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邀請;樓主提的是,有些律師說打贏了官司后再收費,靠不靠譜的這個問題。就要徹底了解律師的職業(yè)是什么?還有律師工作的性質又是什么?靠不靠譜就可以給你一個我個人認為的答復了。
律師這一職業(yè)在好壞上很難斷定,因為他們學的就是法律,可以說他們對法律特別的精通,鉆法律的空子可就成了家常便飯了。反過來說,正是由于有律師這一職業(yè)的存在,能起到監(jiān)督的作用,對法律的制定,才能逐步的完善和健全。
律師的工作性質其實就是為了錢,按照常人說的話就是,收人錢財,為人消災。不論是刑事犯罪還是民事糾紛,他只要拿了委托人的錢財,就會盡心盡力的為需要辯護的人哪怕是一個十惡不赦的犯罪分子,也要千方百計的為他開脫罪責進行辯護。
也就是說,律師的這個職業(yè)說得不好聽就是無利不起早的職業(yè),要把它看成是維護法律的使者,那你就大錯特錯特錯了。就算明知道被害方受了天大的委屈,律師從內心也希望受害方能多得到賠償,但是在口頭上的辯護卻寸步不讓。否則,就不忠實于職業(yè)了。
律師收費可以一次性講定收費的價格,也可以按照所代理的案件的經(jīng)濟比例來進行收費,還可以約定打贏官司以后再收取約定的費用。
在一般的情況下,只要對所代理訴訟辯護的案件,對輸贏沒有十分的把握的話,就會事先繳納應該收取的費用。對于一些涉及金額太大的案件,也會按比例先收取一小部分的費用,并有約定剩下的費用等打贏了官司以后再補齊。否則,也不收取剩下的費用,對于這場官司的輸贏可就沒有定論了。
正由于所委托的律師有滿滿的自信和把握一定能夠打贏這場官司,反正留有合法齊全的手續(xù),約定的費用又跑不了。律師答應你打贏官司后再收費,毋庸置疑很靠譜,而且勝券在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