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神宗熙寧七年,蘇軾在杭州任通判期滿后,主動要求到山東密州(今諸城,宋時轄膠西、高密、安丘、諸城、莒縣五縣)任職,擔任該州的最高長官“知州”。當時的密州是個貧窮山區(qū),經(jīng)濟蕭條,文化落后,百姓生活困苦,政府官員的薪俸也很低。這與有“天堂”之稱的杭州不啻天壤之別。正如蘇軾在《超然臺記》一文中所寫:
予自錢塘移守膠西,釋舟楫之安,而服車馬之勞;去雕墻之美,而庇采椽之居;背湖山之觀,而行桑麻之野。始至之日,歲比不登,盜賊滿野,獄訟充斥,而齋廚索然,日食杞菊,人固疑予之不樂也。
身為地方長官,在杭州時出門是舟楫畫舫,住的是雕梁畫棟,滿目是迷人的湖光山色。而到密州后,出行是車馬勞頓,住的是木屋草房。出門所見,盡是桑麻遍野,荒山連綿。而且甫一到任,就遇上天災(zāi),莊稼歉收,盜賊遍地,民間糾紛不斷……在此情況下,他這密州的“一把手”也一貧如洗,連糧食都不夠吃,每天只吃些枸杞、菊花等野菜充饑。他在《后杞菊賦并敘》中進一步寫道:做官十九年來,家中日益貧困,吃穿都不及以往。到密州后,本以為可以吃頓飽飯了,然而廚房里空空如也,吃的仍令人擔憂。于是,他天天在公務(wù)之余,跟同僚劉庭式一起到城邊荒廢的菜園中挖野菜吃。他們邊挖野菜邊談笑風(fēng)生,日子雖苦,但卻苦中有樂。
有一次,他跟劉庭式沿著城墻根挖野菜,忽然在一叢枸杞旁發(fā)現(xiàn)一個用包裹裹著的棄嬰。他心痛地撿起棄嬰,抱回府中撫養(yǎng),從中更深地了解到百姓生存的艱難。于是他下令州府的官員到野外去撿拾棄嬰,自己也“灑涕循城拾棄孩”。幾天時間,州府中就收養(yǎng)了近40名棄嬰!他把這些棄嬰分別安排到各家撫養(yǎng),政府按月給撫養(yǎng)費,兩年內(nèi)救活數(shù)十名棄嬰。兩年后,蘇軾被貶黃州時,還把收養(yǎng)棄嬰的經(jīng)驗傳授給鄂州太守朱壽昌。因當時岳鄂民間有“溺嬰”的惡俗,許多嬰兒剛生下來就被放到水盆里淹死,出生晚的女孩幾乎無一幸免。蘇軾建議朱壽昌依法禁止溺嬰行為,并在黃州成立一個名為“育兒會”的慈善機構(gòu),動員人們捐錢捐米救助嬰兒。他雖然囊中羞澀,也給“育兒會”捐了十千錢的善款。
蘇軾剛到密州時,那里正遭受嚴重的旱災(zāi)和蝗災(zāi),百姓食不果腹,衣不蔽體,流離失所,餓殍遍地。目睹此等慘狀,蘇軾心急如焚,立即采取積極措施,恤民救災(zāi)。他一方面開倉放糧,并將州衙官吏的口糧勻出一部分,為斷糧的饑民解燃眉之急;同時上書丞相韓琦,如實反映當?shù)貫?zāi)情,要求朝廷選派官員下來視察,體量放稅,或給予補助。在滅蝗中,他親自出馬,帶領(lǐng)農(nóng)民用火燒、深埋等方法鏟除蝗害,并動用部分倉米獎勵捕蝗有功人員。他還針對當?shù)亍氨I賊漸熾”的情況,及時作《論河北京東盜賊狀》上書朝廷,對盜賊產(chǎn)生的根源做了精辟分析,并提出相應(yīng)的治盜之策……經(jīng)過一年多的努力,密州的災(zāi)情基本得到控制,百姓的負擔有所減輕,社會秩序也明顯好轉(zhuǎn)。
蘇軾還把他的“以苦為樂”思想提升為極富教益的人生哲理,用以指導(dǎo)自己,影響他人,改善民生。他曾在《后杞菊賦并敘》中說:
人生一世,如屈伸肘。何者為貧,何者為富?何者為美,何者為陋?或糠覈而瓠肥,或粱肉而墨瘦……吾方以杞為糧,以菊為糗。春食苗,夏食葉,秋食花實而冬食根,庶幾乎西河南陽之壽。
他認為人生在世,就像手肘一樣能伸能屈,所謂貧困、富有、美艷、丑陋,只是相對而言。有的人吃糠咽菜照樣白白胖胖,有的人吃山珍海味卻瘦骨嶙峋。他以杞菊為食,春天吃苗,夏天吃葉,秋天吃花和果實,冬天吃根,照舊快樂健康,說不定還能因此而長壽呢!正是基于這種認識,他歷盡萬難而不移其志,身處逆境仍保持樂觀,從容地渡過一道道難關(guān),使生命迸發(fā)出燦爛的光輝!而作為一筆寶貴精神財富,這閃光的哲理也鼓勵人們學(xué)習(xí)蘇軾,不畏貧苦,在艱苦困難中勇往直前,樂觀向上地積極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