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孩子懲罰 “打”不是唯一方式
現(xiàn)實生活中,當孩子不聽話,或出現(xiàn)某些不良行為時,一些父母往往采用“打”的方式進行教育。
日前,在天津舉行的“貫徹《未成年人保護法》學校與家庭責任”學術(shù)論壇上,有關(guān)專家說,一味對孩子實施暴力,給孩子帶來的不僅僅是皮肉之苦,更多的是心靈的創(chuàng)傷和行為的扭
曲。對孩子懲罰,“打”不是唯一方式。
在我國,自古就有“不打不成才”的古訓。許多打孩子的父母抱有這樣的認識:一是孩子是父母的,打自己的孩子天經(jīng)地義;二是打孩子是家庭內(nèi)部的事,“外人”無權(quán)干涉;三是打孩子是為了孩子好,打孩子的父母沒有過錯;四是很多人都知道“打人犯法”,但是打自己的孩子是兩回事。
天津市家庭教育研究會秘書長關(guān)穎說,這些認識都是父母站在自己的立場上所思、所想。最根本的原因是在他們眼里,孩子不是一個獨立的人,而是大人的附屬物。所謂“為了孩子好”,并沒有考慮孩子的感受。事實上,對孩子進行暴力,很容易使孩子對父母嫉恨報復,學會說謊,甚至產(chǎn)生暴躁的性格。
關(guān)穎表示,未成年的孩子可塑性強,同時也已經(jīng)有了自主意識。當他們“不聽話”的時候,父母最好先考問自己讓孩子“聽”的“話”有什么問題?是不是自己的一廂情愿?
當孩子出現(xiàn)某些不良行為的時候,“打”或許能夠讓孩子在壓力之下立即認錯、服軟,達到立竿見影的效果。如果從孩子長遠發(fā)展的角度考慮,循循善誘的引導、娓娓道來的教誨以及對行為的強化訓練,則更能使孩子于點滴之中將正確的思想和行為轉(zhuǎn)化為自身的習慣。皮肉之苦只能給孩子消極被動的警醒,而感悟教育則可以打動孩子的心靈。
關(guān)穎認為,教育不可沒有懲罰,“打”是對孩子懲罰的一種方式,但不是唯一的方式。父母應多進行學習和思考,不斷提高教子能力,是提高家庭教育效果的有效途徑,從而使孩子避免遭受皮肉之苦和心靈創(chuàng)傷,獲得身心健康的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