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shù)日前,由于微軟面向韓國銷售的Windows Server操作系統(tǒng)中整合Windows Media Service,以及PC平臺Windows中整合Media Player播放器和IM軟件,韓國公平貿易委員會(FTC)作出對微軟公司處以3200萬美元的罰金的處理決定,并且強迫微軟公司重新修改 Windows操作系統(tǒng),去掉某些捆綁軟件。美國政府據此指責韓國對微軟做出的壟斷裁決及處罰“超過了必要及恰當?shù)姆秶?#8221;,并提出嚴重抗議。
時間荏苒,回溯到2001年,韓國互聯(lián)網門戶Daum通信公司向韓國壟斷貿易監(jiān)管機構FTC,指控微軟在Windows中捆綁即時通信軟件這一行為違反了韓國反壟斷法,此后不久FTC就此事展開調查;2004年Daum通信公司又以同樣的理由將微軟告上法庭,2005年11月初微軟同Daum通信公司達成和解,同意向后者支付3000萬美元以結束雙方訴訟。
但是,F(xiàn)TC今日仍對微軟公司處以3200萬美元,原因如FTC某官員所述“按照反壟斷規(guī)則和公平貿易法的規(guī)定,微軟的捆綁軟件行為應當受到處罰,因為他們?yōu)E用市場壟斷地位并且實施了不公平的商業(yè)行為”。除罰款外,F(xiàn)TC還要求微軟限期針對韓國市場推出兩個版本的了PC Windows,一個版本必須剔除所指定的捆綁軟件,另一版本必須對第三方多媒體播放軟件推廣提供幫助,同時還要求立即停止在韓國銷售捆綁Windows Media服務的服務器操作系統(tǒng)軟件。
對于此項決定,微軟感到很受傷。他們認為,微軟在韓國市場的收入并不多,韓國監(jiān)管機構的數(shù)據表明,截至2004年6月30日的財政年度,微軟在韓國的銷售額約為2.24億美元,利潤不過800萬美元。掙得錢僅僅800萬美元,一下子被罰走3200萬美元,心何以堪!因此微軟公司負責法律事務的副總裁Tom Burt明確表示:“我們對于韓國公平貿易委員會的決定十分失望。微軟將提交訴狀,在法庭上挑戰(zhàn)這個裁決。”
微軟公司對此事反應比較強烈,因為事關自身,情有可原!大大出乎筆者意料的是,美國各級政府組織也紛紛發(fā)表言論聲援微軟,如美國司法部反壟斷部門高級律師麥當勞先生在一份正式文件中聲明“韓國方面的處罰已經超越了保護消費者利益的初衷,而Windows中被卸載的功能恰恰是用戶需要的”;美國司法部負責反壟斷調查部門的官員在一份聲明中表示“(美國司法部)相信,通過強制‘刪除代碼‘以剝離部分功能的做法最終會妨礙創(chuàng)新,并阻止用戶從中受益”;美國國內兩大黨派的政客也表示“(韓國FTC)通過惡意打壓領先者扼殺創(chuàng)新的現(xiàn)象更是應該被譴責的”!
筆者想起幾年前的反微軟壟斷案,當時美國政府的做法可謂是“雷聲大雨點小”,從當初拆分微軟的構想,到后來的罰點款了事,微軟在后續(xù)操作系統(tǒng)中該捆綁IE還是照樣捆綁,美國政府那時的種種努力,對微軟在操作系統(tǒng)及瀏覽器市場的壟斷地位沒有絲毫動搖!這本來對美國司法部來說并不是一件十分光彩的事,一般情況下應該羞于提及才是,可是這次為了抗議韓國FTC的做法,美國司法部主動提出陳年舊事,將韓國的判決與該部門2002年與微軟達成的反壟斷和解協(xié)議做出對比,稱美國政府的和解“明確有效地保護了企業(yè)競爭及消費者利益”!
從這件事上我們明顯可以看出美國政府一貫的政策,也是美國政府的外交政策就是“一切為了美國自身的利益”!微軟作為一家美國公司,在國外受了點“欺負”,政府馬上站出來為之撐腰,并動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渠道與資源向國外政府與相關機構施壓,對于中國的WAPI也是采用此招:當時以Intel公司為首的聯(lián)盟在中國大陸銷售WiFi產品,中國政府出于無線網絡安全的考慮,要求在國內銷售的 WiFi產品必須在限期內采用中國的WAPI標準,否則不準在國內銷售,Intel公司對此提出嚴重抗議,美國政府也出面經過談判,迫使中國政府作出無限制推遲強制采用WAPI的決定,在國內行業(yè)及普通民眾間引起激烈爭論。
中國IT企業(yè)在國外也曾受到過微軟在韓國類似的“待遇”,中國政府相關部門很少出面干涉此事,這并不是因為中國人一貫“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處事原則使然,而是因為不同國家企業(yè)之間的較量有時并不如表面所看見的單純是兩個企業(yè)或企業(yè)與某組織之間的較量,背后還夾雜著國家力量方面的因素在起作用,這一點提示我們中國IT企業(yè)的發(fā)展也可依靠祖國的發(fā)展,吾輩還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