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國家公務員考試期間,一些網(wǎng)友咨詢“父母失信是否影響子女報考公務員”,在網(wǎng)上引發(fā)討論。此前,確有新聞披露一些地方發(fā)生“父母失信導致子女報考公務員、事業(yè)單位時政審失敗”的事。
其實,子女因父母失信而被公務員隊伍、事業(yè)單位拒之門外并沒有明確法律依據(jù)。對于公權力機關來說,法無授權即禁止,因此國家機關、企事業(yè)單位以父母失信為由不予錄用考生,是侵害考生的合法權利。
上述現(xiàn)象源于基層治理中經(jīng)常出現(xiàn)的“連坐”錯誤觀念。一些地方在推進工作中,急于排除阻力解決問題,就采取將對象人子女、家人與對象人相關問題捆綁的做法,加大其壓力,促成工作目標達成。根治“老賴”,就讓“老賴”的子女考不成公務員;推進拆遷,就讓“釘子戶”的家人工作也受影響;甚至有的地方治理超標車輛,也讓父母使用超標車輛與子女所在班級的評價掛鉤。
“連坐”的做法雖然在動機上是為了推進工作,“事急從權”似有可理解之處,但其對法治社會建設的危害性太大,早應加以擯棄。在21世紀的今天,少數(shù)地方仍然對“連坐”手段戀戀不舍,說明一些政策制定者法治意識淡薄,使用公權力過于任性,對法律和群眾利益缺乏敬畏之心。
在法治社會建設全面推進的今天,人民群眾法律意識、權利意識都在加強,使用“連坐”手段必會引起群眾反感,為社會和諧穩(wěn)定“埋雷”。對于“連坐”的政策制定者來說,看似在為工作負責,實則對社會、對黨和政府的形象極不負責,為了地方利益、部門利益而損害社會發(fā)展大局,可謂短視之極。
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治制。徹底擯棄“連坐”思維,必須從制度上增強政府部門的法治意識,提高政府依法行政的水平,讓公權力時時刻刻都在法律的紅線內運行。
【來源:半月談】
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向原創(chuàng)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