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鑒寶檔案網(wǎng)
對于春秋戰(zhàn)國時期的金銀貨幣情況,前面已向讀者作了介紹,但自秦以來各代,我們主要介紹的是各代方孔圓錢的鑄行情況,而沒有涉及各代的金銀貨幣情況。這一節(jié)我們就專門介紹一下自秦以來我國金銀貨幣的發(fā)展使用情況。
金銀作為交換媒介物,在我國很早就己出現(xiàn)。春秋戰(zhàn)國時期,具有一定形狀的金銀貨幣已為人們所使用。秦漢時期,金銀的使用相當(dāng)廣泛。秦以黃金為上幣,以“鎰”為計量單位,每鎰約合20兩;交易時,大數(shù)用金,小數(shù)則用錢。漢代沿襲秦制,仍采用金、錢為本位,只是黃金的計量單位由鎰改為斤,每斤約合16兩。金幣的形狀,有所謂柿子金、馬蹄金、麟趾金之分,此外還有仿銅錢的金五銖。由于以金、錢為本位,這一時期白銀的使用就不怎么普遍,較少使用。從隋唐開始,白銀的使用逐步超過黃金。唐代白銀作為一種貨幣,根據(jù)其形狀常稱為銀餅(圓形)、銀笏、銀鋌(扁平狀)或挺(長條棒形),每鋌重50兩。另外,唐代還曾出現(xiàn)以金銀鑄制的開元錢。
然而,直到唐代,盡管金銀在流通領(lǐng)域中已有使用,但相對而言,銅錢仍是主要的流通貨幣。而金銀一般只作為大額支付手段或作為財富的象征而具有儲藏價值,尤其是黃金,更主要是作為賞賜或大宗支付,很少直接流通。后來的情況更是如此。
宋代因白銀開采量大增,而使白銀的貨幣職能日益顯著,在流通領(lǐng)域中的地位與影響日益加重,不僅官府在交易中大都以白銀來支付,在民間也越來越多地使用白銀。這時,作為貨幣流通的白銀,仍屬一種稱量貨幣,稱為銀錠。其形狀為扁平長形,中間束腰。根據(jù)其重量分為大、中、小三種,大者重五十兩,中者重二十五兩,小者則重十二兩半。與宋代并存的金代,初期在用銀上受宋代的影響較大,其銀錠的形制與重量均與宋代的相似,然其后期用銀卻有重大變化。金章宗承安二年(1197年)頒令鑄造“承安寶貨”銀錠,從一到十兩,共分五等,每兩折錢兩貫。根據(jù)現(xiàn)有出土實物看,重一兩的“承安寶貨”錠長約43毫米,重40.2克;重一兩半的“承安寶貨”錠長約48毫米,重59.5克。錠的正面均有刻款,標(biāo)明年號、重量等。承安寶貨的鑄行,表明我國古代第一次正式以白銀作為通貨,與銅錢同時使用。這是我國金銀貨幣史上的一個重大發(fā)展。
元、明兩代是白銀逐步確定其貨幣地位的重要時期。還在元統(tǒng)一全國前,元世祖至元三年(1266年),根據(jù)諸路交鈔提舉楊湜的提議,開始鑄行“文以元寶”的五十兩銀錠,以后元丞相伯顏在至元十三年(1276年)滅南宋回軍揚州后,以搜刮來的白銀銷鑄為五十兩一錠的“揚州元寶”。稱銀錠為“元寶”,即由元初開始。據(jù)專家分析,其當(dāng)初的含意,大約作“元朝的寶貨”來解釋,但以后,卻成為金銀錠的一種通稱,如金元寶、銀元寶,而沒有了其當(dāng)初的意思。根據(jù)出土實物看,元代五十兩重的銀元寶,長約138毫米,重約1922.1克,正面鑄有年號、重量等,背面則為很大的陰文“元寶”兩字。
明初雖曾一度大量使用紙幣,但明英宗(1436年)即位開始,公開使用白銀。白銀作為一種正式的貨幣并取得較為完備的功能與形制,可以說是從明代開始的。明代用銀承襲元制,銀元寶大的每錠五十兩,小的重量不等,上面一般都鑄有鑄造地名、重量以及銀匠姓名等。其形制與元代的不同,兩頭翹起,中間凹入,如船形,兩邊呈弧形。
清代是我國用銀發(fā)生重大變化的一個朝代。清初承襲明制,銀元寶大的重五十兩,中等的十兩,小的從一兩到五兩不等,俗稱'小錁',零碎的銀子稱“碎銀”。從我國開始用銀以來,都是以重量計值的,故有“銀兩”之稱。使用時要經(jīng)過稱重和折算,手續(xù)煩瑣,很不方便。但自明末以來,外國銀元逐步流入國內(nèi),并以其形式劃一、換算簡便而使用日廣,并影響到我國的用銀形制,促使其從'銀兩”向“銀元”轉(zhuǎn)化。
早在清乾隆年間,鑒于印度及尼泊爾銀幣流入西藏及深入到四川、云南等地,清政府決定在西藏設(shè)立寶藏局,并于1793年鑄行“乾隆寶藏”銀幣。該幣正面為漢文,背面為同義的藏文,按重量分大中小三種,大者重一錢五分,中者一錢,小的重五分,而以中等的居多,但成色都很高。
“乾隆寶藏”是我國最早正式流通的銀幣,只是其流通范圍還不廣,只限于西藏地區(qū),故影響不大,但它確實是我國新式貨幣的一個開端,也開了以后銀幣的先河。嘉慶、道光年間也曾先后鑄行了“嘉慶寶藏”、“道光寶藏”。
在機制銀幣鑄行以前,清末還曾出現(xiàn)過許多圓形的銀餅,如鑄行于道光年間的漳州軍響銀餅、咸豐年間由上海三家銀號分別鑄行的上海銀餅、光緒年間在湖南鑄行的湖南銀餅等。
光緒十年(1884年)吉林將軍希元為抑制物價、穩(wěn)定市場,開鑄了一套機制銀幣共五枚,幣值分別為一兩、七錢、半兩、三錢、一錢,正面中央有篆書“光緒十年吉林機器官局監(jiān)制”十二個字,背面為滿、漢文紀值文字。因沒有得到清政府的批準,這套銀幣未能進入流通領(lǐng)域。
銀幣大規(guī)模的鑄行與廣泛流通,始于光緒十五年(1889年)所鑄廣東省銀幣。該幣正面為“光緒元寶”四字,背面有“廣東省造”及紀值文字'庫平七錢三分”,俗稱“七三”翻版。次年,廣東省又改鑄出七錢二分銀幣,俗稱“龍洋”。龍洋的鑄行,引得其他備省紛紛仿效,陸續(xù)鑄行各自的銀幣。
光緒十九年(1893年)湖北省于武昌設(shè)銀元局,開鑄銀幣;光緒二十二年(1896年)北洋機器局試鑄、次年正式開鑄北洋銀幣,以后北洋機器局先后改稱“北洋造幣廠”、“造幣總廠”,也都鑄有銀幣;光緒二十八年(1902年)福建省開鑄銀幣;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四川省開鑄銀幣;光緒二十三年(1897年)江蘇省開鑄銀幣,同年安徽省也開鑄銀幣;光緒二十九年(1903年)奉天省(今遼寧?。╅_鑄銀幣;光緒三十三年(1907年)奉天造幣廠鑄行東三省銀幣,同年云南省也鑄行銀幣。這些各省鑄造的銀幣,除地名及某些細節(jié)外,均仿制龍洋,其形制與龍洋元大的區(qū)別。
各省的鑄行銀幣,一時使銀元大為流行,然各省所鑄銀元在重量和成色上卻很不一致,同時其流通也有很大的地方性,由此又帶來一些新的不便與混亂。鑒于此,宣統(tǒng)二年(1910年)清政府頒布幣制則例,正式確定以銀元為本位幣,以“元”為單位,由中央統(tǒng)一鑄行,各省不得自由鑄造,每枚銀元重七錢二分,成色為百分之九十,含純銀量為六錢四分八厘。同年試鑄統(tǒng)一的“大清銀幣”,分一元、五角、二角工分、一角四種,次年由天津造幣總了正式開鑄“大清銀幣”,分一元、五角、二角、一角四種。
一元大清銀幣的正面,中央為漢文“大清銀幣”四字,上、下部分別為滿、漢文“宣統(tǒng)三年”四字,左右邊緣有束花一對;背面中央為漢字“壹元”二字,環(huán)以蟋龍,下部邊緣有英文“ONEDOLLAR'(一元)從幣面看,大清銀幣雕刻細致,鑄造精良,不失為上乘之作。
清代覆亡后,民國初年曾繼續(xù)使用大清銀幣,直到民國三年(1914年)袁世凱頒布中華民國國幣條例,宣布繼續(xù)實行銀本位制,以銀元為“國幣”,并下令收回舊幣改鑄新幣,以使成色劃一,由此幣制逐步走向統(tǒng)一。因新鑄銀元鑄有袁世凱頭像,故俗稱“袁大頭”。以后國民黨政府于1933年正式宣布廢兩改元,廢除銀兩制度,實行以元為單位的銀本位制,同年開鑄正面為孫中山頭像、背面為帆船圖案的新銀元,俗稱“船洋”。但很快,由于各種原因,國民黨政府又于1935年宣布實行法幣政策,禁止各種銀幣流通,而代之以法幣(由國民黨政府授權(quán)的中央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中國農(nóng)民銀行所發(fā)行的鈔票),由此銀本位幣制宣告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