狐懲淫
(亂施媚藥)
某生購新第(新房),?;迹☉n慮)狐。一切服物,多為所毀,且時以塵土置湯餅(面條)中。
一日,有友過(探)訪,值(正趕上)生出,至暮不歸。
生妻備饌(讀“賺”,飲食)供客,已而偕婢啜食余餌(剩飯)。
生素不羈(放蕩),好蓄媚藥(春藥)。不知何時,狐以藥置粥中,婦食之,覺有腦麝(樟腦和麝香)氣。問婢,婢云不知。
食訖,[生妻]覺欲焰(欲火)上熾,不可暫忍;強(qiáng)自按抑,燥渴愈急?;I思家中無可奔者,惟有客在,遂往叩齋(敲門)。
客問其誰,[生妻]實(shí)告之;問何作,不答。
客謝(拒絕)曰:“我與若夫(你丈夫)道義交,不敢為此獸行?!?/p>
婦尚流連,客叱罵曰:“某兄文章品行,被汝喪盡矣!”隔窗唾之。
婦大慚,乃退,因自念:“我何為若此?”
[生妻]忽憶碗中香,得毋(莫非)媚藥也?檢包中藥,果狼藉滿案,盎(讀àng,盆)、盞(酒杯)中皆是也。
[生妻]稔知(讀“忍之”,熟知)冷水可解,因就飲之。
頃刻,心下清醒,愧恥無以自容。
[生妻]展轉(zhuǎn)既久,更漏已殘,愈恐天曉難以見人,乃解帶自經(jīng)(上吊)。
婢覺,救之,氣已漸絕;辰(上午七至九時)后始有微息。
客夜間已遁(逃走)。
生晡(讀bū,下午三至五時)后方歸,見妻臥,問之不語,但含清涕。
婢以狀告,[某生]大驚,苦詰(讀“杰”,問)之。
妻遣婢去,始以實(shí)告。
生嘆曰:“此我之淫報(bào)(好色的報(bào)應(yīng))也,于卿何尤(罪過)?幸有良友,不然,何以為人?”
[某生]遂從此痛改往行(舊習(xí)),狐亦遂絕。
異史氏曰:“居家者相戒(相互告誡)勿蓄砒(砒霜)、鴆(讀“震”,毒酒),從無有(從來沒有)相戒不蓄媚藥者,亦猶人之畏兵刃(反對暴力)而狎床第(喜歡性愛)也。寧知其毒有甚于砒、鴆者哉!顧(但)蓄之不過以媚內(nèi)耳,乃至見嫉于鬼神。況(何況)人之縱淫,有過于蓄藥者乎?”
某生赴試,自郡中歸,日已暮(天黑了)。
攜有蓮實(shí)菱藕,入室,并置幾(桌)上。又有藤津偽器(性用具)一事(件),水浸盎(讀àng,盆)中。
諸鄰人以生新歸,攜酒登堂。生倉卒,置(藏在)床下而出。
[某生]令內(nèi)子(妻子)經(jīng)營供饌(做飯),與客薄飲(小喝一場)。
飲已,[某生]入內(nèi),急燭(用燭光照亮)床下,盎水已空。
[某生]問婦,婦曰:“適與菱藕并出供客,何尚尋也?”
生憶肴中有黑條雜錯,舉座不知何物。乃失笑曰:“癡婆子!此何物事,可供客耶?”
婦亦疑曰:“我尚怨子不言烹法,其狀可丑,又不知何名,只得糊涂臠切(切成肉塊)耳?!?/p>
生乃告之,相與大笑。
今某生貴矣,相狎者(愛開玩笑的朋友)猶以為戲(笑談)。
(原為《聊齋》“卷六”第四十篇,歸入“王本聊齋”之“妖怪集”)
老王感言:這一篇包含兩個小故事,一個是狐仙的有意胡來,一個是家庭主婦的誤操作。
前一個故事中,狐仙對某書生的好色行為實(shí)在看不下去,想勸浪子回頭,但手法不夠高明。明明是丈夫性趣太旺,它卻把春藥摻進(jìn)妻子的飯里,害得妻子行為失態(tài),差一點(diǎn)兒紅杏出墻。
狐仙顯然是找錯了懲罰對象。假如那位客人定力不夠順?biāo)浦?,假如那位妻子上吊之后沒被救活,它豈不是制造了一場鬧劇,外加一場悲?。?/p>
再者說,“縱淫”有特定含義。在家里過正常生活,即使蓄藥以“媚內(nèi)”,也沒什么過錯。狐仙連人家的正常生活都看不慣,未免顯得小肚雞腸。
后一個故事中,男主人帶來的一種性用具被女主人當(dāng)做食材做了菜肴。看來這東西在當(dāng)時并不普及,所以女主人才不認(rèn)識,便來了個“糊涂臠切”。這個故事并未過時,現(xiàn)代與之類似的段子有很多,老王就不饒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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