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問路尋“刺激”
這名男子叫王華,30歲,大學(xué)畢業(yè)后留在了南京工作并娶妻生子。小日子過得平淡,王華總覺得缺點什么。2009年6月的一個凌晨,他趁妻子、孩子不注意,偷偷開車溜了出來找“刺激”。按照他落網(wǎng)后的說法,如果凌晨還在外面走的女子,很有可能是小姐,所以他想碰碰運氣。
凌晨3點,在南京市江寧區(qū)某偏僻路段,王華果然見到了一名單身行走的女子,便馬上把車停到了對方旁邊,客氣地問,“小姐,請問到××怎么走???”
女子叫于紅,當時正下夜班回家,見對方有車又客氣,于紅并沒有意識到對方是個壞人,馬上指了路。王華當然是“聽不大懂”,隨后提出要對方帶著他走一下。“拜托你了,我去有個急事,等下我肯定把你送回來,謝謝你幫忙了!”王華一臉焦急,于紅只好答應(yīng)下來。但是,等于紅上了車,王華一下子就變了臉,非但朝著反方向行駛,還威脅于紅不要出聲。
作案后熱情留下名片
十幾分鐘后,車子開到了一個無人的工地,王華掏出了刀子。“你知道我要干什么,給我閉嘴,乖乖配合我!”王華一臉兇相,于紅雖然反抗,但是壓根不是王華的對手,在車內(nèi),王華將她強奸。
事后,王華判斷,于紅應(yīng)該是個小姐,所以也放松警惕認為她肯定不會報警,便和其攀談起來。“這是我的名片,以后我們常常聯(lián)系??!”王華顧不得于紅還沒從惶恐中反應(yīng)過來,就將自己的名片塞在了她手里,又強行要了于紅的手機號碼。聊了一下后,王華覺得自己挺有魅力,于紅和他已經(jīng)是“朋友”了,這才放心地放走了于紅。
案發(fā)之后,于紅想到這事萬一傳出去不好聽,一開始也沒有報警,但是王華卻隔三差五給她打電話,讓她很煩很懼怕。她把這事告訴了朋友,在朋友的勸說下,于紅報了警。
新賬老賬一起算被判十五年
因為有這張名片,警方接到報案之后,輕輕松松就抓到了王華。面對警方審問,王華老老實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徑。而警方經(jīng)過DNA比對,發(fā)現(xiàn)王華不僅在2009年犯案,早在2005年,他就曾兩次以問路為名,開車將兩名女子帶到僻靜路段強奸,并分別搶走了兩名女子的現(xiàn)金1000元和一部手機。當年兩名女子都報了警,沒料到4年之后王華才落網(wǎng)。
2009年11月,王華以涉嫌搶劫罪、強奸罪被起訴到法院,法庭上,王華卻突然辯稱,他的第三次行為不是強奸,因為于紅并沒怎么反抗,但是法院經(jīng)過審理認為,證人、被害人以及王華以往在偵查期間的供述,在具體細節(jié)上基本一致,足以證實起訴書指控,對王華的辯護意見不予采納。
近日,江寧區(qū)法院作出一審判決,王華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剝奪政治權(quán)利三年,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罰金一萬元,合并執(zhí)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六個月,罰金人民幣一萬元,剝奪政治權(quán)利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