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新聞 時間: 2012-04-20 來源: 信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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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戶應保管好自己的存折及銀行卡密碼,不透露給任何人?! 。ㄙY料圖片,圖文無關) |
●實為騙子唱雙簧玩“調包分錢戲”
●東莞一市民中招將銀行告上法庭
●法院判銀行無過錯不須承擔責任
□信息時報見習記者 辛雪輝
老套掉包分錢戲法又出新花樣。一騙子假扮成“銀行工作人員”與另一騙子唱雙簧行騙,銀行儲戶許某因輕信“銀行工作人員”身份導致存款被他人支取,索賠無果,于是到法院狀告銀行。法院審理認為許某自身存在嚴重過錯,且許某未能提供證據(jù)證明銀行的工作人員參與詐騙過程,最終判決銀行無須承擔賠償責任。
近日,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審理了該起儲蓄存款合同糾紛。
事件:
騙子唱雙簧分錢
儲戶存款被取走
判決:
原告存嚴重過錯
銀行無須擔責
某日,許某在東莞某銀行排隊等候取款時,看見前面的一名男子掉下一包錢,另外一名男子隨即將錢撿走,并叫上許某到銀行外面商量分錢事宜。這時,掉錢的男子跟出來,稱許某撿走了錢,要求檢查,遭許某拒絕后,又一名聲稱 “銀行工作人員”的男子過來處理該事件,要求許出示存折和告知密碼配合調查。許某見是“銀行工作人員”,放松警惕,即配合該銀行工作人員的檢查。
沒想到撿錢的男子“偷”走許某的存折,并通過該“銀行工作人員”取得密碼后,在另一家銀行取走了許某的存款。許某此時才恍然大悟,立即到派出所報警,但騙子早已消失無蹤。許某認為其是在銀行存款過程中,相信銀行工作人員才導致上當受騙,而且銀行為騙子辦理了取款業(yè)務,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于是將銀行告上法庭,要求銀行承擔賠償責任。
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許某與銀行之間成立儲蓄存款合同關系,銀行負有注意和保障許某存款安全的義務。許某開立的是“個人活期”賬戶,支取方式為“憑密碼支付”。取款人持有經(jīng)銀行核對為正確真實的存折,并一次性正確輸入由許某自行設置、持有和保管的密碼,因此銀行為取款人辦理取款業(yè)務沒有違反合同的約定和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
再者,許某有妥善保管存折和密碼的義務。許某輕信他人,疏忽大意,未妥善保管存折和密碼,導致存折被他人騙取、密碼被泄露,這是導致案涉存款被盜取的主要原因,許某自身存在嚴重過錯。且許某未能提供證據(jù)證明銀行的工作人員參與詐騙過程。最終判決銀行無須承擔賠償責任。案件下判后,許某不服,提起了上訴請求。
針對此類案件頻發(fā),詐騙方式層出不窮,法官提醒廣大儲戶,詐騙分子行騙猖獗,千萬不要貪圖便宜,不要以為天上真會掉餡餅,否則上當受騙后就得不償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