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獲取有利于自己的訴訟結果,在法庭上虛構...
為獲取有利于自己的訴訟結果,在法庭上虛構事實、偽造證據或者惡意串通欺騙法官,這種不誠信的訴訟行為有哪些危害,會面臨什么樣的法律后果?12月28日,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fā)布會,通過公布不誠信訴訟典型案例,引導社會建立誠實守信的價值觀。
據介紹,虛假訴訟有的是利益關聯的同一方當事人串通,有的則是與對方當事人合謀。買賣合同、借款合同、執(zhí)行異議之訴等案件中均有不誠信訴訟行為發(fā)生,其中,民間借貸糾紛由于法律關系簡單、偽造證據或虛構事實容易、惡意串通難以被發(fā)現,成為多發(fā)領域。
“‘聰明’反被‘聰明’誤?!痹诠嫉牡湫桶咐校摷僭V訟當事人都為自己的不誠信行為付出了代價,有的被處罰金,有的甚至被判處刑罰,追悔莫及。
在一起案例中,焦某芝為保全自家財產,躲避與他人的經濟糾紛中應該承擔的責任,伙同他人捏造焦某芝欠焦某法借款330萬元的虛假事實,偽造了借款合同、收條等材料,故意讓焦某法起訴焦某芝,并向人民法院提出財產保全。人民法院依申請裁定查封焦某芝房產一套,之后又判令焦某芝償還焦某法借款及利息。判決生效后,真正的債權人向檢察院申請抗訴。經調查發(fā)現焦某芝等人屬于惡意串通、偽造債務、提起虛假訴訟,構成虛假訴訟罪,分別被判處拘役至有期徒刑,虛構的借貸訴訟也被改判駁回。
“這是一起非常典型的惡意串通,以捏造事實提起虛假訴訟的案件,被告人的行為嚴重妨害司法秩序、侵害他人合法權益,落得害人終害己的后果。”鄭州市中院民四庭庭長張鵬說,“我國民事訴訟法明確規(guī)定:民事訴訟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虛假訴訟不僅浪費司法資源,而且誤導法庭,使案件審理偏離正常軌道,擾亂司法秩序,損害司法權威和社會誠信體系,必須依法嚴懲?!?br> 今年以來,鄭州兩級法院針對不誠信訴訟行為做出司法罰款決定89起,處罰對象涵蓋原告、被告、再審案件被申請人、執(zhí)行案件被執(zhí)行人、案外人等,其中既有自然人,也有銀行等專業(yè)機構。為了防范和打擊虛假訴訟,鄭州兩級法院強化風險提示,加大對民間借貸案件的立案審查力度,推行庭審誠信訴訟宣誓制度,加強訴中證據甄別以及加大宣傳等,引導當事人依法誠信訴訟。
虛構事實、偽造證據、惡意串通? 不誠信訴訟“自食苦果”-大河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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