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的五刑是五種刑罰的統(tǒng)稱,可分為奴隸制五刑和封建制五刑。奴隸制五刑是指墨、劓(音易)、刖(音月)、宮、大辟。封建制五刑指笞、杖、徒、流、死。奴隸制五刑在漢文帝之前通行,封建制五刑在隋唐之后通行。兩種五刑制只是對古代刑罰的一種概括,不能完全包括古代的刑罰制度。
奴隸制五刑中除了大辟即死刑外,其他四種又叫做肉刑,因為這四種刑罰是對肉體的刑罰,而且受刑后無法復(fù)原。墨刑又叫做黥(音晴)刑,先割破人的面部,然后涂墨,傷好后留下深色的傷疤。漢文帝廢除肉刑后,經(jīng)過魏晉隋唐,都沒有此刑,但五代和宋又恢復(fù),遼金元明清都有刺面刑,但有的輕罪則刺胳膊。到清末光緒末期,徹底廢除。
劓,即割鼻子,漢文帝廢除肉刑后,用笞三百代替,后來,又減少了笞數(shù)。此后,該刑不再出現(xiàn)。
刖,又叫|(音費),夏朝稱臏,周時稱刖。是指斬掉左腳、右腳或者斬雙腳。有的說稱臏?zhǔn)侨サ粝ドw骨。秦朝稱為斬趾。
宮,又叫淫刑、腐刑、蠶室刑。開始是懲罰那些有淫亂行為人,后來處此刑的人與淫亂無關(guān)。宮刑是五刑中僅次于死刑的一種重刑。東漢時曾經(jīng)用這種刑罰來作為死罪減等刑。隋朝法律正式廢除。
大辟
大辟,即死刑。秦漢以前的死刑種類很多,如戮、烹、車裂(五馬分尸)、梟首(砍頭后懸掛示眾)、棄市(鬧市斬首后暴尸于眾)、絞、陵遲(也寫作凌遲)等。
封建制五刑在隋唐以前已經(jīng)存在,到了隋唐正式定為法定刑罰使用。笞是笞打,原來的刑具用小荊條擰成,到了清朝則用竹板做成。這種刑一般打臀部。受刑的輕重和行刑人有關(guān),可以徇私舞弊。笞分為五種等級: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
杖,用粗荊條擰成,到隋朝時定為法定刑,也分五等:六十、七十、八十、九十和一百。擊打部位是背、臀和腿。宋、明、清和隋唐相同,到清朝末年法律改革時廢除。
徒,強制犯人勞役的刑罰?!短坡墒枳h》的《名例》篇解釋說:“徒者,奴也。”即勞役。分五等:一年,一年半,兩年,兩年半,三年。唐朝不附加杖刑,而宋朝則加脊杖。
流,就是將犯人流放到邊遠(yuǎn)地區(qū),不準(zhǔn)回鄉(xiāng)。隋的流刑分三等:一千里,一千五百里,二千里,分別勞役二年、二年半和三年。唐朝則各加一千里,但勞役時間減少,都是一年。
死,隋唐之后,死刑一般是兩種:絞和斬。宋元明清還加上了凌遲。明清加梟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