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生活在這個世界上的人,由于出生之時所處的宇宙狀態(tài)不相同稟受的陰陽之氣的清濁旺衰就不同。這是一個以日柱之中的日干旺衰為中心,基他干支為輔構成的生克扶抑的系統(tǒng),日干與四柱其他干支的特殊組合,作為陰陽五行的表象,構成了一個特定的人,人的旦夕禍福都從日干出發(fā),并通過它得于體現(xiàn)個人在宇宙中的固結狀態(tài)。因而日干稱之為"日元"或"日主"或"身"。
日主定十神。 日主為我,為己身。日主的五行之性與四柱中其他干支的五行之性的關系不外乎正偏,生克。陽日干見其他陽干為同性相見,為偏;陽日干見其他陰干為異性相見,為正。同樣,陰日干見其他陰干為同性相見,為偏;陰日干見其他陽干為異性相見,為正。
其他各干與日主我有:生我,我生,克我,我克,同我五種關系。
生我者有父母之義,故立名印綬。印,蔭也;綬,受也。譬如父母有恩德,蔭庇子孫。子孫得受其福。國家設官分職,綬以權印,使之掌管,官無印,無所憑,如人無父母無所依其理一也。
我生者有兒女之義,故立名食神。食者,如為蟲食物則傷物,人食物則能造物。
克我者我受制于人之義,故立名官殺。國家封官與人,人身屬公家,驅(qū)使終身死而后已。此言為既得官又為官害之義。
我克者是人受制于我之義,故立名妻財。如人娶妻又有嫁妝田土陪嫁,財產(chǎn)供我享用,妻侍夫我,我得妻室內(nèi)助不致困乏。
同我者如我兄弟之義,故立名比肩。
在上面的生克制化的關系中,日主的我為陽干時,柱見陰干為正,見陽干為偏。如陽干日主,柱中生我的陰干為正印,為生母的話,柱中生我的陽干則為偏,偏印則為繼母,庶母。所以,除有五種關系之外,還有十神之別。
"生我"者為父母。陰干生陽我,陽干生陰我為正??;陽干生陽我,陰干生陰我為偏印。
"我生"者為兒女。陰我生陽干,陽我生陰干為傷官;陰我生陰干,陽我生陽干為食神。
"克我"者為官殺。陰干克陽我,陽干克陰我為正官;陰干克陰我,陽干克陽我為七殺。
"我克"者為妻財。陰我克陽干,陽我克陰干為正財;陰我克陰干,陽我克陽干為偏財。
"同我"者為兄弟。陰干同陽我,陽干同陰我為劫財;陰干同陰我,陽干同陽我為比肩。
由上可知,我為日主:
克我,抑我者為官殺。同性-偏官,異性-正官
生我、扶我者為印星。同性-偏印,異性-正印
同我、助我者為比劫。同性-比肩,異性-劫財
我生、泄我者為食傷。同性-食神,異性-傷官
我克、耗我者為財星。同性-偏財,異性-正財
天干十神的查法,如日主為甲;四柱中其余三個天干見甲就為比肩,見乙就為劫財,見丙為食神,其余仿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