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省紀委二次全會精神和國務院、省政府廉政工作會議精神,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下發(fā)了《關于清理整頓省級黨政機關違規(guī)配備和使用車輛的通知》(陜辦字[2007]63號)、《關于清理整頓市(區(qū))黨政機關違規(guī)配備和使用車輛的通知》(陜辦字[2008]16號)等文件精神,在全省黨政機關開展了公務車輛清理整頓工作。
2008年4月24日,中共陜西省紀委、監(jiān)察廳、財政廳、公安廳、審計廳、機關事務管理局聯(lián)合下發(fā)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清理整頓黨政機關和人民團體公務車輛工作的通知》(陜紀發(fā)[2008]號),文件就進一步加強清理整頓全省黨政機關和人民團體公務車輛工作進行了安排布署,明確了此項工作的組織機構、職責、主要目標、重點解決的問題、工作任務及時間安排。
清理整頓工作從3月20日開始,至6月底結束。一是要清理核實,摸清底數(shù);二是要制定編制,出臺辦法;三是要清理整頓,規(guī)范運行;四是要檢查驗收,匯報總結。
上官吉慶副廳長在召開的“全省‘三項檢查’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就如何做好黨政機關和人民團體公務車輛清理工作提出了三項具體要求:
一、加強領導,抓好車輛清理整頓工作的落實;
二、分工負責,建立清理整頓車輛工作的聯(lián)動機制;
三、嚴肅紀律,加大監(jiān)督檢查車輛清理整頓工作力度。
作為清理整頓工作辦公室成員單位,我廳積極與其他成員單位配合,完成了對我省公務車輛使用情況的前期統(tǒng)計摸底工作。
陜西財政廳行政處
2008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