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是中國歷史上的一個頗有爭議的人物,他主導的變法運動(史稱“商鞅變法”)可以說是戰(zhàn)國時期唯一一次成功的變法。商鞅變法不僅使秦國一躍而成為戰(zhàn)國七雄中強大的國家,奠定了統(tǒng)一中國的基礎;而且變法過程中確立的一些制度,也基本上被后世所繼承,構成了中國兩千多年政治法律制度的核心內容。雖然商鞅最后成為一個悲情式的人物,但他的改革成果卻并沒有被拋棄,而是得到了發(fā)揚光大,這也是商鞅變法與歷史上其他有影響的變法運動的最為不同的地方。那么,是什么保證了商鞅變法的成果呢?這,大概還得從商鞅開始變法時的一件小事說起。
秦孝公聽從了商鞅的建議,決定變法改革,實現(xiàn)富國強兵。這些改革措施,力度大,涉及面廣,如何保證這些措施得到切實有效的貫徹執(zhí)行,是商鞅所首先需要考慮的問題。他琢磨了半天,想出了一個辦法。一天,他在國都的南門立了一根三丈高的木頭,下令說:誰能將這根木頭搬到北門,就賞十塊金子。百姓心想,哪有這么好的事情,結果自然是看熱鬧的多,但沒有一個人敢動手搬。商鞅見狀,又把賞金提高到五十塊金子。一個膽大的百姓真的將木頭搬到了北門,商鞅當場賞了他五十塊金子。百姓這才相信商鞅果然是言而有信,說到做到。商鞅則趁熱打鐵,推出了一攬子的變法計劃:“令民為什五而相收司連坐,告奸者與斬敵首同賞,不告奸者與降敵同罰。有軍功者,各以率受上爵;為私斗者,各以輕重被刑大小。戮力本業(yè),耕織致粟帛多者,復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貧者,舉以為收孥?!?/p>
這些改革措施一出來,自然有很多人不習慣,但見商鞅言而有信,誰都不敢以身試法。于是一些人便想出了一個陰毒的辦法:挑唆太子去犯法,看商鞅怎么辦。沒想到,商鞅對他們來了個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他對秦孝公說:“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太子是國君的繼承人,不能處以刑罰,但太子犯法,是老師沒有教育好,責任在太子的師傅。于是對太子的兩個老師(也是背后唆使太子犯法的主謀)處以刑罰:太子傅公子虔處以劓刑(割去鼻子);太子師公孫賈被處以黥刑(臉上刺字)。這一下,不僅震懾了那些試圖挑戰(zhàn)變法改革的人,而且百姓見商鞅法出必行,也都老老實實地遵紀守法了。經過十年的變法改革實踐,整個秦國面貌一新,“道不拾遺,山無盜賊,民勇于公戰(zhàn),怯于私斗,鄉(xiāng)邑大治?!?/p>
《資治通鑒》的作者司馬光行文至此時,有一段很精彩的點評,他說:“夫信者,人君之大寶也。國保于民,民保于信;非信無以使民,非民無以守國?!薄吧喜恍畔?,下不信上,上下離心,以至于敗?!币虼?,誠實守信,對于國家的治理、法制的推行是非常關鍵的問題。司馬光雖然對商鞅變法的一些措施并不認同,甚至是多有批評,但對于商鞅立法先立信的做法,也不得不表示認同:“商君尤稱刻薄,又處戰(zhàn)攻之世,天下趣于詐力,猶且不敢忘信以畜其民,況為四海治平之政者哉!”
商鞅推行變法改革,樹立法律權威,取信于民,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使秦國迅速強大,但他本人卻為此付出了慘痛的代價。他的許多改革措施,損害了特權階層的利益,“宗室貴戚多怨望者”;他為了樹立法律的權威和信用,斷了自己政治上的后路果然,秦孝公一死,太子(秦惠王)繼位,公子虔手下的人立刻誣告商鞅謀反。商鞅亡命出逃,在旅店投宿時,因為沒有帶身份證(驗),旅店老板也不知道他就是商鞅,拒絕讓他留宿,并對他說:“商君之法,舍人無驗者坐之”。商鞅哀嘆道:“為法之敝一至此哉!”后世的“作法自斃”的詞語便是由此而來的。商鞅無奈,只得回到自己的封地起兵反抗,結果兵敗被殺,“車裂以徇,盡滅其家”。
秦惠王雖然殺了商鞅,但商鞅變法時確立的各項法律制度和措施卻在秦國延續(xù)下來,并且深入人心,連婦女兒童都能“言商君之法”,這在當時可以說是絕無僅有的。商鞅所處的時代,正是一個社會大變革的時期。除秦國外,各諸侯國先后都進行了不同程度的變法改革,但基本上都沒有逃脫“人亡政息”的怪圈。與商鞅同時的,就有韓國申不害主持的變法。韓國是戰(zhàn)國七雄中是最為弱小的一個諸侯國,韓昭侯任命申不害為相國,主持變法,內修政教,外應諸侯,短短十五年時間,實現(xiàn)了“國治兵強”的目標。但申不害和韓昭侯死后,變法成果便遭到廢棄。戰(zhàn)國時的韓非在《定法》一文中,對兩者做過比較,他認為:商鞅用法制來治理國家,“賞厚而信,刑重而必。是以其民用力勞而不休,逐敵危而不卻,故其國富而兵強”,商鞅雖死,“秦法未敗也”。
因此,要使改革的成果得到鞏固,實現(xiàn)國家的長治久安,必須要靠法治,依法取信于民。這,大概也是商鞅變法留給我們最好的啟示吧。
作者為上海市政協(xié)常委、上海社科院法學研究所副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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欄目主編: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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