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xiàn)實人生36計(3)
第3計 借口計
人做事情,總是要名正言順,要有個說法給個交代,要找個托辭做個解釋。仿佛有了理,便一切有了著落。有時人們迷戀理由,甚至到了掩耳盜鈴的程度。
所謂借口,其實是“沒理找理”。
所以找借口時,便要繃起臉來,一副“理直才氣壯”的樣子,方能得逞。而時機未到,便慌慌張張地辯解,只會勾起人們的懷疑和警惕。
小橋流水閬中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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