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是達道人力資源作為員工的法定雇主,用工單位企業(yè)同達道人力資源簽訂《勞務派遣協議》,用工單位負責派遣員工的工作管理,派遣公司負責派遣員工的人事管理,即用工單位將人事行政管理的大部分工作,通常包括
為派遣員工辦理錄用退工手續(xù)、工資發(fā)放、各類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福利發(fā)放、檔案接轉等雙方約定好的工作。為用工單位實現“用人不管人、用人不養(yǎng)人,增效不增支”的最大人力資源管理效益。
勞務派遣方式:用工單位與吉林省達道人力資源開發(f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達道”)簽訂《派遣協議》,用工單位提出招聘要求,派遣公司負責實施招聘,將勞動者派遣到用工單位或將現在員工關系轉移到達道,由達道代替用工單位為派遣員工辦理錄用退工手續(xù)、工資發(fā)放、各類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福利發(fā)放、檔案接轉等雙方約定好的工作。用工單位需按時將以上費用支付給達道,同時用工單位需要支付相應的管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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