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年初一下午,“兔年春節(jié)第一賊”在北京雍和宮浮出水面。令民警都感到好笑的是,這名76歲的老扒手此前三年年初一在地壇廟會上行竊被抓。他喬裝改扮混進雍和宮,不想偷得100元后再被抓獲。據(jù)偵查員介紹,這個人姓張,今年應(yīng)該已經(jīng)76歲了,吉林人,在京無正當(dāng)職業(yè)。(2月4日《京華時報》)
76歲“兔年春節(jié)第一賊”行竊百元被抓,他已經(jīng)是連續(xù)4年在大年初一落網(wǎng)了。民警對此感到很“好笑”,但我卻實在笑不出來,反倒生出幾分凄涼——已經(jīng)年過古稀的老人家,本應(yīng)子孫繞膝安度晚年,何至于大過年的便要跑出來行竊呢?他的背后到底有何隱情?他平時的生存狀態(tài)又是如何?如果他有溫暖的家庭,如果他生活有著,他還會做出這等令民警“好笑”的事情來嗎?
小偷招人恨、惹人厭,老鼠過街、人人喊打。不過,近年來讓人無論如何都恨不起來的小偷卻越來越多了。福州的徐某在藥店偷了四盒高血壓藥,兩名女營業(yè)員追了他兩條街后,將他抓住。“沒錢給爸爸買藥,才去偷的。”據(jù)徐某交代,他偷藥是為了給患高血壓病的父親治病,因高血壓需要長期吃藥,他手頭沒錢,才選擇了這條路。另據(jù)媒體報道:某超市里遭遇了小偷,讓人意想不到的是,進店行竊的是一對妯娌和一名老婦。孕婦陳某因為想吃點補的,就偷拿了一塊3斤多的豬肉,乘旁人不注意放入褲襠內(nèi)……從什么時候起,豬肉竟然從普通食品升格成“補的”了?作為一個孕婦,吃點豬肉就算是“補”了?由此可以推斷,她平時的生活困苦到何種程度!
最有名“小偷”,莫過于鄭州那位“偷肉母親”。大河網(wǎng)詳細描述了事情經(jīng)過:一中年女子在鄭州市一家雙匯連鎖店內(nèi)偷肉被抓。這名婦女看見記者拍照就以頭撞墻,說自己兒子正上高中,怕兒子看見了以后沒法生活。她告訴警察,自己供養(yǎng)兒子上高中花費很大,家里已經(jīng)兩個月沒吃過肉了,偷肉是為了讓兒子吃好一點。“偷肉母親”的故事次日經(jīng)媒體報道后,引起了全國讀者的關(guān)注,偷肉母親也得到了社會的普遍同情。可憐天下父母心啊,看了這樣的新聞,只要不是鐵石心腸,誰能忍住自己的淚水?!
記不清這是第幾次為“小偷”而傷感了。也許,有人會將類似的現(xiàn)象歸咎于物價上漲,有人會從中看出貧富差距……我無力去追根溯源、分析原因,我所能做的,唯有默默祝愿我們的社會能少一點讓人傷感的小偷。 “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的大丈夫固然可敬,可我們不可能要求每個升斗小民都這么“安貧樂道”;“餓死事小、失節(jié)事大”固然清高,可我們不可能要求每個黎民百姓都如此“高尚”。在很多時候,讓所有的人能夠過上好一點的生活,似乎比讓大家餓著肚子“高尚”更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