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稱為弘揚世博文化,此前沒考慮侵權 4月28日下午,瀟湘晨報記者與江蘇阜寧縣規(guī)劃局取得了聯系。對于為什么要建設該項目、工程實際造價多少、是否占用耕地及有無擔心侵權等問題,阜寧縣規(guī)劃局規(guī)劃科一工作人員稱不知情,并轉述了負責該工程的規(guī)劃科吳科長的說法,即“不知道”。另外,規(guī)劃局辦公室工作人員也稱,不知道為什么要建這個項目。 接著,瀟湘晨報記者聯系了阜寧縣政府新聞辦,周康副主任說,應群眾要求,建設這個縮小版的世博中國館,目的是弘揚世博文化精神,選擇的地方是一塊閑置的綠地,并非耕地。據周康了解,目前工程花錢不超100萬,預計5月20日左右竣工。 “再說了,一個貧困縣哪里來上千萬的錢啊,網上說的數據不真實,但不會追求發(fā)帖人的責任”。周康對瀟湘晨報滾動新聞記者說,對這個工程,本地人絕大部分是贊成的,因為阜寧沒一個標志性建筑,而這個建筑能填補這個空白,而在國道省道交叉口能很好地展示阜寧形象。 周康說,阜寧縣雖然說的是貧困縣,但比起安徽部分地區(qū),也是沿海開放富裕地區(qū),網上發(fā)表質疑的只是個別不了解真相的人。 在版權方面,周康解釋說,先前沒有考慮這個問題,但是后來咨詢過相關專家,專家說建造的只是一個雕塑,充其量只能說象形,不存在侵權一說。 “中央沒有禁止的都可以做,而且有上級領導說上海世博會是全國人民的世博會,我們建這個雕塑是參與世博的一種表現?!敝芸嫡f。 上違禁令下悖民意的“山寨世博館” 江蘇貧困縣阜寧縣投資百萬修建“山寨版世博中國館”。對于網上質疑聲,阜寧縣政府新聞辦回應稱:中央沒有禁止的,都是可以做的;這個雕塑是應群眾要求修建的,目的是弘揚世博文化精神,展示阜寧新形象,不存在侵權一說。(4月29日《瀟湘晨報》) “中央沒有禁止的,都是可以做的”,這句話很昏。其一,形象工程是中央歷來就反對和禁止的;今年2月份中共中央印發(fā)的《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就明確規(guī)定“不準搞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釣譽的‘政績工程’”。山寨版世博中國館,至少對貧困縣的百姓來說沒有任何一點實際意義,屬于地地道道的形象工程。其二,中央不禁止的都可以做,這種認識存在著低級的邏輯謬誤:現代政治和法制理念遵循的原則為,私權利領域奉行“法無禁止即許可”,而公權力的行使只能來源于法定與授權,即所謂的“私權利可以推定,公權力只能法定”的原則。再說,中央的禁令不可能細化到雕塑、“山寨版世博館”這一層,要是如阜寧縣官員這樣理解,“中央不禁止”的事情恐怕就太多了,偷換概念之下,怕是沒有不能建的形象工程了。 “應群眾要求”,這句話的藝術含量還是不小的,“藝術”之處就在于含糊:哪些、有多少“群眾”要求過,對外人來說實在是一個不好弄清真?zhèn)蔚膯栴},那就只有“內部人”知道,或說可以全憑自家自說自話,咋說咋是了。可是,基于最基本的邏輯常識,有些事情卻是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自古道,“民以食為天”;既是貧困縣,一定有很多“食”的問題待解;貧困縣的群眾不以食為天,而以這種中看不中用的雕塑為“天”,是群眾“要求”,還是群眾又“被要求”了? “崽賣爺田不心疼”,官燒民錢也是如此吧?而阜寧百姓質疑政府燒錢,不止是百萬巨資建“新形象”;3000萬元建成的政府大樓才用10年就成了危樓,這只能說是百姓的血汗錢太好花了。若網帖所稱的億元建新樓一事是有影的,這個貧困縣的百姓就更慘了,豈不是形象越新,百姓越苦?(馬滌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