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盤到底是“砸”向收銀員,還是“扔”向收銀員,抑或是像林副局長辯解的那樣連“扔”都算不上——因為“南方人和北方人理解的扔不一樣”?同樣的一個動作,在不同的人的描述下,卻出現(xiàn)了完全不同的表述,中國語言之博大精深由此可見一斑。
其實,林副局長“撒潑事件”中“搞不清”的地方還有不少,例如,劉科長稱“他是多喝了點”,林副局長則表示“當時我們喝的酒不多,我也根本沒有喝醉”。連領導和隨從的說法也出現(xiàn)了矛盾,可見事情真相是多么的撲朔迷離。
林副局長一行的行程是上海、杭州和南京。對普通人而言,這分明是一個旅游休閑的黃金路線。然而,領導畢竟是領導,人家根本不是去旅游,而是“學習衛(wèi)生管理經驗”去了。當領導的辛苦一點也正常,誰叫他們是“人民公仆”呢??墒?,既然此行系公務,為何沒有按規(guī)定吃“工作餐”,卻跑到酒店去山吃海喝,還跟酒店發(fā)生沖突?這算不算公款吃喝?
而我最感興趣的是另一個問題:“一行8人中有3個導游”,領導外出學習,到底需要多少導游“相陪”?“導游是因為我們對當?shù)夭皇?,需要有人解決住宿問題”,“導游”變“導宿”,好玩。并且,這樣的解釋聽起來冠冕堂皇,卻實在經不住推敲:解決5個公務員的住宿問題竟然需要3個導游服務?難道領導的住宿問題比一般人要復雜得多?
竊以為,紀檢部門應立即介入此事件的調查處理——不僅應查清酒店“撒潑”的真相,更須徹查有無打著學習考察的旗號公款旅游等違規(guī)違紀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