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調查,我國家族企業(yè)在未來10年內將會迎來財富傳承的高峰,調查顯示,約25%的民營企業(yè)家希望由自己的子女來接管企業(yè);近35%的家族企業(yè)繼承人表示愿意接管企業(yè);約60%至70%的企業(yè)家和家族企業(yè)繼承人表示愿意通過引入職業(yè)經理人來更好地管理家族企業(yè)?!耙淮鷦?chuàng)業(yè)者”需要家族企業(yè)的接管人,“二代繼承人”不能勝任或不愿意接管家族企業(yè)的矛盾,推動了家族信托的萌芽與發(fā)展。
什么是家族信托?家族信托(Family Trust),是指委托人將其家族財產所有權轉移給受托人,受托人以信托協(xié)議為依據,對其受托的信托財產進行處置或管理,并且在特定的情況下,將受托財產轉移給指定的受益人,實現家族財富的有效傳承與管理。作為家族財富傳承與管理的有效手段,家族信托具有多個方面的優(yōu)勢,如節(jié)稅避稅、家族財富的靈活傳承、財產的安全隔離等。
家族信托的業(yè)務運作模式主要分為四種。
信托公司推出的運作模式。作為家族信托的發(fā)源地,信托公司在客戶資源、產品設計、人員配備等方面具有得天獨厚的優(yōu)勢。此外,銀監(jiān)會“99號文”指出信托公司應把家族信托業(yè)務作為業(yè)務轉型的方向之一。目前,我國的家族信托財產基本上都是單一資金,資金門檻略有不同,但大多數信托公司的最低資金要求為人民幣5000萬元。為了使委托人最大程度擁有控制權,家族信托一般實行受托人和委托人共同管理的模式,合同期限通常設為50年。為了最大程度保障委托人和受益人的相關利益不受損害,受托人必須及時向委托人和受益人匯報家族信托管理和運行情況。在家族信托存續(xù)期間,根據外部情況變化,受托人可以隨時變更信托財產的管理方式,但是必須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為了避免家族財富傳承可能引發(fā)的家族內部矛盾,委托人對受益人的權利進行了限制,如損害其他受益人的利益,委托人有權直接取締其受益權。同時,在收益分配上,可根據實際狀況抉擇是否選用一次性分配、非定期分配等,進而滿足委托人多樣化的需求。
私人銀行推出的運作模式。為確保信托財產的獨立性和風險隔離,規(guī)定其為全權委托且不可撤銷產品,資金門檻為2000萬元以上。委托人成立家族信托主要是為了隔離風險、傳承家產,輔助具有一定的投資功能。受益人絕大多數是委托人的子女。信托收益分為定期和不定期收益,如保證受益人基本生活需要的定期收益,以及在受益人遭遇大病,或者買房等重大支出事項時,可以申請領取不定期收益。受托人是信托公司和商業(yè)銀行,根據他們各自的優(yōu)勢,信托公司主要承擔對資產進行有效管理的職能,商業(yè)銀行主要承擔托管人與財務顧問的職能,根據他們管理信托資產的總額,按比例收取報酬,同時根據該信托產品架構設計的復雜程度等因素,來決定收費比例的高低。另一方面,家族信托針對的是超高凈值人群,很多客戶不但有財產傳承的要求,還有資產全球布局的需求。為了最大程度地滿足客戶需要,一些專業(yè)的第三方機構,如會計師事務所和律師事務所也被納入其中,并從信托財產收益中收取相應的咨詢費。
私人銀行+信托公司合作推出的運作模式。是指私人銀行與信托公司構建戰(zhàn)略合作關系,在信托產品設計、潛在客戶分析、客戶需求分析以及投資策略選擇上各取所長、共同管理信托資產。委托人設立此類信托的目的主要包括家族財富傳承、風險隔離、財產保值增值等。商業(yè)銀行和信托公司通過構建由投資顧問、財務顧問、法律顧問、項目經理等組成的家族信托項目團隊,為高凈值客戶提供專屬的家族信托解決方案,滿足客戶的多樣化需求。目前,此類家族信托產品均以單一信托形式發(fā)行,委托人僅限于單個自然人,受托人為信托公司,商業(yè)銀行承擔財務顧問和托管人的角色,受益人由委托人親自指定或變更。在信托收益分配上,主要采用定額分配和不定額分配。此類信托具有資金門檻高、合同期限長和不可撤銷性等特點,具體來講,其受托資產在3000萬元以上,合同期限不少于5年。
保險公司+信托公司合作推出的運作模式。信托公司與保險公司聯(lián)合推出的信托產品,實現了信托服務與保險服務的有效融合,極大地降低了家族信托的設立門檻,在業(yè)內被稱為類家族信托。委托人購買保險產品之后,利用其保險賠償請求權來設立信托,該信托規(guī)定,當保險賠償真正發(fā)生后,委托人的保險賠償請求權自動轉移給受托人,由受托人代為行使相關處理事項,保險賠償款也通過保險公司直接劃轉至受托人名下。因此,直接將其保險賠償即信托財產轉化為現金。進而,根據委托人的要求和意愿,受托人對信托資金進行管理,最終將信托收益用于委托人子女的撫養(yǎng)、教育、結婚、買房等支出。此類信托的受托人不但為委托人進行財產管理,并且為委托人提供保險理賠事宜的相關服務,兼具有事務管理的特性,這種運作模式將單獨的財產管理和事務管理整合在一起,屬于“財產管理+事務管理”的信托。
雖然家族信托在財富傳承、合理避稅等方面具有明顯的優(yōu)勢,但是企業(yè)家采用家族信托手段來控制家族企業(yè)或者投資時,必須對不同模式的家族信托進行深入的分析,了解不同模式所具有的優(yōu)點與不足,結合自身特性,在公司治理機制等方面進行配套調整,盡可能的發(fā)揮家族信托的正面作用,取其精華去其糟粕,實現家族企業(yè)和諧永續(xù)經營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