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做不了主,要請示領導才能決定”“怎么可能那么快,還要向領導匯報”“領導說了算,領導怎么說,我們就怎么干”……在和基層干部打交道的時候,類似這樣冠冕堂皇的回答,恐怕很多人都遇到過,一些火燒眉毛的急事,就因為相關人員要“請示領導”,讓你慢慢等待,以致錯過問題解決的最好機會、工作開展的最佳時期。
遇到一些過去工作沒有遇見過,或者超出自己職權范圍內(nèi)的事,“請示領導”無可厚非,但凡事“請示領導”,即便是在自身管理權限和可以裁決的范圍內(nèi),也要“自覺主動”向領導要批示,那就顯然不必要也不應該。更有甚者。如果把“請示領導”作為不擔當、不作為借口,以此推責卸責,讓辦事群眾碰軟釘子,這就很不應該。
有多大擔當才能干多大事業(yè),盡多大責任才會有多大成就。如果一個基層干部只想當官不想干事,只想攬權不想擔責,只想出彩不想出力。稍微遇到困難問題,就繞道走,實在繞不開,就用“請示領導”來搪塞,今天在請示領導,明天也在請示領導,大好的時光就在請示領導,等待領導批示上白白浪費,這對黨和人民的事業(yè)又快又好地發(fā)展,肯定是有害無益的。
權力就是責任,有責就要擔當。無論是下級部門遇到問題請示報告,還是老百姓遇到困難問題需要解決,作為一個共產(chǎn)黨員干部,一定要敢于擔當,要做到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一定要在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下,依規(guī)依據(jù)地提出自己的意見建議,不能為了一己私利,不能怕出錯,怕?lián)煟屯浟思缟系呢熑?,就用“請示領導”來推脫責任,這樣的不敢擔當、不作為,是很不應該的。
群眾利益無小事。面對群眾的利益,作為一個共產(chǎn)黨員干部,一方面不能越權,不能事無巨細,不講原則地大包大攬;另一方面在日常工作中也要帶頭擔當、盡心盡責,絕不把該自己承擔的責任推給別人,絕不以“請示領導”“按領導說的辦”作為推責卸責借口。只有這樣各司其職,各盡其責,才能在服務群眾的時候,多些當機立斷的“立馬干”、當場答復的“立刻辦”,少些推拉扯皮、少些“請示領導”拖著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