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議兩公開制度
“四議兩公開”工作法,即所有村級重大事項的決策和實施,都必須在村黨支部的領導下,嚴格按照“四議”、“兩公開”的工作程序進行?!八淖h”:即村黨支部委員會提議、村“兩委”會議商議、黨員大會審議、聯(lián)戶代表會議或村民會議決議;“兩公開”:即決議的公開、組織實施決議和實施結果的公開。
第三條“四議兩公開”工作法,是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的制度創(chuàng)新,是加強基層組織建設、鞏固黨的執(zhí)政基礎的需要,是轉變發(fā)展思路、推動科學發(fā)展的需要,是調動農民積極性、加快新農村建設的需要,是密切黨群干群關系、促進農村和諧穩(wěn)定的需要,是擴大群眾參與、推動農村民主政治建設的需要。
第四條運用“四議兩公開”工作法,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一)遵守黨的相關政策和各項法律、法規(guī),不得侵犯他人人身權利和合法財產權利。
(二)尊重和保障黨員干部群眾的民主權利,依法保障黨員干部群眾表達本人真實意志的權利。
(三)堅持以人為本,實事求是,科學發(fā)展。
(四)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fā),不斷探索創(chuàng)新,不斷充實完善,確保實效。
(五)堅持少數(shù)服從多數(shù)并充分考慮少數(shù)人意見的原則。
第二章內容及程序
第五條“四議兩公開”工作法決策和實施的事項,要符合黨的方針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符合上級工作要求,符合本村發(fā)展實際,符合村民意愿。
(一)按照“四議兩公開”工作法決策和實施的事項,主要包括:
1.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規(guī)民約的制定;新農村建設長期規(guī)劃和年度工作計劃。
2.村集體土地、山林的承包、租賃、流轉;集體資產購置與處理、集體借貸、集體企業(yè)改制;集體經濟項目的立項、承包。
3.農村公益事業(yè)建設承包、經費籌集、組織實施與管理。
4.村組建設規(guī)劃、土地征用及補償分配、宅基地的報批。計劃生育、農村低保、新型農村合作醫(yī)療等政策和制度的落實。重大救災救濟款物的發(fā)放。
5.其他事關村民切身利益和全村經濟發(fā)展穩(wěn)定的事項。
(二)“四議兩公開”工作法不得對以下事項進行決策和實施:
1.違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事項。
2.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事項。
3.與上級黨委、政府決策有沖突的事項。
4.損害國家、集體、他人合法權益的事項。
5.違反群眾意愿和影響社會穩(wěn)定的事項。
6.其他不得進行決策和實施的事項。
第六條“四議兩公開”工作法,原則上按照以下步驟組織實施:
村黨支部委員會提議。村黨支部在充分征求黨員、村民代表及廣大村民意見和認真調查論證的基礎上,集體研究提出初步意見和方案。
提議前:
1.廣泛征求黨員、村民代表和廣大村民的意見,充分考慮絕大多數(shù)村民的切身利益。
2.對擬議定事項的可行性、可操作性進行科學論證,審核擬議定事項是否符合上級政策、法律法規(guī)、本村實際及群眾意愿。
3.制定初步方案,并以書面形式報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工)委獲得批準、備案。
提議中:
4.召開村黨支部全體委員會議。會議由村黨支部書記主持,專題介紹擬提議事項的重要性、可行性、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等基本情況。
5.所有黨支部委員進行充分討論,并對實施方案進行修改完善。
6.全體黨支部委員進行舉手表決并簽字,并最終經全體支委會人員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后,形成決議意見。
提議后:
7.作好會議記錄,并將決議事項形成書面材料。所有書面材料存檔。
(二)村“兩委”會議商議。根據(jù)村黨支部的提議意見,組織村“兩委”班子成員充分討論,進一步論證,并形成商議意見。
商議前:
1.村黨支部書記提前告知村主任支部提議的有關內容并充分溝通。
2.村黨支部一般應在會前至少三天,將書面議題發(fā)放給村委會成員,以便村“兩委”成員充分醞釀、調研、思考。
商議中:
3.召開村“兩委”全體成員會議。會議由村主任主持,村黨支部書記通報黨支部提議意見。
4.所有村“兩委”成員對提議意見提出意見、建議,并進行充分討論,在商議專業(yè)性較強的事項時,應邀請專家參會并做出解釋。
5.根據(jù)村“兩委”成員的討論意見,由村委會負責對提議方案進行修改補充和完善,形成實施方案。
6.全體村“兩委”委員對實施方案進行舉手表決并簽字,并最終經全體村“兩委”委員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后,形成商議意見。
商議后:
7.村黨支部應主動做好有不同意見的村委會成員的工作,征得他們的支持。
8.作好會議記錄,并將商議事項形成書面材料。所有書面材料存檔。
(三)黨員大會審議。將村“兩委”形成的商議意見提交黨員大會討論審議。
審議前:
1、村“兩委”應至少提前三天,通過書面方式,將擬審議事項和實施方案發(fā)放給全體黨員,供黨員進行思考、斟酌,充分了解民眾意愿,提高審議質量。
審議中:
2.召開全體黨員大會。參加會議的正式黨員人數(shù)必須達到應到會人數(shù)的五分之四以上,因病不能表達本人意志或因外出務工經商、年老體弱臥床不起等特殊情況無法到會的;受到留黨查看以上黨紀處分或正在服刑的,報上級黨組織同意,并經黨員大會通過,可以不計算在應到會人數(shù)之內。
預備黨員可以列席會議,并具有建議權,但無表決權。
會議由村黨支部書記主持,村委會主任通報村“兩委”商議意見和實施方案。
3.全體參會黨員對商議意見和實施方案提出意見、建議,并進行討論。對黨員提出的意見和建議,能采納的及時采納,不能采納的說明原因,做好解釋。村“兩委”根據(jù)討論情況不斷修改完善實施方案。
4.與會黨員對修訂完善后的實施方案進行表決,經與會黨員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形成審議意見。審議后:
5.所有黨員深入農戶作好方案的宣傳、動員和解釋工作,為村民代表會議或村民會議決議奠定基礎。
6.作好會議記錄,并將審議事項形成書面材料。所有書面材料存檔。
(四)聯(lián)戶代表會議或村民會議決議。將審議意見交聯(lián)戶代表會議或村民會議進行討論,并進行表決。
決議前:
1.村委會通過張貼公告等方式提前將決議議題告知聯(lián)戶代表或全體村民,使其充分了解決策事項。
2.村委會主持召開聯(lián)戶代表預備會或村民預備會,介紹決策動因、決議事項的前景等情況,聽取參會人員的意見和建議,并做好解釋工作。
3.將審議意見以書面形式告知村務公開監(jiān)督委員會,征求監(jiān)委會的意見。
決議中:
4.召開聯(lián)戶代表會議或村民會議,村委會主任主持會議并通報決策事項和實施方案。
召開聯(lián)戶代表會議的,要在會議前至少一天,以書面或口頭形式通知本村所有聯(lián)戶代表參會,到會人數(shù)達到聯(lián)戶代表總數(shù)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開會。
召開村民會議的,要在會前至少三天,以廣播、公告等多種形式告知村民會議的主要議題及內容。到會人數(shù)應達到本村18歲以上村民(剝奪政治權利除外)的過半數(shù)參加,或有三分之二以上聯(lián)戶代表參加方可開會。
因故不能到會的聯(lián)戶代表或村民可書面委托他人,沒有委托的,村委會適時向代表和村民征求意見。
5.參會人員就決議事項和實施方案進行咨詢,并提出意見、建議。村委會負責對意見、建議進行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及時作好解釋。對參會人員提出的意見、建議應作好詳細記錄。
6.參會人員對決議事項進行表決。表決可采取無記名投票或者舉手的形式進行。
村民會議所作決議必須經到會人員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為通過。聯(lián)戶代表會議所作決議必須經到會人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為通過。委托他人者視為到會,擁有表決權。
決議后:
7.及時將通過的決議結果以書面形式報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工)委備案,并及時做好宣傳推動工作,對持有不同意見的村民進行有針對性地走訪,了解原因,做好解釋說明,爭取他們的理解和擁護,確保決議順利實施。
8.對于表決未能通過的事項,要認真研究、深入剖析,如果決議確實錯誤要及時終止,并進一步調查研究,形成新的提議重新進入“四議兩公開”工作法決策程序;如果思路正確,因條件不成熟或措施不完善而被否決的決議,要進一步完善決議方案,待條件成熟后重新進入“四議兩公開”工作法決策程序。
9.作好會議記錄,并將表決結果形成書面材料,所有書面材料存檔。
(五)決議的公開。經聯(lián)戶代表會議或村民會議通過的決議事項,向全體村民進行公開,廣泛聽取群眾意見。
1.在村級組織活動場所黨務公開欄或村務公開欄上,以書面形式公開決議事項、實施方案等內容,公開時間不得少于7天。
2.設立征求意見箱,深入群眾征求意見建議,并對意見建議進行認真分析,進一步補充完善決議事項和實施方案。
3.公開期間,若發(fā)現(xiàn)決議中確實存在重大問題,或必須對決議進行全面修改的,重新召開聯(lián)戶代表會議,說明情況,宣布決議無效,待修改完善后重新進入“四議兩公開”工作法決策程序。
(六)組織實施決議。聯(lián)戶代表會議或村民會議形成的決議在黨支部領導下由村委會負責組織實施。
1.在村黨支部領導下,村委會必須嚴格按照最終決議結果進行有計劃、有組織的實施。
2.實施過程接受監(jiān)委會和全體村民的監(jiān)督。村委會定期向黨員、村民或聯(lián)戶代表通報決議的預算和實施進度、賬目等情況。
3.在決策實施過程中出現(xiàn)問題,若村委會能解決的,及時解決,并通報全體村民;村委會不能解決的,應及時提交村黨支部,經村“兩委”研究確定后,再次按“四議兩公開”工作法程序解決。
4.實施過程中遇突發(fā)問題需要變更方案的,村委會應及時向黨員大會、聯(lián)戶代表會議或村民會議通報,變化較大的,應再次提交村黨支部,經村“兩委”研究確定后,再次按“四議兩公開”工作法程序解決。
(七)實施結果的公開。充分發(fā)揮黨員大會、聯(lián)戶代表大會、村民大會的作用,對決議的實施結果進行審核、審查并及時公開。
1.監(jiān)委會負責審核審查決議的實施結果。
2.村委會要及時詳實、準確、全面地公示實施結果,并設立意見箱或熱線電話,收集廣大村民的意見建議。
3.對收集到的意見建議,村委會必須在三日內給予解釋答復。
4.對村委會解釋答復不滿意或者村委會不能解決的問題,村黨支部組織黨員大會審核,把審核結果提交聯(lián)戶代表大會或村民大會討論表決,表決結果作為村級最終處理結果。
5.對最終處理結果仍不滿意的村民,可依法向上級有關部門反映。
第七條村黨支部書記和村委會主任“一肩挑”且村“兩委”成員絕大部分實現(xiàn)交叉任職的村,在進行“四議兩公開”工作法時,“村黨支部委員會提議”和“村‘兩委’會議商議”兩個程序可合并進行。