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簡單判定方法 “的”后加名詞,“地”后加動詞,“得”后加形容詞 1."的”后面跟的都是名詞,如“他的媽媽,可愛的花兒,誰的橡皮,清清的河水 2.“地”后面跟的都是表示動作的詞,如“用力地踢,仔細地看,開心地笑笑......” 3.“得”前面跟的多動詞,后面跟的都是形容詞,表示怎么怎么樣的,如“掃得真干凈,笑得多甜啊” 二、判定科學途徑 要正確使用“的、地、得”,首先必須掌握好詞類、語法,要懂得句子的主要成分(主語、謂語)和句子的附加成分(定語、狀語、賓語、補語)。 “的”銜接在名詞前面,“的”的前面是這個名詞的修飾成分,主要有名詞、代詞、形容詞或相應的詞組充任,表示領屬關系或表示被修飾的事物的性質,做句子的定語。例如:“燦爛的陽光”,“燦爛”(形容詞)是“陽光”(名詞)的定語;“我的書”,定語“我”是代詞;“又高又大的建筑物”,采用的是聯合詞組“又高又大”作定語。 “地”表示它前邊的詞或詞組是狀語,是用在動詞前面的修飾成分,主要由名詞、形容詞、數量詞等充任,對中心詞(動詞)起限制、修飾、說明作用。例如:“果樹漸漸地綠了”;“漸漸”是形容詞,是修飾動詞“綠”的,作“綠”的狀語;“科學地總結了經驗”,名詞“科學”是動詞“總結”的狀語;“抓緊時間忘我地工作”,“忘我”是動賓詞組,作動詞“工作”的狀語等。 用在“得”字后面的,是由形容詞或詞組(有時也由動詞)充任,用來補充說明“得”字前面的動詞或形容詞的程度、結果,作它的補語。例如:“牙疼得厲害”中,形容詞“厲害”是動詞“疼”的補語;“高得像一座山”中,“像一座山”這個詞組用“得”連接,作形容詞“高”的補語;“惹得大家十分生氣”中, “得”連接“大家十分生氣”這個主謂詞組,以補充說明前面“惹”這個動詞的結果,起到了補語的作用。 總之,正確使用“的、地、得”簡單地說只要記住三條: 1.名詞前面的修飾成分,用“的”字銜接,作名詞的定語; 2.動詞前面的修飾成分,用“地”字銜接,作動詞的狀語; 3.動詞或形容詞后面的補充、說明成分,用“得”字連接,作動詞或形容詞的補語。 以上幾種用法,可以寫成下面的公式: 修飾限制+的+名詞 修飾限制+地+動詞 動詞(形容詞)+得+補充 (一)“的、地、得”的基本概念 1.“的、地、得”的相同之處。 “的、地、得”是現代漢語中高頻度使用的三個結構助詞,都起著連接作用;它們在普通話中都讀輕聲“de”,沒有語音上的區(qū)別。 2.“的、地、得”的不同之處。 “的、地、得”在普通話里都讀輕聲“de”,但在書面語中有必要寫成三個不同的字:在定語后面寫作“的”,在狀語后面寫作“地”,在補語前寫作“得”。這樣做的好處,就是可使書面語言精確化。 (二)“的、地、得”的用法 1.的-定語的標記,一般用在主語和賓語的前面。“的”前面的詞語一般用來修飾、限制“的”后面的事物,說明“的”后面的事物怎么樣。結構形式一般為:形容詞、名詞(代詞)+的+名詞。如: ①頤和園(名詞)的湖光山色(主語)美不勝收。 ②她是一位性格開朗的女子(名詞,賓語)。 2.地-狀語的標記,一般用在謂語(動詞、形容詞)前面。“地”前面的詞語一般用來形容“地”后面的動作,說明“地”后面的動作怎么樣。結構方式一般為:形容詞(副詞)+地+動詞(形容詞)。如: ③她愉快(形容詞)地接受(動詞,謂語)了這件禮物。 ④天漸漸(時間副詞)地冷(形容詞,謂語)起來。 3.得-補語的標記,一般用在謂語后面。“得”后面的詞語一般用來補充說明“得”前面的動作怎么樣,結構形式一般為:動詞(形容詞)+得+副詞。如: ⑤他們玩(動詞,謂語)得真痛快(補語)。 ⑥她紅(形容詞,謂語)得發(fā)紫(補語)。 (三)“的、地、得”用法的常見錯誤 一般而言,在特約記者和通訊員來稿中常見的“的、地、得”用法錯誤,主要表現在該用“地”、 “得”的地方全部用了“的”。如: ①這兩年,該公司的職工不斷的(地)轉變觀念。 我們說“地”是狀語的標記,用在謂語的前面。此例中主語是“職工”,謂語是“轉變”。很顯然,用“的”是錯誤的,應該用“地”。 ②該項目不僅創(chuàng)下了該公司單項工程總產值之最,更為重要的是成功的(地)闖進了上海的國際石油化工項目建設市場,踏上了一個更高的平臺。 這個例句雖然比較長,但謂語“成功”前的“的”明顯用錯了,應該改為“地”。 ③各項安全工作做得很到位,安全防范措施都落實的(得)很好。 補語一般回答“怎么樣”的問題,前面一句回答“做”得怎么樣,用了“得”,很對;可接下來回答“落實”得怎么樣問題時,作者卻用了“的”。這個錯誤非常明顯,可惜作者沒有發(fā)現,正確的用法應該是“得”。 ④身體更不敢碰到被太陽炙烤的(得)滾燙的鐵車梯。 如果我們問“炙烤”得怎么樣,就知道例句里用錯了,應該用“得”。“的”還有其他的用法,比如—這個東西是誰的?我的。這里“的”是代詞,不是我們這里要討論的對象,就不再贅言了。 1.的——定語的標記,一般用在主語和賓語的前面。“的”前面的詞語一般用來修飾、限制“的”后面的事物,說明“的”后面的事物怎么樣。結構形式一般為:形容詞、名詞(代詞)+的+名詞。如: ①頤和園(名詞)的湖光山色(主語)美不勝收。 ②她是一位性格開朗的女子(名詞,賓語)。 2.地——狀語的標記,一般用在謂語(動詞、形容詞)前面。“地”前面的詞語一般用來形容“地”后面的動作,說明“地”后面的動作怎么樣。結構方式一般為:形容詞(副詞)+地+動詞(形容詞)。如: ③她愉快(形容詞)地接受(動詞,謂語)了這件禮物。 ④天漸漸(時間副詞)地冷(形容詞,謂語)起來。 3.得—補語的標記,一般用在謂語后面。“得”后面的詞語一般用來補充說明“得”前面的動作怎么樣,結構形式一般為:動詞(形容詞)+得+副詞。如: ⑤他們玩(動詞,謂語)得真痛快(補語)。 ⑥她紅(形容詞,謂語)得發(fā)紫(補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