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惟十有一年1,武王2伐殷。一月戊午,師渡孟津3,作《泰4誓》三篇。
【譯文】文王十一年,周武王討伐殷商。一月戊午日,軍隊在孟津渡黃河,武王作《泰誓》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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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1.十有一年:指周文王十一年。孔傳:“九年而文王卒,武王三年服畢,觀兵孟津,以卜諸侯伐紂之心,諸侯僉同,乃退,以示弱。”
2.武王:周文王之子,周國的開國君主。文王長子伯邑考被紂所殺。文王死后,由后立的太子發(fā)繼位,即周武王。武王即位的第二年,興師東至孟津伐商,但因時機(jī)不夠成熟,只得暫時還師。后來商王紂更加暴虐,殺比干,囚箕子,商朝矛盾急劇激化。周武王又率軍東征,渡孟津,與諸侯相會,作誓聲討紂的罪行。在甲子日清晨,周軍進(jìn)至商郊,與紂兵于牧野決戰(zhàn)。牧野之戰(zhàn),周軍全勝。紂被迫自焚而死,商朝亡。
3.孟津:地名。即今河南孟津縣?!稌?#183;禹貢》:“東至于厎柱;又東至于孟津。”
4.泰:《史記》作“太”,《國語》作“大”。太、大、泰古代音同義同。泰誓:大的誓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