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靜陰陽,反復(fù)遷變。
雖萬象之紛紜,須一理而融貫。
夫人有賢,不肖之殊;卦有過,不及之異。太過者,損之斯成;不及者,益之則利。
生扶拱合,時雨滋苗;克害刑沖,秋霜殺草。
長生帝旺,爭如金谷之園;死墓絕空,乃是泥犁之地。
日辰為六爻之主宰,喜其滅項以安劉。
月建乃萬卜之提綱,豈可助桀為虐。
最惡者歲君,宜靜而不宜動。
最要者身位,喜扶而不喜傷。
世為己,應(yīng)為人,大宜契合;
動為始,變?yōu)榻K,最怕交爭。
應(yīng)位遭傷,不利他人之事;世爻受制,豈宜自己之謀?
世應(yīng)俱空,人無準實;
內(nèi)外競發(fā),事必翻騰。
世或交重,兩目顧瞻于馬首;應(yīng)如發(fā)動,一心似托于猿攀。
用爻有氣無他故,所作皆成;主象徒存更被傷,凡謀不遂。
有傷須救,
無故勿空,
空逢沖而有用。
合遭破以無功
(卦中有合,所謀易遂,如兩人同心協(xié)力。唯怕奸詐小人兩邊挑撥。故凡遇合,須防刑沖克害破合。如寅亥兩爻本相和合,若卦中戌土發(fā)動,戌土克了亥水,雖合而無用。)
自空化空,必成兇咎;
(自空,是用神自落空亡。化空,用爻動化出之爻又值旬空。用爻空亡或用爻化為空亡都是謀望無成之兇象。)
刑合克合,終見乖違。
(合中有刑,合中有克,終究為不吉之象。)
動值合而絆住,
(動爻如遇合,為合絆住,不能動,只當靜爻論。)
靜得沖而暗興。
(不動之爻為靜,靜爻如被日辰所沖,則為暗動,暗動以動爻論。)
入墓難克,
(動爻入墓,不能去克他爻,他爻入墓,也不受動爻所克。如未日占卦得寅木發(fā)動,本能克卦中土爻,但未是木之墓,寅木入墓則不能去克卦中其他土爻。再如辰日占得寅木發(fā)動,辰為土之墓,寅木雖然發(fā)動,但被克者已藏于墓中,寅木仍不能克。)
帶旺匪空。
(爻處旺相,謂之有氣,如此爻值旬空,不以空論??蓴酁殡m日下受阻,過旬而成。)
有助有扶,衰弱休囚亦吉;
(此指用神而言。用神衰弱本為不美,喜得日辰、月建、動爻生扶合并,而不作衰弱論。)
貪生貪合,刑沖克害皆忘。
(本來能刑沖克害他爻之爻,貪合而不再為害,貪合忘刑,貪合忘沖,貪合忘克與貪生忘克一理,參見《闡奧歌章.碎金賦》)
別衰旺以明克合,辨動靜以定刑沖。
(克合刑沖都是有條件的:旺爻能克衰爻,衰爻克不得旺爻,旺爻合得起衰爻,衰爻合不起
旺爻。動爻能刑靜爻。靜爻不能刑動爻,動爻沖得起靜爻,靜爻沖不起動爻,日辰能害卦爻,卦爻不能害日辰等,以此類推。兩爻俱靜以旺為先,有動以動為急。上述是辨別刑沖克合的總的原則,只有如此才能作到事歸于一而無兩端之疑。)
并不并、沖不沖,因多字眼;刑非刑、合非合,為少支神。
(并,日辰與卦中爻相同為并。如子日占卦,卦中子為用神,則為并。如卦中子爻衰弱,因日辰并之,則為旺論,卦中只有一位子爻與日辰子才能為并,如卦中有兩個子爻,而不能成并。沖也是如此。三刑、三合,都必須三者皆見,而且兩動一靜,靜爻刑,合不起動爻,一動也刑,合不起兩靜,缺一位不能成刑、成合。)
爻遇令星,物難我害;
(爻,用神主事爻。令星,月建之五行。物,指能刑沖克害用神之動爻。如果用神爻與月建的五行相同,則為爻遇令星。那本能刑沖克害用神的動爻也不能害用神了。)
伏居空地,事與心違。
(伏,伏神,卦中無用神,伏神又居空亡,所求之事決不能成。)
伏無提挈終徒爾,飛不摧開亦枉然。
(伏神空亡,凡事不利。伏神若不空亡,必須沖開飛神,提起伏神事方有望。)
空下伏神,易于引拔;
(伏神伏于空亡爻下,無阻攔易出。一遇日辰動爻沖合,伏神即為有用。但須注意,伏神有用,總是遲于用神的。)
制中弱主,難以維持。
(制,指受月建、日辰克制。用爻休囚又被日辰月建克制,即使有動爻生扶拱合,也無濟于事。)
日傷爻真罹其禍,爻傷日徒受其名。
(日辰能傷克卦爻,卦爻不能傷克日辰。月建與爻的關(guān)系同此。)
墓中人不沖不發(fā),
(用爻入墓,則多阻滯,諸事費力難成。須待日辰、動爻沖克其墓日,方可有用。)
身上鬼不去不安。
(六親中以官鬼為兇神,占得世爻臨官鬼,為身上有鬼,如果不是當官有公干之人身上有鬼,多兇少吉,須待日辰、動爻克去官鬼才能無憂。)
德入卦而無謀不遂,
(德為天干地支上下皆合,又稱龍神。以主合為妙,克合次之。遇德爻入卦為主象,所謀皆遂。)
忌臨身而多阻無成。
(忌,忌神。忌神臨身世,不論公私之事皆主阻滯而不順。忌神休囚,辦事費力,忌神旺相,事必不成。)
卦遇兇星,避之則吉;
(兇星,指刑沖克害。避之,指用爻在旬空,受刑沖克害之爻在旬空為避,此不為空,只是目下雖阻,過旬即成。)
爻逢忌殺,敵之無傷。
(忌殺,忌神。忌神發(fā)動,凡事不利。敵之,指得到比肩同類的幫助,以眾敵寡之義。用爻遇忌神發(fā)動,得日辰、月建、動爻拱扶,用神無有損害。)
主象休囚,怕見刑沖克害;用爻變動,忌遭死墓絕空。
(休囚則不能敵殺。死墓絕空乃陷井之地,大兇。死不復(fù)生,絕不復(fù)續(xù),入墓則不能出,墮空則不能起。若主象發(fā)動而化入死墓絕空之地,不問公私大小之事,皆主不成。占病逢之必死無疑。)
用化用,有用無用;
(用爻動化出之爻仍是用神,為用化用?;龅挠秘秤械挠杏?、有的無用,需要分辨,一般地說,化進神有用,化退神,化自身或卦變伏吟無用。用爻自化如此,旁爻動化出用神也無濟于事。)
空化空,雖空弗空。
(動爻旬空,化出之爻又是旬空,為空化空。動爻值空和動爻化空,都不是真空,出了此旬,即為有用。)
養(yǎng)主狐疑,
(養(yǎng),十二宮之第十二位。用神化入此爻主凡事未決,狐疑不定。)
墓多暗昧。
(墓,十二宮之第九位。兇爻要入墓,吉爻不要入墓。墓為沉滯、暗昧不明之象。用神帶刑動入墓者,占病必死,占訟入獄,參看《通玄妙論.隨官入墓》)
化病兮傷損,
(病,十二宮第七位,與長生對沖。用神化入病爻,凡事有損:占病未痊,占物不中,占藥不效,占文書有破綻,占行人未回,占身命帶疾,占婦人必不貞潔,占容貌必有破損。)
化胎兮勾連。
(胎,十二宮第十一位,主遲滯不響快,占行人主象化胎,必有羈絆未能動身。占盜賊,失脫,若官鬼化入胎爻,主內(nèi)外勾連。)
兇化長生,熾而未散;
(用神化為長生,主吉,只是成事稍遲,不如帝旺來得快。但是兇爻化為長生,則禍根已萌,有日漸增長之勢。如占病,子孫化長生病漸減,如官鬼化長生,日加沉重,直至墓絕日,其勢始殺。)
吉連沐浴,敗而不成。
(沐浴,十二宮之第二位,又稱敗神、主兇。金敗在午,木敗在子,火敗在卯,水土敗在酉。用神化入敗爻兇,忌爻化入敗爻不成兇。)
戒回頭之克我,勿反德以扶人。
(回頭克是用神自化出忌神,忌神反來克用神。用神發(fā)動化出之爻不合世而合應(yīng),不合用爻,而合旁爻,為反德以扶人,都是損己利人之象,所求不成。)
惡曜孤寒,怕日辰之并起。
(惡曜,指刑沖克害之爻。如無氣或孤立無助,不能傷用神。惟怕日辰扶并惡曜,孤寒得助,終不免受其害。如再值月建更為可怕。)
用爻重迭,喜墓庫之收藏。
(用爻重迭為太過,如無日辰月建,動爻損之,則須入墓,墓也為庫。如丁丑日占財?shù)靡嬷拓裕灾杏袃芍刎斬?,初九、上九又化出兩重財爻,日辰又是財,為太過、無濟于事。喜得世上有辰爻為財庫,可受此財。)
事阻隔兮間發(fā),
(間爻發(fā)動,事有阻隔。)
心退悔兮世空。
(世爻旬空,是本人有退悔之意,不能勇往精進促其事成。)
卦爻發(fā)動,須看交重;
(卦爻發(fā)動有兩種情況,一是遇交,由陰變陽;一是遇重,由陽變陰。交主未來,重主過去。如占逃亡,卦有父動,主有音信,若由交而動,須等人來報信;若由重而動,可斷信已先知。其他仿此。)
動變比和,當明進退。
(動變比合,即木爻變出木爻之類。須分別進神和退神,向未來方向變?yōu)檫M,向已過方向為退。以木為例,寅木化卯木為進神,卯木化寅木為退神。進主吉兇其勢倍增,退主吉兇漸減其威。)
殺生身莫將吉斷,用克世勿作兇看,蓋生中有刑害之兩防,而合處有克傷之一慮。
(此專談卜易之活法。一般來說世身喜生合而惡傷克,但有變易的情況。如日辰,動爻來生合世、身,而日辰又是用神的忌神,世身為我,雖然日辰、動爻來生我,對我是無用的,因為忌神克用為兇。用神克世身,是事來趕我,是易成易就之象,雖然為克,但不能以兇斷。)
刑害不宜臨用,
(刑爻為主象,必主不利,占事事不成,占物物不好,占病人必死,占人人有疾等。害爻為主象,必壞大事。)
死絕豈可持身;
(死絕即十二宮中第八位、第十位。死絕二爻臨持世身主象者,必不利。占人有難,占病無救,占醫(yī)無效,占事不濟。)
動逢沖而事散,
(對于沖,不可執(zhí)一而論。旬空安靜之爻逢沖為起,起則有用,旬空發(fā)動之爻逢沖為實,安靜不空之爻逢沖為暗動,發(fā)動不空之爻逢沖為散、為脫。此種動爻逢沖,所占之事散脫不成,吉事不成吉,兇事不成兇。)
絕逢生而事成。
(此談絕處逢生,詳見《通玄妙論.絕處逢生》)
如逢合住,須沖破以成功;
(卦中用爻遇日辰合住,或兩爻自相合住,不論喜忌,皆不見效。須待沖破或克破合爻,然后吉者成吉,兇者成兇。)
若遇休囚,必生旺而成事。
(此談期日之法。期日,即予測事成之日期,需靈活圓變,才無差誤,上節(jié)已談用爻合住以沖破日斷,此節(jié)說用爻休囚,當以旺相之日斷。期日法尚有,用爻旺相不動,以沖動月日斷;用爻有氣發(fā)動,以合日斷,或以本日斷;用爻受制,以制殺月日斷;用爻得時旺動,又遇生扶,此為太旺,應(yīng)以墓庫月日斷;用爻無氣發(fā)動而遇生扶,即以生扶之月日斷;用爻入墓,則以破墓月日斷;用爻空亡,以沖動月日斷;用爻旺空,或空而逢沖、逢并、逢動者,以過旬斷;若占散事,應(yīng)以用爻死墓絕日斷等等。)
速則動而克世,緩則靜而生身。
(此節(jié)專談期日的急緩。以用爻動靜生克定成日的遲速緩急。動而克世主速,靜而生身主緩。如占來人,若用神動而克世,則速到,用神動而生世則遲到,如靜而生世,就更晚了。)
父亡而事無頭緒,福隱而事不稱心。
(占法曰:“卦無父母無頭緒,卦無子孫不喜悅,”父母為主事之神,子孫為福德喜慶之神。此節(jié)談公事看文書,文書即父母爻,私事看福德,福德即子孫爻。凡占功名,公門、公事,以文書為頭緒,如卦上父母爻空,則事不確實,無有頭緒可尋。占私事,以福德子孫為解憂喜悅之神,如卦中子孫爻伏而不現(xiàn),事不稱意,有憂無喜。)
鬼雖禍災(zāi),伏猶無氣;
(官鬼為禍害,但卦中不可無。參見《通玄妙論.無鬼無氣》)
子雖福德,多反無功。
(子孫爻雖為福德之神,但卦中不宜重迭、過多,多則雜,雜則亂,亂而不專。所以說多反無功。)
究父母,推為體統(tǒng);論官鬼。斷作禍殃;財乃祿神;子為福德;兄弟交重,必主謀為多阻滯;卦身重迭,須知事體兩交關(guān)。
(此節(jié)概論六親。父母、官鬼等五項,后卷還將詳論,此處僅注卦身。卦身指月卦身,為萬物之本體。若卦中有兩處卦身,必是鴛鴦求事,或事關(guān)兩處。若帶兄弟,與人同謀,兄弟克世或帶官鬼發(fā)動,必有人爭謀其事。卦身不出現(xiàn),主事未有定向,卦身出現(xiàn)持世、合世、生世,其事已定。卦身宜出現(xiàn),但不宜變動,動則須防事情有變。若是喜神不以此論。卦身遇吉神而化忌爻,主先成后敗,遇兇殺而化吉神,主先難后易。如果本卦無卦身而動爻化出卦身來,主此人來談其事。卦身持世,或在本宮內(nèi)卦,屬切己之事,臨應(yīng)爻,他人之事。六爻飛伏皆無卦身,其事沒有根由或無有此事。卦身空亡,諸事難成;休囚死絕,諸事無氣。世與身不能同論,卦身宜作事體看,不應(yīng)作人身看。若占人,卦身為所占人之身,不是來占人之身。身克世則吉,世克身則兇。身生世、合世,諸事易成;世生合卦身,其事難成。)
虎興而遇吉神,不害其為吉;龍動而逢兇曜,難掩其為兇;玄武主盜賊之事,亦必官爻;朱雀本口舌之神,然須兄弟;疾病大宜天喜,若臨兇殺,必生悲。出行最怕往亡,如系吉神終獲利,是故吉兇神殺之多端,何如生克制化之一理。
(此節(jié)言神殺,吉神為神,兇神為殺。作者認為不可拘于青龍為吉神、白虎為兇神、玄武為盜賊、朱雀為口舌等說法。應(yīng)根據(jù)五行生克之理靈活變通。此說甚為有理。但作為術(shù)數(shù)學(xué)研究,還應(yīng)該懂得神殺的用處。大體神殺有附助的作用,大象兇,遇兇殺更兇,大象吉,遇吉神更吉。)
嗚呼!卜易者知前則易,求占者簽后而靈:筮必誠心,何仿子日。
(卜易者要在掌握占法的基礎(chǔ)上靈活變通。求占者也應(yīng)懂得求占之理;筮必誠心。只要誠心,可以不顧忌陰陽歷書中關(guān)于“子不問卜”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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