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有借條就想打贏官司、做夢?更不要認為有了借條錢就一定要的回?比如下面這7種特殊情況,有借條也打不贏官司,借出去的錢等于潑出去的水。
①如果借條中每年利息有百分之二十四或更多,法院不支持。
如果你借錢給別人收取的利息特別高,一般來說:只要每年利息在24%、不超過36%,不給就不給,法庭也不會幫助你要回這些利息,你給了也要不回來。但如果利息超過36%,要求返還利息,法院支持!
②借條的主體沒有行為能力
啥意思呢?就是說如果借錢的對方能力有限,例如未滿18歲,或者有精神疾病的人等。他們的監(jiān)護人不認可這張借條,那這張借條法律認定是無效的,是要不回錢的!
③借出的款項用于非法活動
借錢給別人,就必須寫明借錢是用來干什么,必須寫,因為如果對方用這筆錢做違法的事情,你有可能也得承擔一定的責任。
④已經(jīng)過了訴訟時效
如果你拿老賴20年前給你的借條去法院起訴,在十年前,你就催過還錢了,但是沒有結果,那這個時候借條的有效期已經(jīng)過了。因為一般訴訟時效不會超過兩年,還款期一到,對方依然不還,你必須在兩年內提起訴訟!
⑤有借條但沒有“借”
很簡單,你在跟對方打官司的時候,只能拿出來一張借條還不行,你必須拿出銀行轉賬申明或者現(xiàn)金支付的證據(jù)。請記住,能不用現(xiàn)金就不用現(xiàn)金,能用銀行轉賬就轉賬,畢竟有轉賬記錄!
⑥感情債借條
有一些感情問題,比如情侶打情罵俏,分手費打借條,精神損失也有借條,出軌劈腿更有借條。這種借條沒有實際的支付,所以全部無效!
⑦修改過的借條
很明顯的修改痕跡,這樣的借條有貓膩,如果有一方不認可,這就涉及到欺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