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的最大股東軟銀持有34.4%的股份,軟銀創(chuàng)始人兼首席執(zhí)行官孫正義就一直是阿里巴巴董事會成員。但是阿里巴巴透露,目前持有34.4%的公司最大股東軟銀有權提名一位董事會成員,但是在沒有獲得馬云和蔡崇信同意的情況下,不能否決任何來自阿里巴巴控股伙伴的董事提名??墒邱R云(持股比例8.9%)和蔡崇信(持股比例3.6%)在內,阿里巴巴目前有28名合伙人,他們有權提名董事會的大多數(shù)席位。這是為什么呢?
從上圖可以看出日本軟銀持股占比34.4%,為最大股東,馬云持股占比達8.9%,為最大個人股東。
怎么看這個也應該算軟銀控股了,是上面原因讓馬云能直接掌控阿里巴巴呢?
其實原因很簡單,就是合伙人制度
合伙人公司是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合伙人擁有公司并分享公司利潤的企業(yè)。合伙人為公司主人或股東。其主要特點是:合伙人享有企業(yè)經(jīng)營所得并對經(jīng)營虧損共同承擔責任;可以由所有合伙人共同參與經(jīng)營,也可以由部分合伙人經(jīng)營,其他合伙人僅出資并自負盈虧;合伙人的組成規(guī)??纱罂尚??!?/p>
也就是說,馬云用合伙人制度讓創(chuàng)始人控制公司的實際掌控權,即便公司股份被大量購入,外來人也不能左右公司(日本軟銀和美國雅虎一起控制著阿里巴巴近60%的股權,但是他們沒有決定阿里巴巴走向的能力,只可以享受股份分紅等收益。)。這樣的制度當時在國內是不被認可的,無法在國內甚至香港上市。沒辦法只能到納斯達克去上市。
在阿里上市時已經(jīng)和軟銀雅虎達成協(xié)議了,他們只做財務投資,不干涉管理,其次,軟銀和雅各提一名人員進董事會,注意只能一名。至于其它人,馬云和蔡崇信為永久合伙人,就是不用就一直在董事會,除非自己放棄,其它董事會成員從阿里合伙人中選出,如果軟銀和雅虎不同意那么從另外的合伙人在選出一個阿里和軟銀雅虎都同意的人選。關鍵是只能在三十六個合伙人中選出。(據(jù)前幾天公布的消息現(xiàn)在阿里合伙人已達三十六人了)。
還有一個值得注意的地方,就是:上市的時候馬云把阿里巴巴的核心業(yè)務支付寶剝離,歸到螞蟻金服。以便于螞蟻做強后,能回購阿里巴巴的股份。
也許有的會問為什么軟銀雅虎握著大股份卻放棄很多董事會的權利,這只能說他們,當時只想當個風投純財務投資吧,可能也沒想到馬云搞得這么成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