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經濟發(fā)展和家庭財富快速增長,居民財產性收入呈快速增長態(tài)勢;與此同時,居民其他收入來源也在快速增長。
□從結構看,利息收入占城鎮(zhèn)居民家庭財產性收入的比重呈穩(wěn)步下降態(tài)勢,這反映了居民投資日益多元化的事實。
□財產性收入在推動消費增長方面,城鎮(zhèn)居民家庭和農村居民家庭擁有不同的行為模式。
■張俊偉
一、居民財產性收入的總量和結構
1.財產性收入的總量。
財產性收入,指居民家庭因擁有動產(如銀行存款、有價證券)、不動產(如房屋、車輛、收藏品等)所獲得的收入,包括出讓財產使用權所獲得的利息、租金、專利收入,以及財產運營所獲得的紅利收入、財產增值收益等。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經濟快速發(fā)展,居民家庭積累的財產數量也不斷增加。從1978年底到2009年6月,我國城鄉(xiāng)居民人民幣存款從210.6億元增加到249379.4億元,增長了1183倍。國內股票市場在90年代初恢復以來,不到20年,就擁有上市公司1623家,股票總市值更是高達20.14萬億元,其中流通市值超過9萬億元。與此同時,居民家庭擁有的耐用品數量也有顯著增加。
伴隨著居民財富的積累和增長,因財富使用而給居民帶來的收入也不斷增加。從1992年到2005年,我國居民家庭的財產性收入由1218.38億元增長到4612.8億元,增長了2.79倍,其對居民可支配收入的貢獻,則由6.59%穩(wěn)步下降到4.17%。和來自勞動的報酬相比,財產性收入的相對規(guī)模也在下降,兩者之比由1992年的1∶13.9逐步下降到1∶20.1。財產性收入占比逐步下降。
就城鎮(zhèn)居民而言,從1990年到2007年,人均財產性收入從15.6元增長到348.5元,增長了21.3倍;財產性收入占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年總收入的比重,也分別從2.1%和1.0%上升到了3.0%和2.3%。即便如此,總的看,財產性收入對城鎮(zhèn)居民收入的貢獻還很小,不僅低于經營凈收入的貢獻,更遠低于轉移性收入和工薪收入的貢獻。
在農村地區(qū),就低收入家庭和高收入家庭的財產性收入而言,2002年,其占人均純收入的比重分別為0.8%和3.3%,到2008年就上升到了2.1%和4.7%。雖然所占比重還比較低,但其上升的態(tài)勢是明顯的。在其他收入階層的農民家庭,也出現了類似的發(fā)展趨勢。
2.財產性收入的結構。
在財產性收入中,利息收入所占的比重呈穩(wěn)步下降態(tài)勢,這反映了居民投資渠道日益多元化的事實。即便如此,到2005年,利息收入占財產性收入的比重仍然高達87.9%,占有絕對的優(yōu)勢。另一方面,隨著市場經濟的發(fā)展,居民越來越多地參與到股票市場和股權投資當中,以獲得更高的收益和回報。從1992年到2005年,城鄉(xiāng)居民通過股息和分紅方式獲得的收入從2.4億元提高到440.7億元,增長了183倍。股息和分紅收入占財產性收入的比重也相應提高到9.6%;其他收入,如轉讓知識產權、出租房屋、參與儲蓄性保險等方式獲得的收益,也呈快速發(fā)展的態(tài)勢。即便如此,到2005年,其占財產性收入的比重也只有2.6%。
就整體而言,財產性收入對城鎮(zhèn)居民家庭總收入的貢獻并沒有隨著經濟發(fā)展和收入水平提高而逐步上升。從1995年到2007年,在城鎮(zhèn)困難戶家庭、低收入家庭、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中等收入家庭、中等偏上收入家庭,財產性收入占總收入的比重都呈現出下降的態(tài)勢;雖然這種下降是輕微的。只有在最高收入家庭和高收入家庭,財產性收入占總收入的比重才出現了明顯的上升;但其上升幅度只有0.5%左右。從特定時點看,財產性收入占總收入的比重隨城鎮(zhèn)居民收入的提高而緩慢上升。 以2007年為例,在低收入家庭、中等收入家庭、高收入家庭,財產性收入占總收入的比重分別為1.1%、1.3%和2.3%,而最高收入家庭則達到4.8%。
財產性收入的結構,在不同收入城鎮(zhèn)居民家庭表現出明顯的差距,主要表現在:居民家庭收入越低,其財產性收入就越依賴房屋出租的收入。2007年,最低收入戶財產收入3/4以上(76.9%)來源于房屋出租收入,而最高收入群體財產性收入的這一比重只有約1/3(35%);與此同時,收入水平越高,股權投資對其財產性收入的貢獻就越大,2007年,最高收入戶財產性收入的約1/3(32.5%)來源于股息和紅利收入,而低收入戶只有15.9%的財產性收入來源于股權投資。利息收入占財產性收入比重,以中等收入城市家庭為最高。2007年,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中等收入家庭、中等收入偏上家庭利息收入占財產性收入的比重分別為13.9%、15%和12.9%,均高于低收入戶家庭和高收入戶家庭。
從地區(qū)分布看,財產收入的構成大體維持了上述分布格局,即房屋出租收入占比最高,股息和紅利收入次之,利息收入占比最低。上述三種收入占財產性收入的比重,并沒有呈現出明顯的空間梯度變化特征(即便居民收入呈現出比較明顯的空間梯度變化特征)。2007年,利息收入占財產性收入比重顯著超過全國平均水平的省區(qū)市,主要有天津、河北、吉林、山東、安徽、湖北、陜西、青海等;股息和紅利收入占財產性收入比重顯著超過全國平均水平的省份,主要有河北、山東、湖北、廣東、海南、甘肅、青海等;房屋出租收入占財產性收入比重顯著超過全國平均水平的?。▍^(qū)、市),主要有北京、黑龍江、上海、江西、湖南、重慶、廣西、云南、寧夏、陜西等。這從另一個側面表明:隨著收入水平提高,房屋出租收入占比下降、股息和紅利收入占比上升的變化趨勢,主要體現地區(qū)(城市)內部不同收入群體之間。
二、財產性收入與居民消費
財產性收入的增長,從側面反映了居民持有財富的增加。無論是作為重要的收入來源,還是反映居民財富總量變動的指標,財產性收入都應當是影響居民消費的重要因素。
財富變動對居民消費的影響,通常被稱為財富效應。庇古曾指出:由于工資和價格下跌,貨幣持有量的實際價值增加會導致對商品需求的增加。莫迪利安尼則發(fā)現:家庭持有財富每增加1美元,消費就會增加5美分。生命周期消費理論也認為:消費者對財富增加的預期會影響消費。國內對于財富效應的研究多集中在股票和房產領域,主要側重于股票價格指數、房價指數變動對消費的影響,分析結論通常并不支持存在明顯財富效應的假設(要么效應為負;要么效應為正但不顯著)。但從收入角度入手,就財產性收入變動如何影響消費支出開展實證分析還十分薄弱。一個重要原因,是財產性收入概念是近期才“走紅”的。
1.財產性收入與城鎮(zhèn)居民家庭消費支出。
數據分析表明,人均消費支出增加1單位,會導致今后兩年消費支出分別增加約0.20個單位和0.17個單位??芍涫杖朐黾樱眴挝?,會導致當期支出增加0.82個單位;但對隨后兩年支出的影響卻是負的,分別會導致消費支出減少0.09個單位和0.38個單位。財產性收入的增加,不僅不能增加當期的消費支出,還對導致當期消費出現等額的下降;但從長遠看,財產性收入增量的變化,會帶來隨后兩年消費支出的顯著增長:財產性收入增加1單位,會帶來明后兩年消費分別增長1.15個單位和1.36個單位;三年合計,財產性收入增長1單位會導致消費支出增長約0.51個單位。
2.財產性收入與農民家庭消費支出。
數據分析表明,人均純收入增加1單位,會導致次年居民消費支出增長0.57個單位。財產性收入增長1單位,會導致當年居民消費支出增長2.34個單位。在推動居民消費支出增長方面,財產性收入并不存在明顯的滯后效應。
三、初步結論
(1)隨著經濟發(fā)展和家庭財富快速增長,居民財產性收入呈快速增長態(tài)勢;與此同時,居民其他收入來源也在快速增長。從對居民可支配收入貢獻的角度看,財產性收入甚至呈現出緩慢下降的態(tài)勢。
(2)從結構看,利息收入占城鎮(zhèn)居民家庭財產性收入的比重呈穩(wěn)步下降態(tài)勢,這反映了居民投資日益多元化的事實。在城鎮(zhèn)居民家庭中,居民家庭收入越低,房屋出租收入對財產性收入的貢獻就越大;而收入水平越高,股權投資對其財產性收入的貢獻就越大。從各地區(qū)情況看:房屋出租收入占比最高,股息和紅利收入次之,利息收入占比最低。
(3)財產性收入在推動消費增長方面,城鎮(zhèn)居民家庭和農村居民家庭擁有不同的行為模式。出現這種差異,原因在于城鎮(zhèn)居民更多地加入到了“現代金融體系”當中。我國股票市場、房地產市場周期性地R20;大起大落”,將財產性收入與城鎮(zhèn)居民家庭的投資(投機)行為緊密地聯系了起來。股市、房價在短期內快速上漲,刺激了居民的投資和投機動機,居民不僅沒有將這部分收入轉化為消費,反而通過“存款搬家”、擠壓當前消費的方式,將更多資金投入到股票、房地產投資(投機)中,以獲取長期的、更高的收入;另一方面,在工業(yè)化、城市化加快發(fā)展階段,城鎮(zhèn)地區(qū)房地產價格持續(xù)快速上漲,也強迫希望遷入城市長期居住的流動人口、期望改善住房條件的城鎮(zhèn)居民家庭壓縮當前消費,以籌集更多資金用于滿足改善住房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