也。以謙順而侵伐,所伐皆驕逆也。
上六:鳴謙。利用行師,征邑國(1)。
《象》曰:“鳴謙”,志未得也??捎眯袔?,“征邑國”也(2)。
(1)最處於外,不與內(nèi)政,故有名而已,志功未得也。處外而履謙順,可以邑一國而已?!?2)夫吉兇悔吝,生乎動者也。動之所起,興於利者也。故飲食必有訟,訟必有眾起,末有居眾人之所惡而為動者所害,處不競之地而為爭者所奪,是以六爻雖有失位,無應(yīng)乘剛,而皆無兇咎悔吝者,以謙為主也?!爸t尊而光,卑而不可逾”,信矣哉!
豫:利建侯行師。
《彖》曰:豫,剛應(yīng)而志行,順以動,豫。豫順以動,故天地如之,而況“建侯行師”乎?天地以順動,故日月不過,而四時(shí)不忒,圣人以順動,則刑罰清而民服。豫之時(shí)義大矣哉!
《象》曰:雷出地奮,豫。先王以作樂崇德。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
初六:鳴豫,兇(1)。
《象》曰:“初六鳴豫”,志窮兇也。
(1)處豫之初,而特得志於上,樂過則淫,志窮則兇,豫何可鳴?
六二:介于石,不終日,貞吉(1)。
《象》曰:“不終日貞吉”,以中正也。
(1)處豫之時(shí),得位履中,安夫貞正,不求茍“豫”者也。順不茍從,豫不違中,是以上交不諂,下交不瀆。明禍福之所生,故不茍說;辯必然之理,故不改其操介如石焉。“不終日”明矣。
六三:盱豫,悔;遲,有悔(1)。
《象》曰:盱豫有悔,位不當(dāng)也。
(1)居下體之極,處兩卦之際,履非其位,承“動豫”之主。若其睢盱而豫,悔亦生焉。遲而不從,豫之所疾,位非所據(jù),而以從豫進(jìn)退,離悔宜其然矣。
九四:由豫,大有得。勿疑,朋盍簪(1)。
《象》曰:“由豫,大有得”,志大行也。
(1)處豫之時(shí),居動之始,獨(dú)體陽爻,眾陰所從,莫不由之以得其豫,故曰“由豫,大有得”也。夫不信於物,物亦疑焉,故勿疑則朋合疾也。盍,合也。簪,疾也。
六五:貞疾,恒不死(1)。
《象》曰:六五,“貞疾”,乘剛也?!昂悴凰馈?,中未亡也。
(1)四以剛動為豫之主,專權(quán)執(zhí)制,非已所乘,故不敢與四爭權(quán),而又居中處尊,未可得亡,是以必常至于“貞疾,恒不死”而已。
上六,冥豫成,有渝,無咎(1)。
《象》曰:“冥豫”在上,何可長也?
(1)處“動豫”之極,極豫盡樂,故至于“冥豫成”也。過豫不已,何可長乎?故必渝變?nèi)缓鬅o咎。
上經(jīng)隨傳卷三
隨:元亨,利貞,無咎。
《彖》曰:隨,剛來而下柔,動而說,隨。大亨貞無咎,而天下隨時(shí)。隨時(shí)之義大矣哉(1)!
(1)震剛而兌柔也,以剛下柔動而之說,乃得隨也。為隨而不大通,逆於時(shí)也。相隨而不為利,正災(zāi)之道也。故大通利貞,乃得無咎也。為隨而令大通利貞,得於時(shí)也。得時(shí)則天下隨之矣。隨之所施,唯在於時(shí)也。時(shí)異而不隨,否之道也,故“隨時(shí)之義大矣哉”!
《象》曰:澤中有雷,隨,君子以鄉(xiāng)晦入宴息(1)。
(1)澤中有雷,“動說”之象也。物皆說隨,可以無為,不勞明鑒。故君子“向晦入宴息”也。
初九:官有渝,貞吉。出門交,有功(1)。
《象》曰:“官有渝”,從正吉也。“出門交有功”,不失也。
(1)居隨之始,上無其應(yīng),無所偏系,動能隨時(shí),意無所主者也。隨不以欲,以欲隨宜者也。故官有渝變,隨不失正也。出門無違,何所失哉!
六二:系小子,失丈夫(1)。
《象》曰:“系小子”,弗兼與也。
(1)陰之為物,以處隨世,不能獨(dú)立,必有系也。居隨之時(shí),體於柔弱,而以乘夫剛動,豈能秉志違於所近?隨此失彼,弗能兼與。五處已上,初處已下,故曰“系小子,失丈夫”也。
六三:系丈夫,失小子。隨有求得,利居貞(1)。
《象》曰:“系丈夫”,志舍下也(2)。
(1)陰之為物,以處隨世,不能獨(dú)立,必有系也。雖體下卦,二已據(jù)初,將何所附?故舍初系四,志在“丈夫”。四俱無應(yīng),亦欲於已隨之,則得其所求矣,故曰“隨有求得”也。應(yīng)非其正,以系於人,何可以妄曰“利居貞”也?初處己下,四處已上,故曰“系丈夫,失小子”也。 (2)“下”謂初也。
九四:隨有獲,貞兇。有孚在道,以明,何咎(1)?
《象》曰:“隨有獲”,其義兇也?!坝墟谠诘馈保鞴σ?。
(1)處說之初,下?lián)?,三求系己,不距則獲,故曰“隨有獲”也。居於臣地,履非其位,以擅其民,失於臣道,違正者也,故曰“貞兇”。體剛居說而得民心,能干其事,而成其功者也。雖為常義,志在濟(jì)物,心有公誠,著信在道以明其功,何咎之有?
九五:孚于嘉,吉(1)。
《象》曰:“孚于嘉,吉”,位正中也。
(1)履正居中,而處隨世,盡“隨時(shí)”之宜,得物之誠,故“嘉吉”也。
上六:拘系之,乃從維之,王用亨于西山(1)。
《象》曰:“拘系之”,上窮也(2)。
(1)隨之為體,陰順陽者也。最處上極,不從者也。隨道已成,而特不從,故“拘系之乃從”也?!奥释林疄I,莫非王臣”,而為不從,王之所討也,故“維之王用亨于西山”也。兌為西方,山者,途之險(xiǎn)隔也。處西方而為不從,故王用通于西山?!?2)處于上極,故窮也。
蠱:元亨,利涉大川。先甲三日,后甲三日。
《彖》曰:蠱,剛上而柔下(1),巽而止,蠱(2)。蠱,元亨而天下治也(3)?!袄娲蟠ā?,往有事也?!跋燃兹眨蠹兹铡?,終則有始,天行也(4)。
(1)上剛可以斷制,下柔可以施令。 (2)既巽又止,不競爭也。有事而無競爭之患,故可以有為也?!?3)有為而大亨,非天下治而何也? (4)蠱者有事而待能之時(shí)也??梢杂袨椋湓诖藭r(shí)矣。物已說隨,則待夫作制以定其事也。進(jìn)德修業(yè),往則亨矣。故“元亨,利涉大川”也。甲者,創(chuàng)制之令也。創(chuàng)制不可責(zé)之以舊,故先之三日,后之三日,使令治而后乃誅也。因事申令,終則復(fù)始,若天之行,用四時(shí)也。
《象》曰:山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