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肯解疑案林肯是美國歷史上一位非常受人尊敬的總統(tǒng),他年輕時當過律師,曾受理過一樁懸案,并由此而名聲大振。那年,貧窮的農(nóng)民阿姆斯特朗被人指控為謀財害命,當時身為律師的林肯查閱了有關(guān)案卷后,愿為被告辯護。法庭開庭審理時,被告不斷喊冤,而原告證人福爾遜——一個游手好閑的地痞,卻一口咬定自己目睹罪犯作案。證詞是這樣的:10月18日晚上11時1刻,我站在一個草堆后面,親眼看到被告在草堆西邊30米處的大樹旁作案,因為月光正照在被告臉上,所以我看清了作案人的面目。聽眾席上有許多人面面相覷,為阿姆斯特朗捏了一把汗。這時,只見林肯律師從座位上不慌不忙地站了起來,對著證人質(zhì)詢:“你能肯定當時的時間和地點嗎?”福爾遜回答:“完全可以肯定。”聽了這句話后,林肯轉(zhuǎn)身對著聽眾,提高嗓音說:“此案純屬誣告!證詞是編造的。”接著,林肯說出一番道理,在場的人們開始沉默了一會,然后是雷鳴般的掌聲和歡呼聲,福爾遜窘得說不出話來,臉上紅一陣白一陣的。結(jié)果,阿姆斯特朗無罪釋放,福爾遜因作偽證,卻成了階下囚。林肯說了些什么,而使阿姆斯特朗的冤案得以昭雪呢?原來他的辯護詞與月相有關(guān)。所謂月相,指月球明暗兩部分的變化狀況,即月球圓缺的各種形狀。月相的變化取決于兩個因素,一是太陽照射月球的方向,二是觀測月球的方向。當月球和太陽位于地球的同側(cè)時,月球被太陽照亮的半球背著地球,在地球上的人們看來,月球全部黑暗,這叫新月;當月球和太陽各自位于地球的兩側(cè)時,月球被太陽照亮的半球正對著地球,這時在地球上觀測月球,則是一輪明月,這叫滿月。由新月變成滿月的過程中,月球出現(xiàn)西半側(cè)亮、東半側(cè)暗,這叫上弦。在由滿月變成新月的過程中,月球出現(xiàn)東半側(cè)亮、西半側(cè)暗,這叫下弦。月相周期性的再現(xiàn),它的變化周期約29日。夜晚觀測月亮,能否在每個晚上的任何時刻都能觀測到呢?除了滿月能整夜可見外,其余各種月相可見時數(shù)則不同。月亮愈圓,可見時愈長,月牙愈窄,可見時愈短。為什么月出時間每天有變化呢?這是因為,地球繞日公轉(zhuǎn)時,月球也在繞地球公轉(zhuǎn),當?shù)厍蚬D(zhuǎn)一周,而月球繞地公轉(zhuǎn)則已轉(zhuǎn)新月時,月亮與太陽同升同落,以后,月亮比太陽每日遲升50分鐘,至上弦時,遲升6小時,滿月時,遲升12小時,下弦時,遲升18小時。明白了月相的奧秘后,我們就不能不為林肯的辯護詞鼓掌和歡呼了,下面這番話就是林肯律師的辯護詞:10月18日是陰歷九月初七,那天的月亮是上弦月,十一點一刻,月亮已經(jīng)西沉,不會有月光。即使證人記錯了時間,把作案時間推前,月亮還在西天,月光從西邊照過來,照在被告臉上,被告面向西,藏在大樹東面草堆后的證人是無法看到作案人的面容的,倘若作案人面向證人,月光則照在作案人后腦殼上,證人又如何能看清30米外的作案者是誰呢?博學多才的林肯依據(jù)月相知識,作出了正確的判斷,擊中了證人的要害,從而贏得了聲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