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油庫爆炸與泄漏,“不是墨西哥灣漏油”,兩者的不同,是無窮盡的。
最新的報道說,中石油大連石化分公司日前召開了表彰大會,“7·16”事故搶險救援中,“該公司的主要負責人及下屬9個單位和197人分別被授予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稱號”。
墨西哥灣漏洞堵住了,我們可曾聽說有一個堵漏表彰大會呢?沒有,這樣的事情,中國才會有。在中國,勝利的宣告,比挫折的反思和責任的追究,永遠是重要得多的事情,大連油庫爆炸事件也毫無懸念、毫無新意地上了“喪事變喜事”的軌道。
但這一次,“喜喪”辦得尤其離譜,獲獎者甚至包括了公司的主要負責人。這臉皮,這膽氣,不服不行。
按國家安監(jiān)總局和公安部的事故情況通報,油庫的日常運營和檢維修,正是由中石油大連石化分公司負責。這樣一家事故責任單位,其主要負責人哪怕做不到引咎辭職,至少也應聽候處理,事實上卻是先給自己頒授榮譽,確認功勞?;蛟S,先給自己頒個獎項,可以使追究責任無從下手?或者臨時抱佛腳地給自己頒個獎項,也可以在責任追究中“將功抵過”?
不過,也可能這個頒獎活動經過了許可,用于宣告一切完結,責任追究將不會有。中石油先是稱外籍油輪原因導致爆炸,調查顯示為岸上添加脫硫劑引發(fā)爆炸了,中石油又說是“承包商事故”??纯?,中石油總是有路走的,中石油的油庫,只是爆炸發(fā)生的一個地點而已,可能還是一個受害者,它只是“存在著……等問題”,有什么要追究的呢?不追究其大連石化分公司,就意味著中石油也不能被追究。于是,一場震動國中、污染海域的特大事故,就只能追究承包商的責任了,而中石油是搶險的立功者。
誰能說中國的“發(fā)展環(huán)境”不好呢?像中石油這樣的企業(yè),在如此重大的事故之后,沒有什么問題,不僅無責任可言,而且有功可獎;事故引發(fā)了原油泄漏,出點打撈費,就算“積極承擔社會責任”,每天至少花2000萬元呢。那些漁民沒魚可打了,轉而撈油,普遍皮膚紅腫,或許還會落下病根,中石油當然不會管。環(huán)境專家說“影響可能長達10年”,中石油大概也管不了許多。當?shù)貪O民、市民、過往船只、旅游業(yè)等方面的損失,會有賠償嗎?“空氣沒受大影響”、“浴場沒受大影響”、“水產養(yǎng)殖沒受大影響”等等,既是安全告示,又是“賠償沒有必要”的曲線表示。
我們還知道,2005年中石油吉林雙苯廠爆炸,引發(fā)松花江水污染事件,事情夠大。多方提出民事訴訟,法院未予支持??纯矗軗p而索賠不予支持的,可不只是日本的法院對待往日的中國勞工啊。吉林石化得到的只是一張100萬元的罰保局罰單,這相當于宣布,像中石油這樣的企業(yè),污染環(huán)境是無所謂的。BP石油污染墨西哥灣,沒有這樣的好待遇。
爆炸了,污染了,都是沒事的。沒有責任,沒有賠償,沒有人致歉或者謝罪,沒有人辭職或者倒臺,責任單位在敲鑼打鼓,安全負責人在自頒獎項……臉皮一點不要,和諧就無以復加。佩服。
201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