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重人格的令人驚疑,本身就帶有一定的荒謬性,質(zhì)疑多重人格的前提,是承認(rèn)單一人格的存在。問題是,人格的單一性到底是一種什么樣的屬性?這樣的單一,是出于對人格的歸類,還是出于對人格的分解?人格是片層狀的還是混沌一團?人格是一段黃瓜,一節(jié)骨趾嗎?
博爾赫斯說,一切思考都是概括,人對他人的思考,最終也要歸結(jié)成易于口傳心授之物,但用人格的從屬來概括人性,是一種偷懶,是思想的浮光掠影,這一類人,那一類人,都只能出于由表及里的判斷路徑,用言行文字來推測性格,甚至對其歸類,與以貌取人無甚差別。人性的不好理解,其基座恰恰是人對自身復(fù)雜性的低估,若眾生皆以愛因斯坦的天資與刻苦投入到對他人的思索之中,則人性之復(fù)雜,未見得能勝于天體物理、基因技術(shù)、語義搜索。
但投入財力研究人性,能有什么樣的收益來與之相稱?大部分的時候,對逝者的概括,僅是為了蓋棺論定,令生者心安而已。人之一逝,靈魂高踞天空,于是天下人的疑慮心傷、四下奔忙,皆成諷刺速朽之物。斯維登堡嘗言道,靈魂之去天堂地獄,皆出于自我選擇,邪惡之靈若上天堂,則痛苦不安,周身不寧,據(jù)此說,則天地之間,也必出自與人格分類類似的簡單思維的規(guī)劃,靈魂之所,天下地下,必是一片和諧寧美,再無哀怒,然所謂多重人格者,又擇何地而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