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子路曰:“桓公殺公子糾1,召忽2死之,管仲不死。”曰:“未仁乎!”子曰:“桓公九合諸侯,不以兵車,管仲之力也。如其仁!如其仁!”
【譯文】子路說:“齊桓公殺了他哥哥公子糾,公子糾的家臣召忽因此自殺以殉主,公子糾的另一個家臣管仲沒有跟著去死。”然后又接著說:“這不算是仁吧?”孔子說:“齊桓公多次召集諸侯共商會盟,不使用武力,這都是管仲的力量。這就是仁,這就是仁啊。”
【說明】上節(jié)孔子說齊桓公正而不譎,所以這里子路馬上反駁:齊桓
南方的楚國,在春秋初年還不強,但經(jīng)過楚武王到楚文王的苦心經(jīng)營,楚開始強大,先后滅掉了鄧、申、息等國,并漸向北發(fā)展其勢力。到成王時,楚打算更進一步向中原逼近,但正逢齊桓公的崛起,一向服屬于楚的江、黃等小國都轉(zhuǎn)向齊。這使楚大為不滿,于是連年進攻鄭,以此作為報復(fù)。公元前656年,齊桓公也采取相應(yīng)的舉動,率領(lǐng)魯、宋、陳、衛(wèi)諸國之師,討伐追隨于楚的蔡國。蔡不堪一擊而潰敗,齊遂進而伐楚。楚不甘示弱,派人責(zé)問齊師。最后兩國無法壓倒對方,故在召陵(今河南郾城)會盟。這次齊雖未勝楚,但楚北進的計劃受到了阻力。
公元前 651年,齊桓公大會諸侯于葵丘(今河南蘭考),參加盟會者有魯、宋、鄭、衛(wèi)等國的代表,周天子也派人前往。盟會上規(guī)定:凡同盟之國,互不侵犯,還須共同對敵。通過這次盟會,齊桓公成為霸主。霸主就是代替天子而成為諸侯中的主宰力量。齊稱霸時間雖不長,但經(jīng)多次會盟,對阻止戎、狄入侵和遏止楚的北上起到一定的作用,并滿足了人民安居樂業(yè)、休養(yǎng)生息的欲望。所以孔子認為齊桓公和管仲在穩(wěn)定社會,減少戰(zhàn)爭,幫助人民恢復(fù)生產(chǎn)方面是有著很好的貢獻的,沒有使用武力來成就霸權(quán),這也是他們對人民百姓仁慈的表現(xiàn)。因為每一次戰(zhàn)爭,都是以人民百姓的生命和鮮血為代價的。因此,不要只看到管仲沒有當(dāng)忠臣殉主之事,而要看到他對國家和人民所做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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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1.公子糾:齊僖公之子,齊襄公之弟。齊襄公無道,糾與其庶弟姜小白出逃國外。糾由管仲和召忽侍奉逃到魯國。齊襄公被殺后,小白先入齊國,立為君,是為齊桓公?;腹d兵伐魯,逼迫魯國殺糾。事見《左傳》莊公八年、九年。
2.召忽:公子糾的家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