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實攝影的倫理
文/李東
橫亙在紀實攝影、新聞攝影人面前的一個很兩難的問題,就是攝影的倫理問題。
圖片的作用有兩重性,一方面圖片可以向大眾展現(xiàn)比如說戰(zhàn)爭的恐懼、意外事故的慘狀或貧窮的艱辛等,讓人們做出適當?shù)臎Q策,以照顧有利于絕大多數(shù)人的最大利益。但另一方面圖片可能又侵害了當事人的人身權(quán)力,包括隱私權(quán)、尊嚴。比如說,一家人因為失去一個溺水身亡的孩子而悲痛欲絕,這樣的場面如果拍攝下來并公之于眾可以提醒其他人注意安全,但同時也侵犯了死者及家屬的隱私。這是一個艱難的權(quán)衡,一個公認的界定點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埃迪﹒亞當斯的一張越共成員被南越警察局長槍殺于西貢街頭的照片震撼人心,確實使越戰(zhàn)進程發(fā)生了改變。但他還講述了他沒能拍下的一張照片:“那是在越南的一個小山頂上,和一個海軍陸戰(zhàn)隊一起被圍困。機關(guān)槍不停地掃射,身邊到處是尸體,火箭彈仿佛從四面八方撲過來。我躺在距離一個18歲的海軍陸戰(zhàn)隊員1.5米遠的地方,我從來沒有見過一個孩子的臉上出現(xiàn)如此驚恐的表情。我舉起相機,卻發(fā)現(xiàn)自己無法按下快門,我又試了兩次但手指還是不聽使喚。稍后我意識到自己正像那個孩子一樣對死亡感到恐懼,我知道自己的表情一定和他一樣。換作我,我可不想讓自己以這樣的表情出現(xiàn)在世人面前,雖然‘戰(zhàn)爭’二字就明明白白地寫在我們倆的臉上,我仍然覺得沒有拍下那張照片是對的”。
還有個感人的故事就是《洛杉磯時報》的攝影記者鮑里斯.雅羅拍攝參議員羅伯特.肯尼迪在大使酒店遇刺身亡的照片時,沒有絲毫的猶豫。他說當他聽到呯呯兩聲槍響,想‘天啊,這事又發(fā)生了,另一個肯尼迪!’我轉(zhuǎn)奔過去,他正從臺階上滑下。我對準相機,開始調(diào)焦。這時有人抓住了我的袖子,我透過微弱的光線看見一個脖子上挎著相機的女人向我大聲尖叫:‘不要拍,不要拍,我也是攝影記者,我不去拍那照片?!毖帕_愣了一下,然后告訴那女人放開他,“我說,‘該死,女士,這是歷史!’”于是他拍了這張照片。我不知是該為那位女士而感動,還是為雅羅的果敢而欽佩。
按快門的瞬間,在拷問著自己的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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