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誠信體系建設經驗及啟示
金湖縣委常委、紀委書記 張 爭
去年9月,我有幸參加市紀委組織的廉政建設專題學習班,到新加坡進行了為期七天的學習考察。期間,聽取了新加坡高等學府的教授和有關專家講課,參觀考察新加坡高等法院、罪案防范理事會等機構。其中,新加坡政府在誠信體系建設方面的理念和做法,對公共服務人員嚴格的紀律約束、嚴肅的制度管理、嚴密的考核獎懲,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一、新加坡誠信體系建設的主要做法
(一)強力的政府引導機制。新加坡政府在培育誠信文化、倡導廉潔從政中擔當著極為重要的角色。為了建立誠信政府,新加坡非常重視把好從政第一關,公務員從全世界名牌大學中招錄,特別注重考察從政人員應具備的理想和犧牲精神。在政府部門設立由高層人員擔任主席的誠信推廣委員會,設立多個小組委員會,強調培育誠信文化,推廣誠信計劃,把誠信計劃納入員工培訓及工作系統(tǒng),在員工入職訓練和重修課程中加入有關誠信理念的環(huán)節(jié)等。由于高層帶動、民眾參與、長期堅持,從而使得誠信、廉潔的理念深入人心,成為促進社會穩(wěn)定和增強政府凝聚力的主導力量。
(二)完善的誠信培養(yǎng)機制。新加坡把儒家文化倡導的忠、孝、仁、愛、禮、義、廉、恥“八德”作為整個社會尊崇的道德準則和公務員行為規(guī)范。專門設立了公務員學院(民事服務學院)和政治研究中心,建立一套完整的培訓目標和計劃,新招聘的公務員必須首先接受訓練,新上任的公務員必須書寫本人宣誓書,在職的公務員每年也必須有一兩周的輪流進修。通過學習培訓以及規(guī)章制度,使之默化為國民的自覺行動。
(三)嚴密的誠信制度體系。新加坡給人最大的感受就是嚴密的制度。對公務員的選聘、培養(yǎng)、晉升以及考核、獎懲等,都有完整、具體、實用的管理體制和相關法律制度,包括《公務員法》、《公務員行為準則》、《公務員紀律條例》、《防止貪污法》和《財產申報法》等。特別是對公務員廉潔勤政的要求,規(guī)定得更加具體。其中最完善的是被奉為公務員 “圣經” 的《公務員指導手冊》,手冊中除包括有關法規(guī)和行政管理規(guī)范外,對公務員儀容儀表、行為舉止各方面有詳盡、明確的紀律規(guī)定,這些規(guī)定從大處著眼小處著手,使所有的公職人員清楚的知道自己應當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凡違反《公務員法》、《反貪污法》等法律法規(guī)的公務員,不僅要批評教育、停職停薪,而且要繩之以法、問責治罪。
(四)全面的為民服務機制。新加坡實行的是國會民主制,國會議員都是公民自行選定,且要求強制投票。因此執(zhí)政黨執(zhí)政后,立即會做惠民政策調整,切實解決群眾的實際民生問題,如上學、看病、買房等。新加坡還規(guī)定國會議員每周必須安排一個晚上走訪選民,接待群眾上訪。在《聯(lián)合早報》上設立交流版,回復民眾的咨詢與投訴。建立民情聯(lián)系組,加強與民眾的交流溝通。這些措施使人民切實感到政府處處為人民著想,維護人民的利益。
(五)有效的監(jiān)督懲戒機制。政府發(fā)給每個公務員一本日記手冊,公務員要記錄本人的活動情況。如:每年申報一次本人和配偶的財產情況,包括動產、不動產、貴重首飾、銀行存款、股票、證券等。如本單位秘書長發(fā)現(xiàn)財產來源有問題,即送交貪污調查局進行調查。如本人的解釋不能令人信服,則作為貪污受賄的證據(jù)。公務員一旦被發(fā)現(xiàn)違反了紀律規(guī)定,就會受到相應的處罰。
新加坡實施公務員公積金制度。政府每月從公務員個人工資中扣除一部分,政府補貼一部分,以此構成公務員公積金。如果公務員到正常離職或退休時未發(fā)生失信于宣誓承諾的行為,將獲得一大筆可觀的公積金,保其后顧無憂;如果公務員任職期間在誠信行為上出現(xiàn)問題,公積金就上繳國庫。在這種制度安排下,公務員工作時間越長,積累的公積金越多,失信導致公積金損失就會越多,失信成本也就越高。
二、新加坡誠信體系的思考和啟示
(一)政府構成人員的誠信是政府誠信的表現(xiàn)。新加坡誠信體系建設是由上而下的,從高層的積極推廣到公務員的誠信錄用,公務員以及人民行動黨黨員的辦事效率,踏實的工作作風,一心為民的服務理念等等,在所有人心中樹立了政府誠信的意志,再加上嚴厲的懲戒制度,使新加坡一步步成為亞洲最有誠信的國家。由此,我們可以看出,政府的構成人員代表著政府的形象,他們所做出的決策和行政行為,對一個地區(qū)、部門、單位的發(fā)展是至關重要的。如果政府構成人員以誠信待民,就能凝聚民心、增強民眾的認同感,贏得公眾的支持和信任;就能使公眾從其真誠的為人民謀利益的行為中受到感召,并自覺效仿,從而形成以誠信為本、操守為重的良好社會風尚。
(二)嚴密的制度是政府構成人員誠信的保障。從本質上講,誠信屬于道德范疇,然而,如果沒有相應的制度進行保障,鼓勵誠信行為,打擊失信行為,就難免會出現(xiàn)守信者吃虧、失信者獲益的狀況。在加強誠信體系建設過程中,要真正做到將政府構成人員的誠信行為與其個人切身利益掛鉤。通過對政府構成人員誠信行為的制度管理,真正使誠信的個人得到有效地激勵,失信的個人受到相應的懲罰。只有這樣,才能建立起真正健康有序的政府誠信體系。
(三)政府構成人員的職能轉變是政府誠信的關鍵。當今社會,政府職能的轉變促使行政機關的行為方式相應地發(fā)生變化,更多的服務代替了單純的行政命令和行政審批,而行政機關行為方式的變化又引發(fā)了政府構成人員的角色轉換,其履行職責的核心只有兩個字:“服務”。在新加坡走訪過程中,我們了解到,政府的公職人員和人民行動黨黨員經常深入群眾,認真解決群眾反映的問題,如對群眾申請的分組屋、孩子讀書、找工作、暫緩還貸等“小”事情,都千方百計予以幫助。政府正是以平時的點滴誠心,經營起了一座牢固的民意長城,實現(xiàn)了與群眾之間的互信。
三、學習借鑒新加坡經驗,推進我市領導干部誠信體系建設
新加坡與我國地緣相近、人文相親,特別是在政黨制度、文化習俗等方面有許多共通之處,其誠信體系建設經驗值得我們思考和借鑒?,F(xiàn)結合十七屆六中全會關于全面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要求,談談對我市領導干部誠信體系建設的一些思考。
(一)積極開展雙創(chuàng)活動,建立領導干部誠信教育宣傳機制。全面開展“爭當文明誠信干部、爭創(chuàng)文明誠信機關”活動,抓好誠信教育。以《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和《廉政準則》為藍本編印領導干部信用知識讀本;結合個人品德、職業(yè)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等,起草黨員干部道德守則,對全縣領導干部提出明確的誠信要求;建立“道德信用一考一評”制度,即道德信用知識測試和個人道德信用測評,加大對道德信用高的領導干部宣傳力度,引領誠信體系建設。
加強誠信機關建設,通過推行公開服務承諾、首問負責、限時辦結等制度,樹立“優(yōu)質、高效、誠信”的工作作風,努力為基層、為群眾辦實事、辦好事、快辦事。推進黨務政務公開,完善行政權力網(wǎng)上公開透明運行和電子監(jiān)察系統(tǒng)建設,實行辦理事項全部網(wǎng)上運行,并同步實施全過程電子監(jiān)察,提高工作透明度和行政效率,使各項工作始終置于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之下,不斷提高廣大機關干部的文明誠信意識,以文明誠信機關建設推動領導干部誠信體系建設。
(二)構建規(guī)范的誠信信息征集平臺,建立領導干部誠信評價機制。一是多渠道征集誠信信息。在全縣范圍內全面推行領導干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建立個人電子信息檔案;以人民銀行信貸登記系統(tǒng)為依托,建立商業(yè)信用信息庫;通過社會管理相關部門全面記錄領導干部社會管理誠信信息;由公安、檢察院、法院和紀委建立領導干部違法違紀信息庫。二是加大組織評價和社會評價力度。以組織開展黨員領導干部“勤信廉十問行動答題”活動為載體,圍繞領導干部完成工作目標、誠實守信、廉潔從政等情況定期不定期進行巡查,積極開展述職述廉測評以及第三方民意調查,將巡查和測評情況記錄在勤信廉十問行動答題手冊中。結合手冊記載情況、違規(guī)違紀等情況,制定領導班子勤廉指數(shù)評價辦法,以數(shù)據(jù)量化的方式,對領導干部勤廉指數(shù)作出客觀評價,錄入檔案。同時,加大社會評價力度,通過公眾測評、問卷調查、開設網(wǎng)上舉報信箱、在基層和企業(yè)建立信用監(jiān)測點等多種形式,廣泛征集全社會對領導干部的信用評價。
(三)突出信用等級公開,建立領導干部誠信獎懲機制。推行領導干部信用等級公開。將領導干部每年的誠信等級通過文件通報、政府網(wǎng)站、新聞媒體進行公開,讓各級領導干部的信用情況處于社會廣大群眾的監(jiān)督之下。將個人誠信和單位的誠信建設與年終考評掛鉤,對信用等級高的領導干部要進行精神和物質的獎勵,對失信甚至構成嚴重后果者進行懲罰,包括道德、法律、經濟全方面的懲罰,以提高失信成本。將誠信作為每年考核黨員干部“德”的底線標準,尤其在干部擬提拔或轉任同級重要崗位、年度評先選優(yōu)等環(huán)節(jié)中,領導干部要報送個人信用報告,作為考察擬提拔、轉任同級重要崗位以及干部年度評先選優(yōu)考評的依據(jù),實行信用等級高的優(yōu)先,等級不合格的一票否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