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離開3年之后,費盡周折的北京市民于女士仍沒有將母親名下的銀行存款取出來。4月20日,于女士向記者敘述她的取款經(jīng)歷,“我感覺銀行的做法挺不合理的”。
母親去世留下存折 設有密碼女兒無法取款
3年前,于女士的母親去世。辦完母親后事,于女士在整理母親遺物時發(fā)現(xiàn)一張兩萬元的存折。
不久,于女士拿著母親的身份證和存折,到某銀行亞運村支行網(wǎng)點詢問,得知存折設有密碼。銀行工作人員告知,必須由公證處出具相關公證,拿著公證才能到銀行取款。
要想取款得有公證 辦理公證大費周章
于女士趕到一家公證處,得知公證并不好辦:母親去世,這兩萬元屬于遺產(chǎn),作為合法繼承人為證明自己的身份和提取該項存款,應向公證處申辦繼承權證明書。申辦公證則需要提交諸多證明材料,比如繼承人的親屬關系證明等,必須要求所有合法繼承人都要到場。
于女士有兄弟姐妹5人,要把這么多人同時都湊到公證處并不容易,尤其還包括遠在山東的親屬。“何況我們都要到場,周折下來花費可不止兩萬元。”
銀行的規(guī)定 當事人頗感無奈
銀行:原則上,如果知道密碼,子女帶著相關身份證件,可以直接取款。如果不知道密碼,只能到公證處辦理公證,密碼業(yè)務只能由本人辦理。
因為銀行出于防范存款被冒領、保護儲戶財產(chǎn)安全的考慮,會要求出示公證處的遺產(chǎn)分配公證書。辦不了公證,這筆錢只能一直在銀行存著。
曾有一些不能進行公證或認為費用太高得不償失的客戶,放棄了在銀行的存款。這種案例很常見。
銀行的做法是否合理?
根據(jù)1993年實施的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執(zhí)行〈儲蓄管理條例〉的若干規(guī)定》,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繼承人為證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權提取該項存款,應向儲蓄機構所在地的公證處申請辦理繼承權證明書,儲蓄機構憑繼承權證明書辦理過戶或支付手續(xù)。
專家:儲蓄管理有濃重計劃經(jīng)濟色彩 應出臺規(guī)則便利客戶
中國政法大學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劉少軍:
中國人民銀行1993年的規(guī)定年代久遠,已經(jīng)不符合現(xiàn)在的情況。
從《繼承法》的角度看,被繼承人去世后,繼承人有權繼承這筆遺產(chǎn),繼承法并未強制規(guī)定繼承人繼承遺產(chǎn)必須進行公證。
繼承人也有義務向銀行提供相應證明,需要證明是唯一繼承人,或者是多個繼承人推舉出來的繼承人代表,出具完整的證明和相關材料,就應該可以要求銀行支付存款。
中央財經(jīng)大學法學院副教授董新義:
建議由相關部門比如銀監(jiān)會出臺相應的規(guī)則,便利客戶取款。
“取”不出的錢流向何方?
中國政法大學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劉少軍:
銀行對這些存款雖然負有隨時支付義務,但由于常年不動,形成事實上的“占有”和使用,相當于不當?shù)美踩狈ο鄳姆梢罁?jù)。
律師:“休眠” 又無主的存款應上繳國庫
為避免銀行不當占有這部分存款,有必要制定規(guī)定,如果“休眠”存款持續(xù)超過一定時間,銀行就有責任向法院提請認定為無主財產(chǎn),并上繳國庫。
中央財經(jīng)大學法學院副教授董新義:通過法院判決認定無主財產(chǎn)
關鍵是怎樣判斷“休眠”存款是不是無主財產(chǎn)。如果這筆存款本身有繼承人的話,不應該判定為無主財產(chǎn),只是權利人沒有去主張權利。只有在老人去世且沒有真正的繼承人的時候,才可以啟動相關程序,宣告為無主財產(chǎn)。
無主財產(chǎn)的認定,一定要通過法院判決,而不是由行政機關或者商業(yè)銀行自己認定的方式處理。
法官支招:通過民事訴訟來確定遺產(chǎn)分割份額
前不久,四川達州的趙先生父親去世后也遇到類似事情。法官給趙先生支招:由于趙先生的母親已去世,所以趙先生可以作為原告起訴同為法定繼承人的兩個姐姐,請求法院依法分割趙先生的父親留下的遺款,通過民事訴訟來確定遺產(chǎn)分割份額。
法庭受理了這起特殊的法定繼承糾紛案件。在審查了相關證據(jù),確認趙先生的父親的繼承人只有趙先生和他的兩個姐姐以后,法官隨即組織雙方進行了調解。
趙先生和他的兩個姐姐均表示,他們本來對遺款的分割就不存在爭議,她們都同意父親的1萬元存款歸趙先生所有。法院根據(jù)雙方的調解協(xié)議很快便出具了民事調解書,由趙先生繼承父親的存款,趙先生的兩個姐姐自愿放棄繼承存款。
最終,趙先生拿著法院出具的民事調解書,從銀行順利取出了“休眠”多年的存款。
如果你哪天突然掛了,銀行和P2P里的錢怎么辦?
如果你意外身亡,P2P的錢怎么辦?假如某人在親屬不知曉的情況下在一個P2P平臺上投了一個大標,然后就出意外身亡了,那這筆錢該怎么辦?
某人單身在外,把錢存進銀行,家里人都不知道,假如某天意外死亡了,銀行里的錢怎么辦?在家屬知道有錢存在銀行的情況下,家屬去公證處,開一個查詢銀行存款函,查出死者在銀行的存款,然后去公證處開繼承公證書,或者走法院請法院判決遺產(chǎn)由誰繼承,然后去銀行過戶。當然如果家屬并不知道你有存款,也可以提出要求查詢銀行賬戶。法院和公安都可以查詢你在銀行的存款。
問題是,大部分法院或者公安都只查詢你在當?shù)氐拇婵?/span>,比如你在浙江工商銀行存了1萬,戶籍在安徽。你去世了,你爸媽想起來了在安徽去查詢,工商銀行一般也只反饋你在安徽的存款情況。很多銀行是不會反饋你在外地銀行的存款情況的,那么你父母就不知道這個錢了。當然除非你父母特別要求銀行查詢。而且得一家一家銀行全部查遍。工行的就不知道你在農(nóng)行的錢,也不知道你在中國銀行的錢。
順便說下,如果你的父母要求本地法院或者公安去查詢你在外地的存款,但是又不能提供具體你在那家銀行有存款的線索,一般法院或者公安都會拒絕,因為根據(jù)查詢要求,必須要兩個以上司法人員到場查詢,這個太麻煩了銀行各種情況分析。
1、首先,在假設下,意外死亡并且家人不知情的情況下,銀行賬戶上的錢會成為睡眠存款,不會有人主動通知你的繼承人,理論上這些錢是待分割的遺產(chǎn),但根本無人領取也就歸銀行所用,實際上就等于收歸銀行;
2、在有人知情(希望是繼承人)且銀行卡(存折)、密碼俱全的情況下,直接通過網(wǎng)銀、ATM機或到柜臺領取,銀行甚至不作任何實質上的審核;
3、在繼承人知情且已辦理死亡銷戶、上繳身份證,又不知道銀行卡、密碼的情況下,必須所有繼承人到公證處辦理公正手續(xù)才能領取,這意味著卡內金額甚至有可能不足以支付公正費用》(注意各銀行內部規(guī)定不同,有些銀行甚至連法院判決書都不認,而公證處不同于法院,它的收費標準可不低);
4、在情況3中銀行卡余額不抵公正手續(xù)及交通、誤工等各項費用時,選擇放棄領取卡內余額而轉為睡眠存款,回到情況1,這也是絕大多數(shù)家庭可能遇到的情況。
所以,如果存款數(shù)目不大,在考慮到各種情況下,錢實際上是被銀行吸收了。如果數(shù)目大的,就得開各種證明,證明“你媽是你媽,你爸是你爸”,但是天朝的辦事效率你懂的。而且以上基礎還要建立在親人知曉有這筆錢的情況下。
如果人意外死亡后,他的網(wǎng)絡賬戶里的錢怎么辦呢?比如P2P平臺賬戶、支付寶,可能這個賬戶都沒有人知道賬號,也沒人知道里面有錢。假如錢沒被人知道也沒有被取出來,情況會這樣:錢會作為一種數(shù)據(jù)保留在你的網(wǎng)絡賬戶里面直到投資理財公司倒閉,然后你的實質的錢會被拿去了投資其他的地方。也就是說錢歸了公司。
如果親屬知道有投資理財這筆錢的存在,要取出來,卻不知道密碼和賬號,要怎么做?親屬可以根據(jù)以下四點來找回賬戶或者款項。
1、銀行交易流水記錄如果有親屬意外過世,可以拿其死亡證明逐個去銀行查詢。銀行將提供該開戶人是否通過其銀行的賬號開通第三方托管賬戶,并能查詢第三方的托管賬戶及保證金數(shù)目。遺憾的是,關于賬戶收益、虧損等是無法查詢的,只能拿著銀行提供的賬號再到基金、股票交易公司查詢。
2、電子郵件通過網(wǎng)絡平臺購買理財產(chǎn)品,個人信息中往往需提供手機號碼、電子郵箱等必填欄目。只要能進入當事人的電子郵箱,就可以查找到當事人購買網(wǎng)絡理財產(chǎn)品的線索。
3、手機短信諸如余額寶、財付通等理財產(chǎn)品,與手機號碼綁定是必然程序。賬戶所有人每一次交易都會收到短信提示。通過手機短信查詢,也能獲得相應理財產(chǎn)品購買的關聯(lián)信息。所以,進行網(wǎng)絡投資時,為了資金安全,一定要進行手機驗證。
4、人民銀行查詢如果當事人遭遇特殊情況,人民銀行可以配合公安機關、司法機構要求,查詢該當事人在銀行開戶和交易的情況。
當然,這大概也是最不得已的方式。 但是,通過這些線索去尋找卻有一點靠運氣,萬一手機短信刪了怎么辦?電子郵箱密碼家人也記不住怎么辦?又衍生出很多的問題了。同時,又回到了開頭的問題,家人根本不知道你有這么一個投資,也只能慢慢地等某日偶爾發(fā)現(xiàn)了一絲線索才能進行上述幾個步驟了。
現(xiàn)在網(wǎng)絡投資和理財愈發(fā)興盛,但是立法和監(jiān)管制度尚未健全。又如何防范上述情況發(fā)生?
1、提前做好賬戶信息檔案。將你投資的理財網(wǎng)站和平臺的賬號和密碼進行備份,并告知一位至親的人(父母、子女或另一半)。
2、網(wǎng)絡理財或投資時,信息一定要真實,最好使用真名,真實的信息在以后的溝通中更容易占有利位置。
3、P2P平臺投資,網(wǎng)站通常有一份電子版投資協(xié)議,在投資之后可以自己打印一份備用,無論是用作法律維權或者其他用途??傊?,投資需謹慎,請做好備份。
來源:法制日報、網(wǎng)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