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相關法律規(guī)定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同時根據(jù)2014年9月1日起實施的車檢新政規(guī)定,試行非營運轎車等車輛6年內免檢。有關車輛年檢時間規(guī)定的更多內容由法律經(jīng)驗編輯為您介紹。
車檢新政實施后車輛年檢時間規(guī)定怎樣?
根據(jù)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的規(guī)定,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四)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五)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
營運機動車在規(guī)定檢驗期限內經(jīng)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注意:
根據(jù)公安部、國家質監(jiān)總局《關于加強和改進機動車檢驗工作的意見》:
2014年9月1日起,試行6年以內的非營運轎車和其他小型、微型載客汽車(面包車、7座及7座以上車輛除外)免檢制度。在此期間,每2年提供交強險憑證、車船稅納稅或免征證明后,直接向公安交管部門申領檢驗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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